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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些话, 老夜是当之无愧的. 我就有滥竽充数的嫌疑了. LOL. 格格说的对, 我们这里就叫肉联识字班, 从今儿起, 大家就是肉联识字班一期的学员. 老夜做老师, 我做班长. 当然, 我这个班长, 只负责收班费吾的. 大家一起来支持原创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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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笔耕枫下 / 【鹦鹉学舌】评<鹦鹉> +8
    • WOW!精品啊,爱伦坡都知道。
      • 咱偶尔附庸风雅一把, 装装有点文化, 还被你点穿了. 哈哈.
        • 已经友情奉献,+1。 +1
          • 谢谢. 必须的. :))))
    • Wow! Sister安果然身手不凡,长篇评论让我羞愧难当。我确实深受爱伦坡的影响,结局就是爱伦坡的一个翻版,这篇本意以心理和梦境描写为主,所以显得冗长,晚上再细说。现正在烤肉店门口。 +1
      • 老夜的写作水平, 肉联无人望其项背. 我就是支持和鼓励原创文学. 创作是要呕心沥血的, 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鼓励, 才能坚持下来, 你才能给我们带来美好的心灵财富.
    • 老夜你就知足吧,起码有人为你唱歌,还有人写评论。
      • 我从心底感激!
    • 厉害,写的比原文还长。。。 +1
      • 就是有空,我的空闲时间一般在阅读千字以内文字。
        • 我现在基本就读些小段子,长一点的都看不了。。。想想看,长篇小说除了金庸古龙也没看过别的了。。。
          • 金庸古龙都没读过,落伍呀。
      • 谢谢. 我这都是砖, 都是堆砌, 是为了衬托老夜用的. 当然也废了老鼻子的劲儿了.:)
    • wow,不愧是大哥中的女人,女人中的大哥,笔锋犀利,积累丰富,洞察力超强。这评论本身又是一个创作了。赞!
      我只看过不少西德尼谢尔顿的描写多重人格的悬疑小说,但深度远不如你们说的坡,跟你们长见识啊!
      • 以前只听说过“大哥的女人”这个说法。现在知道了,还有“大哥中的女人”,“女人中的大哥”LOL。
        • 我喜欢"大哥中的女人", 这个说法, 好歹还像个女人. LOOOOL
        • 哈哈,大哥中的女人,我给起的,多拉风啊,鱼兄担得起这个美名 :D
      • 格格, 你这是让我找条地缝钻进去吗? 哈哈. 其实, 我的目标是你哎, 一个集美貌, 智慧, 才华于一身的水一样的女子. 当然, 是下辈子的, 这辈子苦练投胎技巧, 争取下辈子能有你的一半
        美貌.
        • 艾玛呀,鱼兄你这夸人也是毫不留情面。我真的嘛也没有,更奢谈美貌,你们都有太多让我敬仰和钦佩的地方,我整天拿小本本记还来不及哪:)
    • 很厉害,你们都能认这么多字。我得常来肉联学习。
      • 肉联识字班 LOL
        • 读了老夜和鱼写的,我发觉识字还算容易,难的是怎把资拼凑成精确流畅的句子,这就得像你们那样有深厚的博学功底才能做到。没读过神马 西得尼谢尔敦 艾伦坡 还有那啥Nietzsche写的,还真读不透老夜的大作的。俺只看惯了 白昼之光,岂知夜色之深。
          • 这次出丑了,请原谅,呵呵。
          • 你的这些话, 老夜是当之无愧的. 我就有滥竽充数的嫌疑了. LOL. 格格说的对, 我们这里就叫肉联识字班, 从今儿起, 大家就是肉联识字班一期的学员. 老夜做老师, 我做班长. 当然, 我这个班长, 只负责收班费吾的. 大家一起来支持原创文学~ +1
            • 老夜功力深厚,你的修炼也不在老夜之下。期望着有一天也能看到你写的原创,最好是我一时看不懂的,那我识字班就有了免费教科书了:D
              • 新卡, 你就是真人不露相. 偶尔给我们露一下峥嵘而已, 一直保持神秘感~
    • 总算闲下心来仔细读一遍。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读后心里却反而不安,安老师实在太过奖了!被捧那么高,可怜虫老夜恐怕又要被人当小丑嘲笑了。不过,感谢你的赞誉和批评,发自内心地感激你!正如楼上所说,这篇评论比老夜的原文强多了。

      也想借此机会,给自己一个辩白。大家都知道,我在各方面都是一个大大的loser,谋生的艰难,各种的烦恼,一年到头,很少有快乐、轻松的日子。坦白地讲,自己编故事完全是为了逃避现实。而这次编故事的动力来自Rolia众美女的鼓励,才女nobody,九妹,小小艾,格格。。。盛情难却,重色重友的老夜再也无法抗拒心中的冲动,不怕出丑,豁了出去,呵呵。下面简单地解释一下自己当时的想法。

      第一,安老师说的对,此文安排了两条线索,第一条线就是鹦鹉。但这条就把我给实实难住了,一开始怎么都想不顺,差点打算把题目改成【那天晚上】,来淡化鹦鹉的角色。但这样一改,题目变得很俗,文章被downgrade,自己极不愿意。于是,硬着头皮,强搭起这条线。

      第二,这篇小说是爱伦坡经典故事的翻版。老夜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只得借用先人开创的模式,借机发挥而已。爱伦坡被“generally considered the inventor of the detective fiction genre”(wikipedia),他开创的模式成了后人创作的理论依据。譬如,【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Conan Doyle在多篇小说中采用了爱伦坡的模式。爱伦坡的【乌鸦】是一首诗,讲实话,我到现在都没读明白,呵呵。他的惊悚小说都很短,读起来很累(我一般读原文),但读完后无不让人拍案叫好。个人认为,爱伦坡超越了所有的惊悚小说作家。

      第三,此文意在心理和梦境的描写,这是我非常想尝试的。很多读者觉得冗长,说明自己功夫欠缺。其实在最后编辑时,我删减了一半,删到自己认为不能再删的地步。譬如,对于鹦鹉,在前面有这样的交代,“平时即使门户大开,Carol也绝不会飞离宅子半步,因为它知道,这里是家”,这些都为故事结尾时鹦鹉的再现做了铺垫,其它句子也是类似,我认为很难删去。这点能得到安老师的充分理解,非常欣慰。

      至于自己对文学作品的接触,中文阅读只局限于四大名著(除了【红楼梦】)和一些成语;英文阅读主要是一些英国近代小说,刚开始阅读了很多agatha christie的推理小说,意在提高英语,后来又读了sherlock holmes collection,Wilkie Collins的moonstone, woman in white, Dame Daphne du Maurier的Jamaica Inn,Rebecca,等等,当然,还有爱伦坡的原著。我觉得英国长篇小说中最经典是wuthering heights,可惜自己读了一半,没有读完,以后一定重新读。还有那本The Count of Monte Cristo,全读完了,原本是很精彩的小说,但因为翻译成英文的缘故,总觉得带有法国腔,语气上觉得有点怪。我本来不敢来笔坛,这里有很多高手,nobody上次就列出了一个读书清单,非常受益。

      最后,再次感谢安老师和所有耐着性子读完故事的网友们!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真羡慕你们,我读书少,就看过金庸全集比较有印象。
        • 金庸全集总共有多少本?从现在开始读。
          • 十五部。飞雪连天射白鹿, 笑书神侠倚碧鸳 。还有短篇 越女剑。
        • 谁是金庸? +2
          • 世界银行行长。 +1
            • 金发庸人


          • 刺哥是我们识字班一期的纪委, 专门负责打板子~ :D
        • 读书少, 没关系. 我们把你收了,
          你被肉联识字班一期录取了. 快交班费吧~
      • <鹦鹉> 的第一条线, 明线, 我是极其喜欢的, 文笔之优美, 看的人心旷神怡. 如果从照应第二条线, 暗线的角度讲, 再多些铺垫, 就更好了. 心理活动是推理悬疑绕不去的. +1
        • 爱伦坡的主人公, 都看似很正常的人, 正常到你觉得不正常, 觉得不可思议, 那才是可怕的, 他们是站在正常和不正常的临界点的, 他看似没有铺垫, 没有什么心理描写, 其实, 那种心理描写一直就在, 一直就绷在那里, 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一般人很难达到.
          • 就<鹦鹉>来说, 我个人认为, 如果把大叔对"女孩"的感情, 不要写成简单的爱, 写成痴迷, 痴迷到不能自拔. 后面的悬疑就有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而且更强烈. +1
            • 大叔的中年危机
              • 对, 要比中年危机更扭曲一败涂地些, 因为"女孩"的出现, 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根稻草, "大叔"的人生一直缺一块.
                • 我说的没错吧,最懂姥爷的人是你。。。。 +1
                  • 好吧. 我认一半, 我是那个试着读懂他的人~ :)
    • 安知鱼之乐成人美。
      • 红酒兄弟说的对. 我就是为了支持老夜的原创文学, 而献丑的.
      • 请问如何断句?安知鱼-之-乐成人美or安知鱼之乐-成人美?
        • 就像看小说一样,随便理解。
    • 你最懂姥爷了,是姥爷的红颜知己啊 +3
      • 是无盐, 不是红颜. 一字之差, 元芳早.
        • 姥爷写的文字这么传神,确实值得洋洋洒洒来这么一大篇书评,结结实实地夸夸他。
          • 他非常厉害, 才华出众~
    • 厉害。鱼姐的点评很到位啊。感觉鱼姐是真正理解的老夜的创作思路,我作为普通读者,只看了个热闹。
      • 是老夜厉害, 让我们读者有不同解读~
    • 我想多了。我一直以为这篇跟爱伦坡的《The Cask of Amontillado》有关。尤其是那里砌地窖,这里砌壁炉。
      • 看来才女也是坡粉,呵呵。这篇是讲复仇,把仇人活埋在墙里。我只是好玩,沒安老师说的那么高深,呵呵。
        • 粉谈不上,但谈到他,这篇是绕不过去的。我过两天贴个恐怖小说,请你指正。我不要走言情路线啊:)
          • 太好了!期待!关于爱伦坡,我有自己的理解,也有话要跟你细说,说完后你就明白了他的厉害。后人绝对超越不了他,也只能在“形”上模仿,而你也会看到我的模仿是多么地肤浅。
            不过现在有些杂事,静不下心,半夜时再回你。你可以明天看,呵呵。
            • 好。等着的。
              • 【鹦鹉】是一个爱伦坡式的故事,但是一个肤浅的模仿。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跟你一样,爱伦坡的作品,我读的都是原文。跟别的英国小说不同,坡的文章看上去篇幅短小,但读起来却累得够呛。这里不但有语言的因素,而且有对其含义的理解。

                爱伦坡不止一次在地窖里把人封埋在水泥砌起的墙内。最典型的是《The Cask of Amontillado》,被害者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一块块水泥砌起的砖围住。这篇讲的是对仇人的报复,至于什么仇,小说没有提,让大家自己去想。还有一部,即【鹦鹉】模仿得最接近的,是《Black Cat》。【鹦鹉】几乎借用了相似的结局,从“形”上做了模仿,但在“神”上却无论如何达不到坡的高度。《Black Cat》讲述的是主人虐猫的故事,前后共提及了两只猫。第一只猫被主人树上吊死,但神奇的事情发生,主人家连夜遭受火灾;主人后来又有了第二只猫,形象跟第一只很像,只是体积更大。但第二只猫是主人的祸根,为此主人失手杀妻,又把尸体封埋在地窖墙内,结果不小心把猫也埋了进去。故事结尾之处,警察搜寻地窖,听到了猫叫,找到了尸体。读了一些评论后,我有了自己独到的理解:《Black Cat》其实是一部鬼故事,而第二只猫就是第一只死猫的阴魂再现,最终是因果报应,把主人送上绞架。读完这个故事,不仅令人浑身毛骨悚然,而且心里一直被这种恐怖的气氛所萦绕,久久不能散去。这是坡的高明之处,后人所有的翻版故事,都只能是形似而不神似。

                借先人爱伦坡的光,【鹦鹉】也试图营造这样一个惊悚的氛围,但在题材上却是完全不同。我的意图是,用现实的题材来塑造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感的人物。当从别人口中听说到实实在在的“包养”之事后,本人确实有点小小的震惊。这里有成千上万的小留女生,青春妙龄,如花似玉,又有成百上千的中年大叔,经济富裕,精神孤独。这类故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的,也就是我写【鹦鹉】时想选用的原料。当然,这个题材会冒犯不少人,当时自己没有想太多。

                【鹦鹉】并没有刻意追求悬念。故事的开端,“石墙上的小窗”,风景如画的小镇,还有象征着自由的小鸟,无不暗示着主人公正深陷囹圄。其实,结局已经可以猜测了。“小鸟在树枝上无忧无虑地引吭高歌”,这句话还给读者另一个提示,即故事的一个主要因素,鹦鹉。

                故事中的“我”是一个经受长期孤独生活,有着酗酒习惯和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第一次暴力预示了以后悲剧的发生,也预示了鹦鹉与女孩不可分离的关系(“从此之后,它见我非常害怕,总是躲得远远的,而跟女孩却是形影不离。”)。从表面来看,主人公有着正常的行为和道德规范,对女孩保持着一定的行为准则,在提供“最慷概、最诚挚的相助”后,他“非常谨慎地保持着男女间的正常距离,以礼相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些引起了女孩对这位中年大叔的好感,而导致了两人的爱恋之情。

                故事中的“女孩”,因生活拮据而去酒吧这样的场所打工,又轻而易举被中年大叔“包养”,给人的印象,并不是一个行为完全检点而严谨的女子。在故事中,我特意没给女孩取名,因为,没有必要,而且主人公并不care,他渴望的是,年轻时代失去的恋爱,而在女孩身上,他又能重新找寻。故事用了很多心理描写,来表明主人公“有一颗无私而大度的心,她是自由的,尽管可以离我而去,去追求在这个屋子里得不到的快乐”,这些都与后来凶案的发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意在用这些反差来达到震撼的效果。当主人公发现将要失去女孩的时候,却“不甘示弱,爬起再战。。。”, “拼命伸出双手,紧紧地攥住她”,到此为止,悲剧的发生几乎已被阐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己确实着重在写“情”,但写出的是一种变态的“情”。能不能得到共鸣,我不知道。

                故事中的“鹦鹉”,文中早已点明,“平时即使门户大开,Carol也绝不会飞离宅子半步,因为它知道,这里是家”,所以,鹦鹉一定在屋子里,不会有任何悬念,因而,故事结尾时鹦鹉的再现,既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当然,这里有“超自然”的因素,鹦鹉几个月不吃不喝,一直呆在烟囱管道内,活下来是个奇迹。

                遗憾的是,本人在写作上还是很不成熟,能力也很有限。写完后,居然还要迫不及待地自己亲自写评论来向读者解释,已经证明了失败。在此感谢安老师救场!

                等你的大作出来,呵呵。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太好了,能看到你的亲自解读!我就想了解作者写文章时的心理动态,如何构思的,如何行文而没有破绽。爱伦坡的作品有时并不装神弄鬼地吓人,但读完后再品味,又觉得毛骨耸然。
                • 构思一个故事, 要让它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这点很难把握。这是我在构思中的体会,另如何在行文过程中处处铺垫,层层递进,也很要技巧。
                  你把尸体埋在壁炉里,那鹦鹉是自己跟着进去的,并不是你埋的,对吗?它会不会饿死,这一点你刚才提到了。但这么长的时间里,它不叫的吗?它不会离开家,并不表示它不会离开壁炉。另外,男主人才是它真正的主人,但是你让它更喜欢女主人公了。这好象不太在情理之中。

                  不过,你早早地就埋下伏笔,说喝完酒什么也不记得。

                  可惜,我没看过 《Black Cat》。猫和蛇是我最恐惧的动物,当时我就没敢读这篇。现在看来果然是正确的决定。猫是种多么恐怖邪恶的动物!
                  • 坡的《Black cat》刻画了一只非常邪灵的猫,最后复仇把主人送上了绞架(因为主人吊死了它的前身),我读明白后简直恐惧到了骨子里。你怕猫?我好像有点想起你是谁了。呵呵。
                    • 你一定弄错了。我这是第一次说对猫的态度。这儿著名ID那么喜欢猫,我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 话说好多男人都喜欢猫,我能理解。
                      • 可能搞错了。记得以前那个谁贴过连载小说。
            • 浅读了他的几个短篇,要说读得享受,读得有味道,还是你这篇强。他的文太阴暗,血腥太重,为了惊悚而惊悚,主人公都是变态狂,对变态还有什么逻辑可循呢?就此失去了推理小说吸引读者参与的合理性。也没有生活。还是K歌的细节有代入感。
              • 你是说我的这篇比爱伦坡的小说强?我没有听错吧?
                • 是的,感觉比他的好,不是随便说说的。:)
                  • 谢谢赞扬啊!为什么不在我故事下跟贴呢?我会以为没人看,呵呵。
              • 他写的不是推理小说,有很多时候你不用推理也知道会发生什么。
      • 我觉得和那篇 “黑猫”也很像,宠物,杀妻子(情人),砌墙。
        • 谢谢你的评论,请读我上面的帖子。
          • 我觉得砌墙最笨的,尸体腐烂在墙里难道不会流出液体异味? 其实deck底下最稳妥。
            • 啊!!!
            • 难怪这两天忙Deck忙得欢呢。
          • 呵呵,果然是‘黑猫’。比较而言,还是‘大叔’的形象更加立体,心理层次更丰富。
            • 这个精神病大叔不难塑造,很多心理描写参照了自己的想法。:)
    • 也请安老师过目,是否我想的跟你一样?
      • 厉害! 跟你一起涨姿势了~ 老夜其实你不必拘泥于读者的想法, 我觉得一部作品出来, 最重要的是有没有读者, 只要有读者, 100个读者能读出101种感受, 就是成功的. 我看好你.
        • 这次多亏了你的宣传!从心底里感谢。可是看好我什么呢?顶多就是网上胡乱贴贴,盼望着寥寥无几的读者点开,呵呵。不知道下一个故事写什么体裁。
          • 就从三国的大锅里找些灵感吧
            • 呵呵,他不是做Deck了吗?
              • 他在deck上开了大洞,下面放了个大锅,大的可以同时煮好几个人。。。。 +1
                • 要恨我的,哪一天找上门来⋯
          • 我看好你能放开手脚写, 突破你自己, 最终形成真正属于你自己的风格. 呼啦啦说的一部分, 有一定的代表性. 你应该能摆脱这部分读者的既定印象, 突破这个瓶颈.
            • 好吧,让我今后试试。呼啦啦不是说,读到开头那一段她停下不读了吗?
              • 我觉得她这两点, 讲的有点道理. 你看看, (#10559531@0) (#10559769@0)
    • 仰慕一下才女。这篇书评书好似高山流水,空谷传音啊。
      • 你这要折杀我了~大家都是爱好文学之人, 算以文会友了, 握手~
    • 艾玛,葱白使了!这文笔这分析,看得太过瘾了,入木三分啊!说真的我觉得你写小说或者散文也一定很好看的,有空多写写好不好?
    • 安知鱼同学,看过你的专辑,喜欢你的文章。
    • 我是看到了一半就猜到了结果,但看到“又一个月过去了” 又推翻了猜测。 因为一个月尸体早臭了,鹦鹉也活不下来。建议作者改为一星期内。当然文笔那是没得说。
      • 非常感谢你阅读了此文。提的意见非常好,
        我写的时候意识到悬念不够,把着重点从刻意追求悬念转移出来,意在让鹦鹉起画龙点睛作用。二个月是根据警局办事效率推出来的,案发在春季,暗示主人公点壁炉的季节已近夏季,强调效果。我写的故事都是仿英国文学的Gothic流派,其主要元素之一是超自然,所以刻意设计了鹦鹉两月不吃不喝不叫。再次感谢,很多方面需要提高,下次一定争取写出更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