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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里的孙子律师就是要挣点儿昧心钱,倾向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世道, MD,。。。习总的依法治国小组长真是任重道远。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08/28/7578527.html

  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当地警方通报案件进展。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视剧)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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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我爱我车 / 昆山宝马司机提刀砍人反被砍死 +1

    • 这年月,坏人都不安全了! +1
      • 一世英雄,却死于匹夫之手。
        • 闯王也是如此
    • 这车上还有两个女侠跑出来劝?看来坏事的就是这两个女的,肯定让大老爷们面子上挂不住了,必须来点狠的才行 +1
      • 红颜祸水啊,
      • 结果把自己狠进去了。
    • 呵呵,砍死的好,这些垃圾全部消失才好。看不到那是自行车道吗?还拿个刀吓唬人。 +1
      • 不是吓唬啊,是一顿拳脚后还不过瘾,已经真砍了6,7刀了,只不过刀掉了,,,
      • 宝马见到自行车就搂不住火
    • 我觉得即使砍死也算正当防卫,花臂大哥都有一次回车拿刀的机会了,他被反砍后还向车及后箱方向跑,那个人担心对方可能拿枪或者其他大杀器,接着追砍这斯觉得正当防卫。 +2
    • 防卫过度了。。。把纹身大哥砍了几刀都落荒而逃后。一直追,一直追直到把人给砍死了。 +1
      •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战场上的将才!
        • 问题是敌进的时候也不退啊。就杵在那儿和纹身大哥纠缠。。。。真要退的话。见了大砍刀就该转身跑了。
          • 人在车在。。
            • 命都不要了? 看这位小哥都被砍了几刀后还不转身跑。
              • 说明先动手的那个是草包
                • 看得出纹身大哥没想往死里砍。就吓唬吓唬让长个教训。。。。谁知道玩脱了。
                  • 没看见被砍死的画面
                  • 这不武打电影里最常见的喜剧桥段么?当然对纹身大哥来说是个杯具。
                    • 纹身大哥电影没少看
      • 正当防卫 +1
      • 自行车不追着坎,回头纹身大哥就得弄死自行车,你选择吧 +2
      • 你今天不砍死他,明天你全家倒霉----当然我看电影看多了。
    • 看上去防卫过当了,但真的情有可原 —— 怕他再拿出什么厉害武器来。
      • 正当防卫 +2
      • 对,因为对方太过无理,这完全是合理怀疑。
    • 你不砍死他,他就会砍死你,砍得非常好。 +2
      • 这。。。
    • 没有被砍死的画面啊?刀没开刃吧?互相砍了几刀貌似都没啥事啊
      • 太血腥的不要
        • 双方被砍这么多刀仍然能够正常直立行走,一点不血腥啊
          • 好像都在那里空砍,不敢往肉上面砍
            • 还是手软,以前我们学校有人被砍,不到1分钟就被放倒了,当然是好几个人砍一个
              • 你们学校厉害啦
                • 是被人袭击的,这些砍人的主要是斜着削,不是正手砍,最后也就是皮外伤,不是致命的
                  • 真往肉上砍,一刀下去就起不来了
                    • 别说了,脖颈子冷飕飕的
                      • 看刀!
                        • 没有看到刀,看照片你同学是净身房的吧?
                          • 往下拉
                    • 斩华雄,诛文丑
          • 都是练家,车里常态备家伙
            • 宝马车这个不像,刀都脱手了
              • 网上说宝马司机喝多了
      • 满足你的好奇心。。。。。。。LINK-----》
        http://forum.yorkbbs.ca/chat/4782786.aspx

        别惹老实人!砍人甩飞刀,装×反被杀……

        作者:走来走去

        昨晚,在江苏昆山顺帆路震川路囗发生一起命案。

        一辆宝马车开车碰到一辆电瓶车,车中数人下车后与电动车男子发生口角。本来是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谁想却最后因为一时之怒,成了命案。

        宝马车司机与电动车发生口角后,宝马车中一位社会哥下来后,对电瓶车车主一顿拳打脚踢,之后仍未消气,又到车中抽出砍刀砍电瓶车车主。谁也未料到,社会哥刀法不精练,挥来使去,竟将刀甩飞。结果刀反被对方捡走,自己躲闪不及,被对方反杀。

        事发现场实拍:



        死者朋友纷纷悼念:



        据网友爆料,遇害男子为安徽合肥人。

        遇害男子生前照片:

        有网友分析认为,电动车男子属于正当防卫。关于正当防卫,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照法律规定,电动车男子明显属于防卫过当,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正所谓认为有人山外有山,得饶人处且饶人,明明已经拳打脚踢占尽了便宜,却非要任性耍刀秀存在,结果装×不成反被砍,傻!

        最后,还有一句警示:不要欺负老实人!

        • RIP,丰乳肥臀哥
    • 这谈不上正当防卫,估计牢底坐穿了。
      • 防卫过当,三五年吧
        • 看背景,怎么算开宝马的背景要强点吧
          • 宝马早就不行了,现在得宾利
            • 华晨宝马不行,原装进口的还可以。
              • 那脚踏车看着不像崔克啊
        • 不是防卫过当。这是间接故意杀人,走着瞧吧。
          • 自行车方需要网络舆论有机会翻盘
          • 这个还真不好辩。最后估计还得是防卫过当 -- 要不然民怨上过不去。如果宝马哥家里背景强大,就不是间接故意杀人。
            • 间接故意是指一个正常人开枪打鸟,应当预见到可能会把鸟旁边的人给打死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仍然打鸟结果把人打死了,是间接故意。
              • 骑车哥在宝马哥逃跑,对反故意伤害,危险解除的情况下,追杀宝马哥,有伤害或杀死对方的故意,可能会定故意伤害致死罪,或故意杀人罪。
                • 很有道理
                  • 链接里的孙子律师就是要挣点儿昧心钱,倾向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世道, MD,。。。习总的依法治国小组长真是任重道远。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08/28/7578527.html

                      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开宝马车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当地警方通报案件进展。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视剧)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 两个都太激情了。激情杀人啊,呵呵。拼背景了这下。
      • 经过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发现,二人是失散多年的表兄弟
        • 哈哈,这个剧情很离奇。
          • 丰乳肥臀哥是单车男外婆的弟弟的女儿的儿子
        • 为什么不能是情敌?
          • 情敌应该是骑单车的先去砍丰乳肥臀哥
    • 两个人先动手打一个,还回去拿刀,追着砍,被抢了刀砍死,都不知说什么好了,黑社会宝马哥的耻辱。完全正当防卫。 +2
      • 列位,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昆山小刀会的帮主
      • 女的没有算进去吗?4打1。
    • 从录像上看,那俩女的一直都处于拉架的位置,所以这次真不能怨到女的头上。死的这货活该。
      • 刚开始下去的俩人都没有明显的暴力行为,宝马哥冲上去才有肢体冲突 - 也不能叫肢体冲突,该叫伤害开始。
    • 双方身手都不咋地,没受过相关训练。这里有刀具defence的培训
      • 自行车那男的身手不错,躲得好----要不黑社会打人不过瘾也不会拿刀子来。 +1
        • 骑车哥也有一次用力过猛,结果刀掉在地上,可惜宝马哥太笨了,净顾逃命,不知抢刀。-- Y 就是笨死的。
          • 所以我说:身手都不咋地。不过谁没事练这个啊,都是头一回
    • 开车违章把人家撞了,下车又把人家揍一顿。人家都没还手,还要拿刀砍人家,不砍死不算完。这样的人不死,这社会哪里还有好人的活路? +11
      • 龙哥也是没办法,女朋友在,不动手不行。这一定是龙哥用刀背砍的人,怕出事,结果被砍的不解风情,把龙哥砍死了
        • 这货要是在美国,早让人崩了。。。
          • 杨志和牛二。
        • 挺赞您这个角度。。。
        • 龙哥是怕出事的人吗?
          • 好文。 估计最后判防卫过当了事,判两年,缓两年,不用坐牢。宝马哥大事小事就坐牢,估计也没大背景。但狗逼政府不会轻易给一个小民正当防卫的权利,无罪释放?你不反了天了。以后还怎么管?
            • 嗯,政府不会轻易给小百姓防卫权的。
          • 写的非常好。如果这都算防卫过当,那么请法官告诉我,怎么防卫,才能让让好人活下来?
            • 估计最后是缓刑。如果不把那纹身人砍死,他很可能会将来受到报复,甚至危及他的家人安全
    • 宝马公司销售新规: 没在少林寺混三年,不可以开我宝马车 -- 实在丢不起人。 +2
      • 少林必修课:单刀进花枪,空手夺刀,武松脱拷
        • 还要练勇气和机智。骑车哥也有一次刀脱手的失误,可惜宝马哥净顾了逃命,慌不择路,浪费了反转的机会,丢了小命。
    • 另一个观点:自行车男是个电工班长----技术男的反击
      实践说明,技术男的防御力,进攻力是秒杀那些狐假虎威的“成功人士”的。一个成功的,长久的成功人士是不会触碰他们的底线的。宝马、纹身--在电工男的反击下,都是笑话。。中国,加拿大都一样,不要触碰别人的底线。
    • 江苏网警:【耍不好只会给对方送装备】
      • 10元店买个挂老花镜的链子可解。
    • 昆山砍人案还有正面视频。骑车男砍完人后,还回来打开宝马车门检查车里有无他刀械,也太冷静了。
      • 列位,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昆山小刀会的帮主 -wtn(大队会计咸啫啫);
      • 真的? 这个举动如果在老美可是救了他。
      • 这个细节正好可以证明他追砍流氓,是为了防卫:担心流氓跑回车里取武器。合理担心,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