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点背,家门口开车被警察stop, 原因是sticker贴错地方。 不巧没带钱包,要啥没啥, 结果给了4张tickets *$110.00. 想想都是忽冷孤热的天闹的, 早上出门穿了件薄大衣,钱包放在大衣兜里, 晚饭后送儿子上课,觉得有点冷, 换了厚大衣,走时有点rush, 完全忘了钱包的事,一出门就碰上警察的车在后面跟着。 警察说国语,一看大陆来的,解释半天说了好话都不行。他说我可以plea guilty before justice of the peace, 估计就付一张ticket, 没有point。
一会儿就去见justice, 有人能给点主意,怎么说最好? 如果我现在plea guilty, 但没减多少, 我还能选择not guilty , 去court 吗?
一会儿就去见justice, 有人能给点主意,怎么说最好? 如果我现在plea guilty, 但没减多少, 我还能选择not guilty , 去court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