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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绪的故事(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近几年随着中美文化交流的展开,美国一些远离主流的文化小溪,也渐渐被
介绍到中国。于是,美国不再是一个刻板的固定套路,在大洋此岸人们的印象中,
美国的形象正在逐步丰富起来。我曾经两次在国内的杂志上看到有人提到:美国
有一群默默无声地生活在自己世界里的阿米绪人。

假如我们对美国的一般印象可以放在概念的一个极地的话,那么阿米绪是肯
定必须送到相反的另一个极地去的。如果我们称美国的生活方式是现代的,那么
阿米绪可以说是古代的;如果我们称美国是技术进步的,那么在同一个价值体系
里,阿米绪不仅是落后的,而且是拒绝进步的,等等。假如再形象化一些,如果
我们对美国人的印象是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那么阿米绪人永远是平淡的,是只
有黑白的单色调的。

假如在你的想象中,阿米绪是一小群生活在某一个群山环抱,车船不达,鸟
不下蛋,与世隔绝的山洼洼里的话,倒也没什么稀罕了。问题是,今天的美国这
样一群教徒有差不多35万人,人数还在缓缓地增加。他们生活在美国传统农耕区
富庶辽阔的平原上。他们不但不封闭,甚至不集聚而居,没有什么阿米绪村庄,
他们全是散户。一个个阿米绪农户就星星散散地座落在其他美国人的住房之间,
混居在同一个地区。他们家门口的乡间公路也都是平展的柏油马路,直达高速公
路。城镇就在附近,那儿就有购物中心和娱乐设施。嘈杂,多变而生气勃勃的现
代生活就近在咫尺之遥。但是当你经过那里的民房,很容易辨别出阿米绪的住宅,
除了都有巨大的谷仓之外,还在后院停着黑色的小马车。因为在我们断定不开汽
车就算不得美国人的年代里,他们却只驾马车。

所以,这不能不让认定“技术进步”必是“挡不住的诱惑”的人们愣一愣神。
不管将来如何,你不得不承认,毕竟在世界上此类诱惑最大的美国,阿米绪已经
两百多年这样默默地过来了,宁静安祥。也许不见得特别幸福,至少并不格外痛
苦。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但是并没有如我们想象的那样,被“诱”得骚动
不安,六神无主,跃跃欲试,痛苦不堪。

说起他们的来龙去脉,还得上溯到五百年前的欧洲。

在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大潮中,从苏黎世产生出一个人数不多的激进改
革派,被称为"再洗礼派"。他们主张严格实践圣经教义,排斥不符合圣经的虚文
褥节。他们认为宗教信仰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加以实践,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他们认真地寻求圣经中对于大小事情的说法,弄清楚了就一定要去做,而且要做
到。他们认为,教会应该是信仰相同的成人的集体。所以,婴儿出生以后“被动
的”第一次洗礼不能算数。而在一个人成年之后,如果他确信自己真有信仰的话,
应该“主动”地再接受一次基督徒的洗礼。这就是“再洗礼派”这一名称的来历。

十六世纪还远不是一个宗教宽容的年代。再洗礼派一问世,就遭到来自罗马
天主教会和其他新教徒两个方向的迫害。在再洗礼派发源的瑞士和德国南部,当
时曾有几百个再洗礼派教徒被烧死在火刑架上。在这样残酷的环境中,再洗礼派
却显示出惊人的宗教执着。他们认为,虽然他们面对的世界是傲慢的,富有的,
偏狭的,暴戾的,而他们却仍然应该是善良的,清贫的,谦卑的,非暴力反抗的。
在严酷镇压下,再洗礼派逐步形成了一些与其他新教教派不同的特点。他们无法
形成良好的教会组织,一开始甚至只能在山洞里悄悄地聚会祷告。他们甚至没有
明确的领袖,因为领袖一出来就给杀了。他们的一切都只能悄悄地做,恐惧,不
安和受苦受难始终伴随着他们。

既然没有严密有形的教会组织,没有教会规范的约束,也没有一般宗教常见
的仪式仪规的凝聚,那么,他们作为一个教徒存在,就完全是依靠他们内心的信
仰了。因此,假如说再洗礼派的信仰特别执着,大概是不错的。他们在北欧传播
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支派。十六世纪中叶,一个叫做梅诺的荷兰人曾试图在北欧
重建和平的再洗礼派的团体。他们的后继者就叫做梅诺纳特,也就是梅诺派。而
到了十七世纪末,瑞士和南莱茵河的再洗礼派还是处于遭受迫害的分散状态,有
一个叫阿曼的瑞士人站出来号召再洗礼派的改革和联合,这一派就被叫做阿米绪,
也就是阿曼派。

这两个分支此后都来到北美这块新大陆,大部分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
俄州。这两个州当年是北美大陆最好的农业区,而他们在欧洲时就是最出色的农
夫。感谢开拓宾夕法尼亚的教友派,他们是对待异教最为宽容的北美主流教派,
更要感谢北美大陆很快风行,并在美国独立以后由美国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使
这些“梅诺纳特”和“阿米绪”们,终于能够安居乐业了。由于阿米绪与梅诺纳
特相比,他们更恪守古老的服饰和生活方式,在外观上更容易辨认,他们的风格
与现代生活的反差也更为鲜明强烈,所以很多美国人也是只知阿米绪而不知梅诺
纳特。

宾夕法尼亚的兰开斯特,是阿米绪比较集中的地区,离著名的大都市费城仅
一小时车程。在去冬最寒冷的日子里,我们来到那里,也是想一睹真正的阿米绪
生活。可是我们发现,他们安静谦卑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是对外开放,
以满足游客好奇心而设立的“阿米绪旅游点”,那就一定不是阿米绪办的。因为
这样获利甚丰的“第三产业”,并不符合他们的生活原则。然而,他们虽然在宗
教上固守而且生活方式内向,可是他们对外界很友好,也理解外人对他们的好奇。
假如你想给他们的小马车拍张照,他们会微笑着放慢车速,让你如愿以偿。我们
发现,他们没有这类小教派非常容易出现的诡秘行迹,他们坚守的只是一种由宗
教信仰导致的平淡。

生活在宾夕法尼亚的再洗礼教徒至今没有显赫的教堂,他们的教堂一如他们
的农舍,朴素而卑微,有时候甚至象早期教友会一样,把他们聚会崇拜上帝的教
堂谦称为会屋。老派的阿米绪还轮流聚集在各自的农舍里做礼拜,围着老式的乡
村火炉,一边坐着男人,一边坐着女人,读着老版本的圣经,用的是这里其他人
都不懂的高地日尔曼语。而在他们只有一间房间的学校里,他们的孩子则个个都
要学两种语言,英语和这种他们从欧洲家乡带来的古老语言。

无论在什么地方,你一眼就能把阿米绪认出来,因为他们的服饰与众不同。
简单地说,其他的人,四五百年来的服饰一直在变,而他们却一直没有变。不论
是男人的服装礼帽,还是妇女的衣裙,都是一水的黑色。只有在节日或婚礼上,
妇女们才加上一方纯白的披肩。姑娘们的裙衫上没有一个钮扣,男人们的服饰上
有钮扣,但没有任何其它装饰。据说这些突出“谦卑”的规矩都可以从圣经中找
到依据。在兰开斯特,假如你遇到以前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古代欧洲村民”,
他们就是阿米绪。

也许,他们的上空就是高压线,他们的邻居就是家用电器样样俱全,但是他
们不用电。所以,也没有电灯,电视,电冰箱,收音机和微波炉。阿米绪不用汽
车,他们是农夫,却拒绝使用拖拉机和任何新式机械,有些梅诺纳特偶然使用汽
车,但一定是黑色的,以示谦卑。阿米绪则用马拉犁耕地,驾着单驾马车外出。
我们看到,在兰开斯特的乡间公路上,答答疾驶的阿米绪马车后面,常常跟着几
辆耐心的邻居们的汽车。

对于认定只有自己的价值体系是唯一正确的人们,很难理解为什么阿米绪放
着现成的新技术拒不使用。他们除了认定阿米绪固守落后,再也找不出别的解释。
然而在多元文化的概念逐步被人们接受的今天,人们能够看到,这些再洗礼派教
徒非常聪敏智慧,也非常能干。他们在兰开斯特县用传统农业技术经营的家庭小
农庄,是全美单位出产最高的农庄之一,而且没有化学污染土壤退化等现代农业
的通病。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安逸。他们自己的解释是,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几
百年来所遭受的迫害,他们对整个外部世界抱有深刻的戒心,他们强烈地要和外
部世界的浮躁轻薄和人性渐失,保持一个距离,从而能不受诱惑干扰地追随他们
的上帝。他们认为眩目的电器是对他们的精神世界的威胁。

兰开斯特公路上汽车马车混列行驶的景象在美国实属罕见,因此,在离开之
后我们依然久久难以忘怀。这也引起了我们的另一个好奇:阿米绪既然是混居在
普通的美国人中间,他们要解决的问题显然不止是汽车和马车的矛盾,他们独特
的宗教信仰与几百年前的生活方式,同现代化的外部世界是如何协调的呢?这个
问题最突出的部分,就是他们和各级政府依据现代美国生活所制定的法律冲突是
如何解决的的呢?

之所以我们会立即产生这样的联想,就是因为在美国生活了几年之后,我们
知道这是一个重法律契约并且执法很严的国家。在一个民主社会,法律和政府的
决策是多数达成一致的结果,所以法律一旦通过,就要求个人服从,包括持有不
同意见的少数,而阿米绪显然是美国的少数。

在两个不同文化发生冲突的时候,最重要的往往是妥协的精神。阿米绪是一
个谦卑的群体,因此,他们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也在作最大的妥协。兰开
斯特县议会曾经立法规定,阿米绪的马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车后部必须安装一个
橘黄色三角形的慢行车标志。尽管这有违阿米绪不行装饰的传统,但是他们理解
交通安全的合理性,如今他们的马车上都有这个标志,衬在黑色的车蓬上,格外
醒目。同时县议会立法规定,马车夜间行驶不能使用老式黯淡的油灯,而必须使
用干电池的车灯。阿米绪是不用电的,但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接受了这个干电池
车灯。又如,兰开斯特县为了公共卫生,立法禁止没有化粪池的户外厕所。阿米
绪于是改变自己的习惯,把厕所移到室内,并且都接受了地下化粪罐这样的“新
技术”。

然而,在现代美国社会中,还是有一些与阿米绪宗教信仰完全冲突的法律,
是他们无法妥协的。这种冲突有时还相当尖锐。这就是考验这个国家的时候了。
因为民主意味着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但是如何对待少数人,始终是民主社会
一个难解的课题。美国也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的历史过程。

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大问题:战争与和平。当美国卷入两次世界大战,以及
以后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时,国家都需要有人当兵打仗。征兵法应该对所有的
公民一律平等,这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常识。但是阿米绪所属的再洗礼派是绝对的
和平主义者,他们的信仰使他们坚守不动刀兵。于是,他们和美国的法律开始了
旷日持久的冲突。

那么,绝对的和平主义者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在阿米绪代代相传的一本书中,
记述了他们人人熟知的一个历史故事。早年间,有一个荷兰再洗礼派教徒叫迪尔
克。他由于遭受宗教迫害被警官追捕,追捕过程中警官掉进了一条冰河。迪尔克
明知自己一旦被捕将会性命不保,他还是不能见死不救。他返过身来救起警官,
自己却因此被捕,被烧死在火刑架上。这件事发生在1569年,在他们来到北美大
陆以前。

在他们来到北美大陆以后,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白人和印地安人互相追
杀的年代,有一次,一伙印地安人在夜间包围了一个叫雅各布的阿米绪家庭。雅
各布的儿子们本能地操起了打猎用的猎枪准备自卫。雅各布却夺下他们的猎枪扔
了出去。结果是,他们一家除了两人被掳走以外,全部被杀。这并不是一个孤立
的例子。不仅是阿米绪,其实当时还有大量教友派教徒也由于坚持和平主义而被
印地安人杀死。以上这些历史都是阿米绪教育后代的典范。

在一次大战期间,一些阿米绪的年轻人被迫入伍,参与军训,甚至被迫拿起
了枪来。然而,不管是什么理由的战争,对于再洗礼教徒都是不可接受的。所以
阿米绪抗拒军令者甚众。那是近一百年前,美国政府战争当前,显然不打算在这
个时候与阿米绪探究什么宗教哲学问题。因此,在这次战争中,有很多阿米绪教
徒因拒服兵役而被逮捕入狱,也有人因为在阿米绪的报纸上告诫教徒遵从教义反
对杀戡而被判“煽动不服从罪”。

当时,有一个叫鲁迪的阿米绪被征入伍。军官逼着他穿上了军装,列队操练。
几个星期以后,轮到实弹演练的时候,他再也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脱下军装,要
求退伍。按当时的法律,违抗军令要受军事法庭的审判。军官把他带到军营外的
三座新坟边,拍着手枪警告他,明天早晨如若不穿上军装报到,他就将是第四座
坟墓。鲁迪一夜无眠。第二天早晨,新兵们吃早饭的时候,鲁迪来了。他穿着一
身黑色的阿米绪传统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为了宗教良心,鲁迪作了死的选择。
从来就说一不二的军官看着这个阿米绪,却没有枪毙他,让他退伍了。

在一次大战期间,这个问题每个个案遇到的情况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
冲突发生了,问题却没有解决。由于阿米绪人数不多,牵涉的面不广,没有引起
太大的注意。

到了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是主要敌对国。恰巧很多阿米绪祖先的故乡就是德
国。他们在教育中很重视保持故乡语言,阿米绪的日常语言往往是高地日耳曼语。
所以,这一次他们的反战行为在美国引起了关注。有人怀疑他们拒绝作战,是因
为他们站在自己的母国一边。美国国会为此专门举行了听证会。为了阐明再洗礼
派的和平主义宗旨,争取不上战场的权利,一向不愿抛头露面的阿米绪派出代表
在国会听证会上宣誓作证。

他们以自己的历史向全美国人民证明,他们反战只是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
他们反对的是任何一种战争,不论其交战国是谁,也不论其战争原因如何。

在他们绝对和平主义的宗教立场被确认之后,多数向少数作出了让步。在二
次大战这样的险恶环境中,美国国会依然承认一个事实,人和人不一样,少数人
有少数人的理由。美国军方为称作“良心反战者”的阿米绪作出了特殊安排,称
为“替代性服役”。他们必须在军方安排的医院或工厂从事两年没有酬劳的,与
战斗没有关系的工作,以代替服兵役打仗的公民义务。

阿米绪历来只在自家农庄上务农,很少外出就业。他们认为,这样的两年“
替代性服役”仍然使他们被迫融入外部生活,并把外界躁动的气息带进了再洗礼
派虔诚平静的生活。再洗礼派再次向国会申诉。经过长期的努力,现在的“替代
性服役”改为“自愿性服役”,阿米绪可以在自己的教会管理的农庄上从事两年
没有报酬的农业工作,以代替服兵役。

美国国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容易。二次大战对所有的参战国来说,都是一
场惨烈的厮杀。在战争接近尾声之前,谁也说不上胜负的必然走向。在这种非常
状态下,作为一个国家的“多数”,同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为一些声称是“和
平主义者”的“少数”抵挡敌人的子弹,其原因仅仅是因为尊重这些“少数”的
宗教信仰,假如没有理性的精神,几乎是做不到的。

美国在历史上屡有无视少数的过去,成为他们迄今为止不断反省的原因。现
在你如果在美国游览的话,常可以遇到一些历史纪念牌,记载了插牌所在地发生
的一段历史。有不少这样的牌子在检讨当年对待印地安人和黑人的不公正。正是
这样的反省使得美国在对待少数的问题上,变得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宽容。

这个国家的多数和阿米绪是有冲突的,但是双方都以理性为基础,尤其在处
于多数优势的主流社会一方,逐步地在学会如何尊重少数,以达成妥协。因此,
阿米绪虽然是美国公民,但是他们的公民义务和权利与一般美国人是不完全一样
的。例如,美国的税收很高,这样的税收虽然不在阿米绪传统的自给自足生活方
式之内,阿米绪还是依法纳税。可是另一方面,他们也和政府达成协议,他们以
传统方式颐养天年,从不出现老无所养的问题,他们不享受美国的老年福利金,
也就不交纳税收中用于社会养老的社会安全基金。他们也不承担美国公民的一项
重要义务,就是他们不担任法庭的陪审员。因为在他们的宗教信仰里,只有上帝
有权判定人们的罪孽或清白。

在历史上,美国法律与阿米绪的一次最大的冲突,是在教育领域发生的。这
场冲突,很典型地反映了“少数”与“多数”在文化上的差异可以有多大。

阿米绪的传统学校是所谓"单室"学校,顾名思义,学校只有一间房间。它也
只有一个老师,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上课,为的是让他们学会互相帮助。美国人
一贯认为,选择怎样教育子女,这是父母的权利,美国历史上延续至今一直有家
庭学校的做法。问题是,阿米绪还认为,孩子读书到十四岁,相当于八年级,就
够了,从十五岁起就应该到农田里干活了。他们认为外面的孩子从十五岁开始的
高中教育对阿米绪是有害无益的。可是,教育立法和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冲突。

美国的教育管理权归属各州,对中小学最有发言权的是各地的学校理事会,
有家长和教育界人士共同组成。各州的议会有教育立法权。为了维持整个社会全
体民众的教育文化水平,各州议会在上世纪末就先后立法实行强制性的义务教育。
各州的普及教育立法是顺应时代潮流,立足于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深得民众的支
持。至今为止,我还很少听到有其他人反对义务教育法规的。当阿米绪所定居的
那些州开始立法规定强制教育至十六岁时,阿米绪教徒教育自己孩子上学只到十
四岁的做法就违法了。

阿米绪当然也理解,州政府在教育上的强制立法,并没有恶意。但是他们认
为,公立学校的教育方式,会引导他们的孩子脱离他们代代相传的宗教追求,是
对他们的宗教传统的威胁。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专家们曾经指出,再洗礼派的教
育,在维护传授价值观念方面起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作用。对于他们来说,能否自
己教育子女,等于自己能否生存延续。

少数不可以藉着不同意而不服从法律,这是美国的游戏规则。唯一的合法途
径是申诉,而少数人的合理申诉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也是游戏规则能够操作下
去的前提之一。申诉有两种方式,一是向行政和立法分支和平请愿,二是向司法
分支提出法律诉讼。阿米绪的神父们劝告大家不要和政府冲突,也不要上法庭去
打官司,因为这违背了阿米绪教徒和平主义与世无争的传统。神父们决定向州立
法与行政两大分支请愿,请求网开一面。

宾夕法尼亚的阿米绪把请愿书印了一千份,然后征集签名。阿米绪教徒人数
虽少,可是他们捍卫信仰的精神以及和平谦卑的态度却深得宾夕法尼亚人的同情。
签名者甚众。往往一个阿米绪就可以征得三千个来自外部世界的签名。他们把这
些签名联成 130英尺长的条幅,然后,阿米绪的代表就带着它去见州长。州长于
是下令州司法部长进行调查,新的教育法是不是侵犯了宗教自由。阿米绪因此很
感激这位州长,在随之而来的感恩节,他们给州长送去一篮农家产品,包括一只
火鸡,一罐糖浆,还有一些苞米。但是,调查结果并没有解决问题。

阿米绪知道他们还可以走的一条路就是司法途径。但是,阿米绪不喜欢提起
诉讼,他们只习惯于诉诸上帝。这一次,他们无路可走,假如不想放弃的话,唯
一可行的是“以身试法”了。实际上这是一般美国人在自己的观点处于主流文化
之外的时候,常常采取的方式。这一类以被动形式出现的司法挑战,常常引发对
一个主流观念的质疑,甚至可能改变这样的观念。而“被动”,正是阿米绪的特
点。

阿米绪从不惹事生非,但他们不送自己的孩子读高中,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美国是一个执法很严的国家。在本世纪初,就有阿米绪家长因为违反义务教育法
而被捕,他们的孩子则由政府监管。为了家庭的团聚,他们要么屈从,要么被迫
变卖家产,举家迁徙,有些阿米绪家庭甚至为了逃避义务教育法,迁移到遥远的
墨西哥去。他们不愿意在压力下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和与此相随的生活方式。

宾夕法尼亚是一个有着宽容精神传统的州,我们去过的兰开斯特居住着全美
第二大的阿米绪人群。州教育法通过后,一开始地方政府对如何向阿米绪执法也
很困惑,所以出现了比较罕见的执法不严的情况。地方上对阿米绪少年缀学到地
里干活,基本上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到了1937年,兰开斯特的教育官员
觉得阿米绪传统的单室学校实在不够正规,并且没有高中教育。就计划关闭一些
单室学校,以新建的公立学校作为替代。州政府的代表想说服阿米绪,“教育是
通向知识的大门”。可是,这种对话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里,自然是
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的文化冲突使州政府和阿米绪都深感不安和困扰。二次大
战中,这个问题被搁置一边,战后又立即重提,为此又有一些阿米绪家长由于违
反义务教育法而被课以罚款,甚至被捕坐牢。

他们再次向州政府请愿。直到1955年,州政府作出妥协:阿米绪人可以在自
己的学校里教育子女到14岁,然后为他们设立一种专门的职业学校,阿米绪的孩
子在这种职业学校受教育到法定的16岁。这种职业学校一周只上半天课,并且是
由阿米绪的教师讲授传统的农业知识。这个安排是一个突破,所以在美国历史上
很有名,称作“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这里的阿米绪完全是靠着一种不可摧
毁的宗教精神韧性,和强大的多数人的政府达成妥协,嬴得了按自己的意愿教育
子女的权利。美国史书上的妥协一词通常是一个正面的词。大家认为,达成妥协
解决了问题,是双方共同的胜利。

由于教育立法权归属各州,所以“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并没有解决其他
州的类似冲突。问题是普遍的。在爱荷华州的布肯南县,地方政府宣布要取消单
室学校,把阿米绪学童集中到新建的公立学校;而阿米绪却坚持把孩子送到他们
的单室学校去。在1965年11月的一天早晨,县上的教育官员带着警察,开着校车,
来到一所阿米绪的单室学校,要把孩子们押上校车送往新学校。单室学校只有一
个阿米绪老师,无可奈何地看着孩子们列队出去。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没
等警察和官员回过神来,孩子们象炸了窝一样,拼命地冲向附近一望无际的苞米
地,刹那间就消失在青纱帐里。原来是一个阿米绪孩子喊了声“快跑!”,他用
的是阿米绪的高地日尔曼语,其他人谁也听不懂。

随行的新闻记者凭着职业反应,迅速拍下了穿着黑色衣衫的大小男孩女孩,
象兔子一样惊慌逃向田野的背影。这张照片后来非常有名,因为这个问题后来终
于在全美国人民同情的目光下,走向了联邦最高法院。

在有些地方的阿米绪学校,学童们被成功地押上校车转学,两种不同价值相
遇形成十分荒诞的后果。一个为了提高孩子教育水平的法律,实行中却场景凄凉。
阿米绪孩子们唱着“上帝爱我”,母亲们无声地哭泣,父亲们则青着脸,默默地
站立一旁。阿米绪人依然奉行和平主义的原则。但正是这种沉默,谦和然而执着
的态度,以及美国民众对于“多数与少数”关系的反省,使得阿米绪的教育事件
开始走向全美国。来自全国各地的私人捐款涌向布肯南县,要求替阿米绪人偿付
罚款。这种同情和抗议给爱荷华州州长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他作为行政长官无
权修改法律。他只能在他的职权范围内,宣布暂停执行合并学校三周,同时请求
拥有立法权的州议会,考虑立法豁免阿米绪的强制教育。1967年,爱荷华州议会
将豁免权授予州行政部门的教育官员,从而,爱荷华州的阿米绪也嬴得了以自己
的方式教育子女的权利。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叫林德赫姆的人挺身而出。他不是阿米绪,而是路德教
会的一个牧师。他了解了阿米绪在教育问题上的遭遇以后,认为阿米绪的宗教自
由受到了侵犯。1967年 3月,他在芝加哥大学一个有关公共教育立法的学术会议
上,呼吁关心阿米绪宗教自由权利的人伸出援手。一个叫做“阿米绪宗教自由全
国理事会”的组织就这样诞生了,林德赫姆担任了这个理事会的主席。这个组织
不仅有律师,学者,还有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宗教领袖。

这时全国关注的目光移到了堪萨斯州,那里有阿米绪的家长被捕,还有人在
法庭上被定罪。堪萨斯州态度强硬地宣布,类似宾夕法尼亚州的“职业学校妥协
”的做法,在堪萨斯州将是非法的。州一级不打算妥协。林德赫姆的组织曾经试
图把案子上诉到联邦法院,但是联邦最高法院拒绝接案,其原因是美国“分权”
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教育管理是留归各州的权力,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因此,
联邦法庭也就没有这些案子的司法权。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
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
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
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
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
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涉及
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
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
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
地方法院就打嬴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
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
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
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
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
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
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
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
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
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
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
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
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
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
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
‘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
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
受谴责。”
最高法院的判决,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各州与阿米绪在教育问题上的冲突,沃
伦大法官的判词,更是对美国人民长久以来的思考和反省,作出了一个总结。民
主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要求多数不能压迫少数,不能侵犯少数的自由和
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的设计上,一开始就要为持不同意愿的少数预留下
申诉,辩解和反抗的渠道。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一致之下,仍要为百分之零点
一的异见留下呼吸的空间。这也是美国法律强调个人的宪法权利必须归属个人,
而政府“不得立法”侵犯这种权利的根本原因。

如果法律不打算保护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也就保护不了“百分之五”,那么,
“多数”本身也就都潜在地岌岌可危。我们曾经习惯于法律对“百分之五”的不
予保护,这是因为,当我们身处“多数”之中,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多数”
就是对的,我们只知道庆幸自己不是少数。谁也没有想过,今天你不挺身而出保
护你所不同意甚至不喜欢的百分之五,你怎么有把握下一次你不在另一个百分之
五中呢?今天你看到与你无关的百分之五遭受的不公正扭过了头去,下一次轮到
你的时候,你还向谁去呼喊呢?

一个社会要发动成千上万的人并不难,要达到多数人的一致也不难,难的是
公正善待只有百分之几的少数。有时候,少数显得如此人微言轻,他们的生死存
亡是如此地微不足道,可是,一个制度能否保证这微乎其微的少数得到公平的善
待,恰恰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否文明和人道的试金石,也是决定这个制度能否长治
久安的一个关键。

也许,最平凡的阿米绪正默默地以他们的存在,在给人类讲述着一个并非无
足轻重的故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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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阿米绪的故事(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近几年随着中美文化交流的展开,美国一些远离主流的文化小溪,也渐渐被
    介绍到中国。于是,美国不再是一个刻板的固定套路,在大洋此岸人们的印象中,
    美国的形象正在逐步丰富起来。我曾经两次在国内的杂志上看到有人提到:美国
    有一群默默无声地生活在自己世界里的阿米绪人。

    假如我们对美国的一般印象可以放在概念的一个极地的话,那么阿米绪是肯
    定必须送到相反的另一个极地去的。如果我们称美国的生活方式是现代的,那么
    阿米绪可以说是古代的;如果我们称美国是技术进步的,那么在同一个价值体系
    里,阿米绪不仅是落后的,而且是拒绝进步的,等等。假如再形象化一些,如果
    我们对美国人的印象是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那么阿米绪人永远是平淡的,是只
    有黑白的单色调的。

    假如在你的想象中,阿米绪是一小群生活在某一个群山环抱,车船不达,鸟
    不下蛋,与世隔绝的山洼洼里的话,倒也没什么稀罕了。问题是,今天的美国这
    样一群教徒有差不多35万人,人数还在缓缓地增加。他们生活在美国传统农耕区
    富庶辽阔的平原上。他们不但不封闭,甚至不集聚而居,没有什么阿米绪村庄,
    他们全是散户。一个个阿米绪农户就星星散散地座落在其他美国人的住房之间,
    混居在同一个地区。他们家门口的乡间公路也都是平展的柏油马路,直达高速公
    路。城镇就在附近,那儿就有购物中心和娱乐设施。嘈杂,多变而生气勃勃的现
    代生活就近在咫尺之遥。但是当你经过那里的民房,很容易辨别出阿米绪的住宅,
    除了都有巨大的谷仓之外,还在后院停着黑色的小马车。因为在我们断定不开汽
    车就算不得美国人的年代里,他们却只驾马车。

    所以,这不能不让认定“技术进步”必是“挡不住的诱惑”的人们愣一愣神。
    不管将来如何,你不得不承认,毕竟在世界上此类诱惑最大的美国,阿米绪已经
    两百多年这样默默地过来了,宁静安祥。也许不见得特别幸福,至少并不格外痛
    苦。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但是并没有如我们想象的那样,被“诱”得骚动
    不安,六神无主,跃跃欲试,痛苦不堪。

    说起他们的来龙去脉,还得上溯到五百年前的欧洲。

    在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大潮中,从苏黎世产生出一个人数不多的激进改
    革派,被称为"再洗礼派"。他们主张严格实践圣经教义,排斥不符合圣经的虚文
    褥节。他们认为宗教信仰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加以实践,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他们认真地寻求圣经中对于大小事情的说法,弄清楚了就一定要去做,而且要做
    到。他们认为,教会应该是信仰相同的成人的集体。所以,婴儿出生以后“被动
    的”第一次洗礼不能算数。而在一个人成年之后,如果他确信自己真有信仰的话,
    应该“主动”地再接受一次基督徒的洗礼。这就是“再洗礼派”这一名称的来历。

    十六世纪还远不是一个宗教宽容的年代。再洗礼派一问世,就遭到来自罗马
    天主教会和其他新教徒两个方向的迫害。在再洗礼派发源的瑞士和德国南部,当
    时曾有几百个再洗礼派教徒被烧死在火刑架上。在这样残酷的环境中,再洗礼派
    却显示出惊人的宗教执着。他们认为,虽然他们面对的世界是傲慢的,富有的,
    偏狭的,暴戾的,而他们却仍然应该是善良的,清贫的,谦卑的,非暴力反抗的。
    在严酷镇压下,再洗礼派逐步形成了一些与其他新教教派不同的特点。他们无法
    形成良好的教会组织,一开始甚至只能在山洞里悄悄地聚会祷告。他们甚至没有
    明确的领袖,因为领袖一出来就给杀了。他们的一切都只能悄悄地做,恐惧,不
    安和受苦受难始终伴随着他们。

    既然没有严密有形的教会组织,没有教会规范的约束,也没有一般宗教常见
    的仪式仪规的凝聚,那么,他们作为一个教徒存在,就完全是依靠他们内心的信
    仰了。因此,假如说再洗礼派的信仰特别执着,大概是不错的。他们在北欧传播
    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支派。十六世纪中叶,一个叫做梅诺的荷兰人曾试图在北欧
    重建和平的再洗礼派的团体。他们的后继者就叫做梅诺纳特,也就是梅诺派。而
    到了十七世纪末,瑞士和南莱茵河的再洗礼派还是处于遭受迫害的分散状态,有
    一个叫阿曼的瑞士人站出来号召再洗礼派的改革和联合,这一派就被叫做阿米绪,
    也就是阿曼派。

    这两个分支此后都来到北美这块新大陆,大部分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
    俄州。这两个州当年是北美大陆最好的农业区,而他们在欧洲时就是最出色的农
    夫。感谢开拓宾夕法尼亚的教友派,他们是对待异教最为宽容的北美主流教派,
    更要感谢北美大陆很快风行,并在美国独立以后由美国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使
    这些“梅诺纳特”和“阿米绪”们,终于能够安居乐业了。由于阿米绪与梅诺纳
    特相比,他们更恪守古老的服饰和生活方式,在外观上更容易辨认,他们的风格
    与现代生活的反差也更为鲜明强烈,所以很多美国人也是只知阿米绪而不知梅诺
    纳特。

    宾夕法尼亚的兰开斯特,是阿米绪比较集中的地区,离著名的大都市费城仅
    一小时车程。在去冬最寒冷的日子里,我们来到那里,也是想一睹真正的阿米绪
    生活。可是我们发现,他们安静谦卑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是对外开放,
    以满足游客好奇心而设立的“阿米绪旅游点”,那就一定不是阿米绪办的。因为
    这样获利甚丰的“第三产业”,并不符合他们的生活原则。然而,他们虽然在宗
    教上固守而且生活方式内向,可是他们对外界很友好,也理解外人对他们的好奇。
    假如你想给他们的小马车拍张照,他们会微笑着放慢车速,让你如愿以偿。我们
    发现,他们没有这类小教派非常容易出现的诡秘行迹,他们坚守的只是一种由宗
    教信仰导致的平淡。

    生活在宾夕法尼亚的再洗礼教徒至今没有显赫的教堂,他们的教堂一如他们
    的农舍,朴素而卑微,有时候甚至象早期教友会一样,把他们聚会崇拜上帝的教
    堂谦称为会屋。老派的阿米绪还轮流聚集在各自的农舍里做礼拜,围着老式的乡
    村火炉,一边坐着男人,一边坐着女人,读着老版本的圣经,用的是这里其他人
    都不懂的高地日尔曼语。而在他们只有一间房间的学校里,他们的孩子则个个都
    要学两种语言,英语和这种他们从欧洲家乡带来的古老语言。

    无论在什么地方,你一眼就能把阿米绪认出来,因为他们的服饰与众不同。
    简单地说,其他的人,四五百年来的服饰一直在变,而他们却一直没有变。不论
    是男人的服装礼帽,还是妇女的衣裙,都是一水的黑色。只有在节日或婚礼上,
    妇女们才加上一方纯白的披肩。姑娘们的裙衫上没有一个钮扣,男人们的服饰上
    有钮扣,但没有任何其它装饰。据说这些突出“谦卑”的规矩都可以从圣经中找
    到依据。在兰开斯特,假如你遇到以前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古代欧洲村民”,
    他们就是阿米绪。

    也许,他们的上空就是高压线,他们的邻居就是家用电器样样俱全,但是他
    们不用电。所以,也没有电灯,电视,电冰箱,收音机和微波炉。阿米绪不用汽
    车,他们是农夫,却拒绝使用拖拉机和任何新式机械,有些梅诺纳特偶然使用汽
    车,但一定是黑色的,以示谦卑。阿米绪则用马拉犁耕地,驾着单驾马车外出。
    我们看到,在兰开斯特的乡间公路上,答答疾驶的阿米绪马车后面,常常跟着几
    辆耐心的邻居们的汽车。

    对于认定只有自己的价值体系是唯一正确的人们,很难理解为什么阿米绪放
    着现成的新技术拒不使用。他们除了认定阿米绪固守落后,再也找不出别的解释。
    然而在多元文化的概念逐步被人们接受的今天,人们能够看到,这些再洗礼派教
    徒非常聪敏智慧,也非常能干。他们在兰开斯特县用传统农业技术经营的家庭小
    农庄,是全美单位出产最高的农庄之一,而且没有化学污染土壤退化等现代农业
    的通病。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安逸。他们自己的解释是,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几
    百年来所遭受的迫害,他们对整个外部世界抱有深刻的戒心,他们强烈地要和外
    部世界的浮躁轻薄和人性渐失,保持一个距离,从而能不受诱惑干扰地追随他们
    的上帝。他们认为眩目的电器是对他们的精神世界的威胁。

    兰开斯特公路上汽车马车混列行驶的景象在美国实属罕见,因此,在离开之
    后我们依然久久难以忘怀。这也引起了我们的另一个好奇:阿米绪既然是混居在
    普通的美国人中间,他们要解决的问题显然不止是汽车和马车的矛盾,他们独特
    的宗教信仰与几百年前的生活方式,同现代化的外部世界是如何协调的呢?这个
    问题最突出的部分,就是他们和各级政府依据现代美国生活所制定的法律冲突是
    如何解决的的呢?

    之所以我们会立即产生这样的联想,就是因为在美国生活了几年之后,我们
    知道这是一个重法律契约并且执法很严的国家。在一个民主社会,法律和政府的
    决策是多数达成一致的结果,所以法律一旦通过,就要求个人服从,包括持有不
    同意见的少数,而阿米绪显然是美国的少数。

    在两个不同文化发生冲突的时候,最重要的往往是妥协的精神。阿米绪是一
    个谦卑的群体,因此,他们在自己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也在作最大的妥协。兰开
    斯特县议会曾经立法规定,阿米绪的马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车后部必须安装一个
    橘黄色三角形的慢行车标志。尽管这有违阿米绪不行装饰的传统,但是他们理解
    交通安全的合理性,如今他们的马车上都有这个标志,衬在黑色的车蓬上,格外
    醒目。同时县议会立法规定,马车夜间行驶不能使用老式黯淡的油灯,而必须使
    用干电池的车灯。阿米绪是不用电的,但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接受了这个干电池
    车灯。又如,兰开斯特县为了公共卫生,立法禁止没有化粪池的户外厕所。阿米
    绪于是改变自己的习惯,把厕所移到室内,并且都接受了地下化粪罐这样的“新
    技术”。

    然而,在现代美国社会中,还是有一些与阿米绪宗教信仰完全冲突的法律,
    是他们无法妥协的。这种冲突有时还相当尖锐。这就是考验这个国家的时候了。
    因为民主意味着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但是如何对待少数人,始终是民主社会
    一个难解的课题。美国也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的历史过程。

    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大问题:战争与和平。当美国卷入两次世界大战,以及
    以后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时,国家都需要有人当兵打仗。征兵法应该对所有的
    公民一律平等,这是现代国家的一个常识。但是阿米绪所属的再洗礼派是绝对的
    和平主义者,他们的信仰使他们坚守不动刀兵。于是,他们和美国的法律开始了
    旷日持久的冲突。

    那么,绝对的和平主义者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在阿米绪代代相传的一本书中,
    记述了他们人人熟知的一个历史故事。早年间,有一个荷兰再洗礼派教徒叫迪尔
    克。他由于遭受宗教迫害被警官追捕,追捕过程中警官掉进了一条冰河。迪尔克
    明知自己一旦被捕将会性命不保,他还是不能见死不救。他返过身来救起警官,
    自己却因此被捕,被烧死在火刑架上。这件事发生在1569年,在他们来到北美大
    陆以前。

    在他们来到北美大陆以后,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白人和印地安人互相追
    杀的年代,有一次,一伙印地安人在夜间包围了一个叫雅各布的阿米绪家庭。雅
    各布的儿子们本能地操起了打猎用的猎枪准备自卫。雅各布却夺下他们的猎枪扔
    了出去。结果是,他们一家除了两人被掳走以外,全部被杀。这并不是一个孤立
    的例子。不仅是阿米绪,其实当时还有大量教友派教徒也由于坚持和平主义而被
    印地安人杀死。以上这些历史都是阿米绪教育后代的典范。

    在一次大战期间,一些阿米绪的年轻人被迫入伍,参与军训,甚至被迫拿起
    了枪来。然而,不管是什么理由的战争,对于再洗礼教徒都是不可接受的。所以
    阿米绪抗拒军令者甚众。那是近一百年前,美国政府战争当前,显然不打算在这
    个时候与阿米绪探究什么宗教哲学问题。因此,在这次战争中,有很多阿米绪教
    徒因拒服兵役而被逮捕入狱,也有人因为在阿米绪的报纸上告诫教徒遵从教义反
    对杀戡而被判“煽动不服从罪”。

    当时,有一个叫鲁迪的阿米绪被征入伍。军官逼着他穿上了军装,列队操练。
    几个星期以后,轮到实弹演练的时候,他再也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脱下军装,要
    求退伍。按当时的法律,违抗军令要受军事法庭的审判。军官把他带到军营外的
    三座新坟边,拍着手枪警告他,明天早晨如若不穿上军装报到,他就将是第四座
    坟墓。鲁迪一夜无眠。第二天早晨,新兵们吃早饭的时候,鲁迪来了。他穿着一
    身黑色的阿米绪传统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为了宗教良心,鲁迪作了死的选择。
    从来就说一不二的军官看着这个阿米绪,却没有枪毙他,让他退伍了。

    在一次大战期间,这个问题每个个案遇到的情况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
    冲突发生了,问题却没有解决。由于阿米绪人数不多,牵涉的面不广,没有引起
    太大的注意。

    到了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是主要敌对国。恰巧很多阿米绪祖先的故乡就是德
    国。他们在教育中很重视保持故乡语言,阿米绪的日常语言往往是高地日耳曼语。
    所以,这一次他们的反战行为在美国引起了关注。有人怀疑他们拒绝作战,是因
    为他们站在自己的母国一边。美国国会为此专门举行了听证会。为了阐明再洗礼
    派的和平主义宗旨,争取不上战场的权利,一向不愿抛头露面的阿米绪派出代表
    在国会听证会上宣誓作证。

    他们以自己的历史向全美国人民证明,他们反战只是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
    他们反对的是任何一种战争,不论其交战国是谁,也不论其战争原因如何。

    在他们绝对和平主义的宗教立场被确认之后,多数向少数作出了让步。在二
    次大战这样的险恶环境中,美国国会依然承认一个事实,人和人不一样,少数人
    有少数人的理由。美国军方为称作“良心反战者”的阿米绪作出了特殊安排,称
    为“替代性服役”。他们必须在军方安排的医院或工厂从事两年没有酬劳的,与
    战斗没有关系的工作,以代替服兵役打仗的公民义务。

    阿米绪历来只在自家农庄上务农,很少外出就业。他们认为,这样的两年“
    替代性服役”仍然使他们被迫融入外部生活,并把外界躁动的气息带进了再洗礼
    派虔诚平静的生活。再洗礼派再次向国会申诉。经过长期的努力,现在的“替代
    性服役”改为“自愿性服役”,阿米绪可以在自己的教会管理的农庄上从事两年
    没有报酬的农业工作,以代替服兵役。

    美国国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容易。二次大战对所有的参战国来说,都是一
    场惨烈的厮杀。在战争接近尾声之前,谁也说不上胜负的必然走向。在这种非常
    状态下,作为一个国家的“多数”,同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为一些声称是“和
    平主义者”的“少数”抵挡敌人的子弹,其原因仅仅是因为尊重这些“少数”的
    宗教信仰,假如没有理性的精神,几乎是做不到的。

    美国在历史上屡有无视少数的过去,成为他们迄今为止不断反省的原因。现
    在你如果在美国游览的话,常可以遇到一些历史纪念牌,记载了插牌所在地发生
    的一段历史。有不少这样的牌子在检讨当年对待印地安人和黑人的不公正。正是
    这样的反省使得美国在对待少数的问题上,变得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宽容。

    这个国家的多数和阿米绪是有冲突的,但是双方都以理性为基础,尤其在处
    于多数优势的主流社会一方,逐步地在学会如何尊重少数,以达成妥协。因此,
    阿米绪虽然是美国公民,但是他们的公民义务和权利与一般美国人是不完全一样
    的。例如,美国的税收很高,这样的税收虽然不在阿米绪传统的自给自足生活方
    式之内,阿米绪还是依法纳税。可是另一方面,他们也和政府达成协议,他们以
    传统方式颐养天年,从不出现老无所养的问题,他们不享受美国的老年福利金,
    也就不交纳税收中用于社会养老的社会安全基金。他们也不承担美国公民的一项
    重要义务,就是他们不担任法庭的陪审员。因为在他们的宗教信仰里,只有上帝
    有权判定人们的罪孽或清白。

    在历史上,美国法律与阿米绪的一次最大的冲突,是在教育领域发生的。这
    场冲突,很典型地反映了“少数”与“多数”在文化上的差异可以有多大。

    阿米绪的传统学校是所谓"单室"学校,顾名思义,学校只有一间房间。它也
    只有一个老师,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上课,为的是让他们学会互相帮助。美国人
    一贯认为,选择怎样教育子女,这是父母的权利,美国历史上延续至今一直有家
    庭学校的做法。问题是,阿米绪还认为,孩子读书到十四岁,相当于八年级,就
    够了,从十五岁起就应该到农田里干活了。他们认为外面的孩子从十五岁开始的
    高中教育对阿米绪是有害无益的。可是,教育立法和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冲突。

    美国的教育管理权归属各州,对中小学最有发言权的是各地的学校理事会,
    有家长和教育界人士共同组成。各州的议会有教育立法权。为了维持整个社会全
    体民众的教育文化水平,各州议会在上世纪末就先后立法实行强制性的义务教育。
    各州的普及教育立法是顺应时代潮流,立足于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深得民众的支
    持。至今为止,我还很少听到有其他人反对义务教育法规的。当阿米绪所定居的
    那些州开始立法规定强制教育至十六岁时,阿米绪教徒教育自己孩子上学只到十
    四岁的做法就违法了。

    阿米绪当然也理解,州政府在教育上的强制立法,并没有恶意。但是他们认
    为,公立学校的教育方式,会引导他们的孩子脱离他们代代相传的宗教追求,是
    对他们的宗教传统的威胁。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专家们曾经指出,再洗礼派的教
    育,在维护传授价值观念方面起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作用。对于他们来说,能否自
    己教育子女,等于自己能否生存延续。

    少数不可以藉着不同意而不服从法律,这是美国的游戏规则。唯一的合法途
    径是申诉,而少数人的合理申诉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也是游戏规则能够操作下
    去的前提之一。申诉有两种方式,一是向行政和立法分支和平请愿,二是向司法
    分支提出法律诉讼。阿米绪的神父们劝告大家不要和政府冲突,也不要上法庭去
    打官司,因为这违背了阿米绪教徒和平主义与世无争的传统。神父们决定向州立
    法与行政两大分支请愿,请求网开一面。

    宾夕法尼亚的阿米绪把请愿书印了一千份,然后征集签名。阿米绪教徒人数
    虽少,可是他们捍卫信仰的精神以及和平谦卑的态度却深得宾夕法尼亚人的同情。
    签名者甚众。往往一个阿米绪就可以征得三千个来自外部世界的签名。他们把这
    些签名联成 130英尺长的条幅,然后,阿米绪的代表就带着它去见州长。州长于
    是下令州司法部长进行调查,新的教育法是不是侵犯了宗教自由。阿米绪因此很
    感激这位州长,在随之而来的感恩节,他们给州长送去一篮农家产品,包括一只
    火鸡,一罐糖浆,还有一些苞米。但是,调查结果并没有解决问题。

    阿米绪知道他们还可以走的一条路就是司法途径。但是,阿米绪不喜欢提起
    诉讼,他们只习惯于诉诸上帝。这一次,他们无路可走,假如不想放弃的话,唯
    一可行的是“以身试法”了。实际上这是一般美国人在自己的观点处于主流文化
    之外的时候,常常采取的方式。这一类以被动形式出现的司法挑战,常常引发对
    一个主流观念的质疑,甚至可能改变这样的观念。而“被动”,正是阿米绪的特
    点。

    阿米绪从不惹事生非,但他们不送自己的孩子读高中,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美国是一个执法很严的国家。在本世纪初,就有阿米绪家长因为违反义务教育法
    而被捕,他们的孩子则由政府监管。为了家庭的团聚,他们要么屈从,要么被迫
    变卖家产,举家迁徙,有些阿米绪家庭甚至为了逃避义务教育法,迁移到遥远的
    墨西哥去。他们不愿意在压力下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和与此相随的生活方式。

    宾夕法尼亚是一个有着宽容精神传统的州,我们去过的兰开斯特居住着全美
    第二大的阿米绪人群。州教育法通过后,一开始地方政府对如何向阿米绪执法也
    很困惑,所以出现了比较罕见的执法不严的情况。地方上对阿米绪少年缀学到地
    里干活,基本上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到了1937年,兰开斯特的教育官员
    觉得阿米绪传统的单室学校实在不够正规,并且没有高中教育。就计划关闭一些
    单室学校,以新建的公立学校作为替代。州政府的代表想说服阿米绪,“教育是
    通向知识的大门”。可是,这种对话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里,自然是
    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的文化冲突使州政府和阿米绪都深感不安和困扰。二次大
    战中,这个问题被搁置一边,战后又立即重提,为此又有一些阿米绪家长由于违
    反义务教育法而被课以罚款,甚至被捕坐牢。

    他们再次向州政府请愿。直到1955年,州政府作出妥协:阿米绪人可以在自
    己的学校里教育子女到14岁,然后为他们设立一种专门的职业学校,阿米绪的孩
    子在这种职业学校受教育到法定的16岁。这种职业学校一周只上半天课,并且是
    由阿米绪的教师讲授传统的农业知识。这个安排是一个突破,所以在美国历史上
    很有名,称作“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这里的阿米绪完全是靠着一种不可摧
    毁的宗教精神韧性,和强大的多数人的政府达成妥协,嬴得了按自己的意愿教育
    子女的权利。美国史书上的妥协一词通常是一个正面的词。大家认为,达成妥协
    解决了问题,是双方共同的胜利。

    由于教育立法权归属各州,所以“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并没有解决其他
    州的类似冲突。问题是普遍的。在爱荷华州的布肯南县,地方政府宣布要取消单
    室学校,把阿米绪学童集中到新建的公立学校;而阿米绪却坚持把孩子送到他们
    的单室学校去。在1965年11月的一天早晨,县上的教育官员带着警察,开着校车,
    来到一所阿米绪的单室学校,要把孩子们押上校车送往新学校。单室学校只有一
    个阿米绪老师,无可奈何地看着孩子们列队出去。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没
    等警察和官员回过神来,孩子们象炸了窝一样,拼命地冲向附近一望无际的苞米
    地,刹那间就消失在青纱帐里。原来是一个阿米绪孩子喊了声“快跑!”,他用
    的是阿米绪的高地日尔曼语,其他人谁也听不懂。

    随行的新闻记者凭着职业反应,迅速拍下了穿着黑色衣衫的大小男孩女孩,
    象兔子一样惊慌逃向田野的背影。这张照片后来非常有名,因为这个问题后来终
    于在全美国人民同情的目光下,走向了联邦最高法院。

    在有些地方的阿米绪学校,学童们被成功地押上校车转学,两种不同价值相
    遇形成十分荒诞的后果。一个为了提高孩子教育水平的法律,实行中却场景凄凉。
    阿米绪孩子们唱着“上帝爱我”,母亲们无声地哭泣,父亲们则青着脸,默默地
    站立一旁。阿米绪人依然奉行和平主义的原则。但正是这种沉默,谦和然而执着
    的态度,以及美国民众对于“多数与少数”关系的反省,使得阿米绪的教育事件
    开始走向全美国。来自全国各地的私人捐款涌向布肯南县,要求替阿米绪人偿付
    罚款。这种同情和抗议给爱荷华州州长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他作为行政长官无
    权修改法律。他只能在他的职权范围内,宣布暂停执行合并学校三周,同时请求
    拥有立法权的州议会,考虑立法豁免阿米绪的强制教育。1967年,爱荷华州议会
    将豁免权授予州行政部门的教育官员,从而,爱荷华州的阿米绪也嬴得了以自己
    的方式教育子女的权利。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叫林德赫姆的人挺身而出。他不是阿米绪,而是路德教
    会的一个牧师。他了解了阿米绪在教育问题上的遭遇以后,认为阿米绪的宗教自
    由受到了侵犯。1967年 3月,他在芝加哥大学一个有关公共教育立法的学术会议
    上,呼吁关心阿米绪宗教自由权利的人伸出援手。一个叫做“阿米绪宗教自由全
    国理事会”的组织就这样诞生了,林德赫姆担任了这个理事会的主席。这个组织
    不仅有律师,学者,还有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宗教领袖。

    这时全国关注的目光移到了堪萨斯州,那里有阿米绪的家长被捕,还有人在
    法庭上被定罪。堪萨斯州态度强硬地宣布,类似宾夕法尼亚州的“职业学校妥协
    ”的做法,在堪萨斯州将是非法的。州一级不打算妥协。林德赫姆的组织曾经试
    图把案子上诉到联邦法院,但是联邦最高法院拒绝接案,其原因是美国“分权”
    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教育管理是留归各州的权力,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因此,
    联邦法庭也就没有这些案子的司法权。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
    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
    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
    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
    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
    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涉及
    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
    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
    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
    地方法院就打嬴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
    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
    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
    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
    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
    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
    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
    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
    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
    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
    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
    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
    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
    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
    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
    ‘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
    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
    受谴责。”
    最高法院的判决,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各州与阿米绪在教育问题上的冲突,沃
    伦大法官的判词,更是对美国人民长久以来的思考和反省,作出了一个总结。民
    主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要求多数不能压迫少数,不能侵犯少数的自由和
    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的设计上,一开始就要为持不同意愿的少数预留下
    申诉,辩解和反抗的渠道。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一致之下,仍要为百分之零点
    一的异见留下呼吸的空间。这也是美国法律强调个人的宪法权利必须归属个人,
    而政府“不得立法”侵犯这种权利的根本原因。

    如果法律不打算保护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也就保护不了“百分之五”,那么,
    “多数”本身也就都潜在地岌岌可危。我们曾经习惯于法律对“百分之五”的不
    予保护,这是因为,当我们身处“多数”之中,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多数”
    就是对的,我们只知道庆幸自己不是少数。谁也没有想过,今天你不挺身而出保
    护你所不同意甚至不喜欢的百分之五,你怎么有把握下一次你不在另一个百分之
    五中呢?今天你看到与你无关的百分之五遭受的不公正扭过了头去,下一次轮到
    你的时候,你还向谁去呼喊呢?

    一个社会要发动成千上万的人并不难,要达到多数人的一致也不难,难的是
    公正善待只有百分之几的少数。有时候,少数显得如此人微言轻,他们的生死存
    亡是如此地微不足道,可是,一个制度能否保证这微乎其微的少数得到公平的善
    待,恰恰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否文明和人道的试金石,也是决定这个制度能否长治
    久安的一个关键。

    也许,最平凡的阿米绪正默默地以他们的存在,在给人类讲述着一个并非无
    足轻重的故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非常感谢修罗的转贴,小建议,请附link. "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谴责。” 令人深思的说法呀!
      • 多伦多西边似乎也有一个阿米绪社区, 不知在哪里?
        • Near Waterloo
        • St. Jacob's, Waterloo往西
      • 他最近的几贴都是丁林的大作,丁林的写作很独特,你一看能认出是他写的。
    • 难得的好文章!很想看看英文版的审判词。
    • 我原来对他们的教育系统也颇有微词。后来想想,如果他们一生以务农为主,那么在生活中学习是最好的方式。而我们,N年的教育也都是没有定向的职业训练。如果除了生存技能的培养外不读其他书籍,也和文盲无异。也许他们的做法更实在
      • 我想人最重要的是精神粮食, 这是其它人无法强加和难以改变的. 物质粮食只要能知足就行了. 但不知道他们的下一代是否被限制信仰--也要如此?
        • 限制她们后代受教育,就是让后代们继续受老规矩限制,如果什么新鲜事物都接触,后代们不一定可以坚持这种信仰,不问她们后代是否愿意,就不让他们接触,这一点上我持否定态度。
          • 支持.
            • 左右派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
              • 啊?我都被打成派了?我算哪边的呢?
        • 据我的了解(有段时间对Amish culture很感兴趣),年轻一代可以自由选择,Amish Community也有很多人离开,但是相当一部分留下来。
          • 如果能让小孩接受正常教育, 走的人恐怕要多得多. 把接受教育的权力剥夺了, 就没有真正的"自由选择". 就算选择走进西方社会, 没有知识, 生活也不会容易.
            看了这篇文章, 对阿米需的人好感消失得差不多了. 有一种很悲哀的感觉.
            • 我到不觉得。如果不考虑生存技能的话(他们是务农),我觉得上那些年学就足够了。至少我学的那些微积分等如果传统务农的话,就完全没必要。但是识字后,想要学什么东西,都在于自己了。我觉得受过高等教育的文盲多的是。
    • "民主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要求多数不能压迫少数,不能侵犯少数的自由和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的设计上,一开始就要为持不同意愿的少数预留下申诉,辩解和反抗的渠道。"
    • 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谴责。
      • 最典型的例子可能是同性恋了。好在加拿大法律也差不多要让同性恋者结婚了。
    • 好文,深受教育。
    • 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 他们是否在医疗方式上与法律冲突过. 医疗好像是宗教与法律冲突最多的地方
      现在美国法律规定: 成人可以按自己的宗教信仰拒绝医疗, 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但未成年儿童不能, 父母如果不让孩子看医生造成孩子死亡, 可以按谋杀判罪. 我电视上看到过一个案例, 父母用祈祷为孩子治病, 孩子死后他们被判了15年. 并失去对他们的另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那个孩子被缴出去让人收养. 医生证明孩子得的不是绝症, 是很容易治的病. 邻居证明她听到孩子的痛苦叫喊, 还劝过这对父母, 最后邻居实在受不了了就报了警, 可惜太晚了. 这对父母是公认的好人, 对孩子好得很, 就是信了什么愚蠢的宗教, 可怜.
      • FLG?
        • 不是, 是什么从基督教分出来的小宗派. 其实这种事情不少, 但能判下来的不多, 主要是没有证人. 那个案子要不是有邻居作证父母明知孩子痛苦也不就医, 也是很难判下来的
      • 对,这事值得讨论。
        • 有个教派叫耶和华见证人的,就发生过教徒拒绝外科手术输血的事情
          • 耶和华见证人只是拒绝输血, 基督科学教(?)是完全拒绝医疗的
            • tom cruise believes in 基督科学教
              • 那个教在好莱坞很流行, 我看E CHANNEL的明星传记, 好多明星都信那个教 (也是互相传), 好莱坞有个有名的治片人什么的, 就这么死的 (黑白片时期的事情). 感觉现在的这些明星没那么虔诚了, 肯定泡医院比谁都积极 :)
          • 是否还有人记得有一部电影,好像叫《Perfect world》,Kevin Costner演的,那里面有个小孩,我记得就是信这个教Johua Witness(可能拼错了)。
            • Jehova's witness
        • 还有一个宗教派别的是拒绝输血,也经常闹出人命官司。想想咱们中国人没有那么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 这里有篇文章记述这件事情。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 (ZT)

            前几天,2001年2月21日,美联社消息,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医院为七个月大的男婴,
            成功地作了肝脏移植手术,在他的母亲身上取下一片肝脏组织,移植到这个肝脏坏死的孩子身上。
            这一手术的特殊之处是,这是一次不输血的手术,是世界上第一例不输血肝脏移植手术。这次手
            术成功,立即引起了法律界和宗教界的欢呼,因为这个孩子来自于信仰一种独特宗教--耶和华
            见证会的家庭。美国法律界和医学界为此已经困扰好几年了。

              故事应该从1994年8月28日夜晚说起。在康尼迪格州的斯旦福医院里,乃莉·维加生
            下了她的头胎孩子。产后,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医生判断,如果不
            输血,产妇将失血过多而死亡。乃莉和她的丈夫却都拒绝输血,因为他们的宗教,耶和华见证会,
            认为信徒不能输血。

              产妇在继续出血,生命的机会在一点点地离开。医生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拖延就可能是
            一条人命。医生却仍在犹豫。医生想的是,乃莉和她的丈夫不是不知道后果,他们是明白自己要
            付出生命的代价后作出拒绝输血的决定的,这个决定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作为一个医生,治病
            救人,但是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作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
            病人在自己面前死去。

              护士们无声地注视着医生,等待着决定,输血还是不输血。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医生脑
            子里响起当年从医学院毕业的时候,每个即将成为医生的人按照几千年的传统,发下的誓言,即
            "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此刻,什么是乃莉·维加的最高
            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是病人家庭的信仰还是医生
            的判断?

              时间分分秒秒地在过去,面对这样的难题,医生却难以作主。他做了此时此刻世界上只
            有美国医生才会做的事情:冲向斯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这时候是深夜二点
            钟。

              产妇乃莉·维加所信仰的耶和华见证会,是19世纪70年代才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
            一开始叫守望会,起源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31年改称耶和华见证会。它的创始人查尔斯·罗
            塞尔在二十来岁的时候想到,既然上帝怜悯世人,可是基督教义里又说有永恒的地狱,这不是自
            相矛盾吗?于是他放弃长老会和卫理公会的教义,自创了这个强调启示的教派。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这个教派已经遍布全世界,大约有两百多万信徒,其中四分之一
            在美国。我们住在偏僻的美国南方乡下,周围居民大多是保守的农人,却也有一个朴素的耶和华
            见证会教堂。耶和华见证会以卖力上门传教出名,我们家也来过很多次,通常是衣着整洁的女士,
            西装革履的男士,黑白皆有,彬彬有礼地表示愿意提供精神上的帮助。我们的邻居杰米老头是老
            派的浸信会信徒,是南方农村的主流教派。他一提起耶和华见证会就啧有烦言。

              耶和华见证会的教义,有些东西很特殊。他们相信耶和华是真神,反而认为主流基督教
            的三位一体主义是异教的偶像崇拜。他们反对偶像崇拜。这就引出了耶和华见证会在美国司法史
            上名气很大的几个事件。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耶和华见证会家庭的孩子,在学校里升国旗的时
            候,拒绝向国旗敬礼,认为向国旗敬礼是偶像崇拜。学校欲给予停学的惩罚,他们却坚持自己的
            信仰。这一冲突闹上法庭,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为这样的案子数度反复,几次
            作出裁决。最终裁定,耶和华见证会信徒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强迫他们的孩子向国旗敬礼
            是违宪的。

              耶和华见证会看上去有点怪异孤僻,同政府和其他教派的关系都不很友好。他们坚决不
            和政府有任何瓜葛,认为世俗政治和政党活动都是魔鬼撒旦的诱惑。对于信徒的行为,他们有很
            高的道德标准,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他们反对离婚,认为那无异于淫乱。他们的教义里还有一
            条,那就是,他们根据圣经认定,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耶和华见证会
            的信徒决不会同意接受输血,无论是全血还是血制品,一滴都不行。全美国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
            一点,这是他们的宗教信仰。过去,在美国司法史上,他们为争取自己信仰的权利,曾经表现出
            过令人刮目的勇气,他们所赢得的几个案子,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例,进入了美国学校的
            教科书,妇孺皆知。现在在美国,谁都知道,不管你是不是认同他们的教义,不管你是不是讨厌
            他们,他们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对生命和死亡作出自己的解释。耶和华见证会的解释也很独特。
            他们相信有"世界末日"。对于他们来说,有时候,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他们
            相信只有合格的信徒才能躲过末日之灾,得到拯救,最后生活在永恒的地上乐园里。所以,死亡
            并不可怕,做一个合格的信徒却是最要紧的。

              美国医院在病人入院时都要认真了解病人的宗教信仰。我最近在地里割草的时候出了个
            小事故,到医院接受手术之前,护士就一本正经地问我,有没有什么宗教倾向?一开始我还真愣
            了一下,没想到宗教倾向和我的手术有什么关系。乃莉入院时就签署了拒绝输血的文件。这就是
            医生要冲向法院请法官下令的原因。

              可以想象,半夜二点要找到一个法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许是因为人命关天,也许
            是病人的状况根本不允许再犹豫拖延,法官深夜作出了紧急裁决,允许该医生可以在未经病人同
            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在总共输了7品特鲜血以后,乃莉·维加的生命得救了。母子均安好健康。可是,事情还
            刚刚开始。对于乃莉来说,血管里流着别人的血,这就违背了她的信仰。如果照此办理,往后其
            他教友的信仰就无法保证。她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诉,控告医院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权利,要求推
            翻斯旦福法院的深夜紧急裁决,禁止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违背病人的宗教信仰给病人
            输血。

              医院方面提出,这一指控已经过时。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现在病人已经康复
            出院,不再存在侵权伤害。上诉法院同意,不予受理。

              乃莉·维加向州最高法院上诉。

              1996年4月9日,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决,裁定斯旦福医院违反了个人之身
            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乃莉·维加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大法官们指出,不管医院
            拯救人命的情况是多么紧急,不管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规范是多么崇高,这些都不能压倒乃
            莉·维加保持自己身体和精神完整性的权利。只要她充分了解事情的后果,并且有能力作出决定,
            那就有权根据自己的信仰作出决定。

              州最高法院说,同样的情况以后还会发生,所以医院需要法律上的行动指南,怎样处理
            病人不愿输血的情况。医院方面的发言人在州最高法院裁决后说,医院和医生认为,他们是根据
            病人的最好利益而采取措施的。正因为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所以才要求法官下令,以得到法律
            上的指导。

              有些人不同意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乃莉·维加的宗教
            信仰固然必须得到尊重,但是医生出于"希波克拉底誓言"的救死扶伤的信念也应该得到尊重,那
            么,生命和信仰,到底什么更重一点?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无论如何不能见死不救。眼睁
            睁地看作病人死去,明明可以救活而不救,这不就违背了医生的誓言吗?病人来到医院,却又不
            让医生输血,强迫医生看着病人死去而无所作为,自己的信仰固然得到了尊重,但不就是强迫医
            生违背医生的誓言了吗?

              但是,对于州最高法院来说,这里不仅有生命和信仰孰轻孰重的问题,也许这个问题是
            永远无法回答的。对于法律来说,法律必须回答的是,谁来作出这个判断,谁有权作出这个判断。
            在这个特定案例中,生命和信仰都是属于乃莉·维加的,生命和信仰的轻重,只有乃莉有权决定,
            别人不能用自己的价值标准,强迫乃莉接受。如果生命和信仰两者只能取其一,那么,只有她自
            己来决定,要生命还是要信仰。如果允许别人强迫她接受他人的判断,那么,宗教信仰的自由就
            岌岌可危。

              可是,真的面临人命关天的时刻,耶和华见证会信徒拒绝输血的宗教信念到底是不是重
            于挽救他们的生命,这个问题仍然折磨着必须作出决定的世界各地的医生。这不仅是一个道德问
            题,这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两难问题还常常被推到法官面前。

              2000年9月,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一个十五岁女孩必须接受肾移植手术。她和她的
            父亲都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都明确表示拒绝输血。医院表示,病人的宗教信仰将得到高度的
            尊重,但是他们在手术前向法院申请一项命令,允许在手术过程中,必要时为病人输血。法官应
            医院要求发出了这一命令。

              2000年10月,美国弗罗里达州,一个23岁的耶和华见证会信徒跌倒受伤,在送往医院
            时,他明确表示不接受输血。三天后,他进入昏迷状态。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必须输血。他的父
            亲,一位天主教徒,向法院申请允许医生输血的命令。他知道输血违背他儿子的信仰,但是面临
            生死问题,他说,"我只希望我的儿子活着,快快乐乐,即使以后他得知真相后不愿见我,不再
            和我说话。"法官应这位父亲的要求,发出了允许输血的命令。

              也有法院作出和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相同的裁决。在日本东京,一位耶和华见证会的女
            病人控告医院,在手术过程中违背她的宗教信仰给她输了血。日本最高法院维持了东京高级法院
            的裁决,命令医生为侵犯病人的宗教信仰而赔偿55万日元。

              在莫斯科,1998年9月,根据禁止煽动仇恨行为的教派的法律,莫斯科市检察官起诉耶
            和华见证会,指控这一团体毁坏家庭,制造仇恨,危害生命。法庭审理进行了半年后,命令一个
            专家组审查耶和华见证会的出版物,以便判定检察官的指控到底有没有证据。经过两年的审查,
            法庭宣布,检察官的指控站不住脚,命令检察官偿付五名专家两年工作的费用。耶和华见证会在
            俄国成为合法的宗教团体。

              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信仰也是宝贵的,人的信仰和人的
            自然生存状态浑然一体。没有信仰的生命是可怜的生命。失去对自己信仰的支配,就像失去对自
            己生命的支配一样,正如我们所熟悉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而在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的时候,个人怎样选择,社会怎样选择,这恐怕是一个永远的难
            题。为了人们心灵的安宁和社会的秩序,人们希望尽可能避免这种两难处境,更不要制造这种处
            境。对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拒绝输血的信念,避免这一两难处境的一个办法就是发明不输血的外
            科医疗技术。这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新闻引起人们注意的原因。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对于成人而言,关于生命和信仰孰轻孰重,固然可以让他自己进行判断。但孩子怎么办?孩子自己没有判断能力,那么对孩子生命的决定权是在法官手里,还是在他父母手里?
            • 这次有什么好说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当然有权决定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治疗方法,医生有时候得听病人的,要不出了医疗事故谁负责,这恐怕是医生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了吧。
          • 有得必有失.得即是失,失即是得.福即是祸,祸即是福.
          • 我记得中国也有很多靠庙里的香治病的,也是信仰,却被政府耻笑为愚蠢
        • 有一点我不是很清楚, 如果某个教派有自己的医生, 会干点放血和下毒(芒硝)一类原始的东东, 父母把孩子让这种医生治死, 算不算犯罪呢? 很有可能不算.
          • 电影刮痧讲的是不是就是这种事?说明至少有的地方中医治死人可能要治罪的。
            • 不是一会事, 刮沙是因为身上有红印, 被当作虐待小孩, 小孩没有生命危险.
              我想, 小孩看病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医生"怎么定义.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是有医生执照的才算, 就好办了. 但是美国有些法律费劲得很, 简单的事情也搞得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