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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的不幸遭遇〉后续报道之一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两个月前发布的有关何先生的遭遇,目前有了结果,该案例将于8月20日上午10时在QUEEN/YOUGE西北角的老市政厅大厦内的123号法庭开庭,感兴趣的朋友届时可前往旁听,同时,我将继续报道庭审结果,敬请关注!!

附:

何先生的不幸遭遇

何先生是居住多伦多十几年的老移民了,勤勤恳恳,安分守己,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惹上这样的官司!

今年1月15日下午5时左右,何先生和太太开车到唐人街一家超市购物,太太先去挑选物品,何先生留在车里准备等停车位,当时他的车只是靠在路边,车停在不准柏车的位置上。谁想这时来了两个人高马大的西人抄牌员,也没和何先生说话,直接开了一张罚单贴在何先生车上,当时何先生仍在车内.何先生认为他们未经与事主交涉就开罚单毫无道理,也没多想,就开门出来,拿下罚单,追上两位扬长而去的抄牌员,将罚单交还给他们,然后走回自己的车旁。两位抄牌员立刻转身追回来,不由分说,反剪何先生的双手,将他按倒在车前盖上,脸贴着车前盖。其中一个抄牌员掏出手机,拨打了911,另一个抄牌员将何先生反过来,卡着他的脖子,仰面朝天压在车前盖上,整个时间持续了半个小时以上。何太太发现后也跑过来,大声问why,而抄牌员只是让她走开,并不说原因。当天天气很冷,围观者有50多人,多数为华人,都为何先生不平,有人大着胆子问抄牌员问原因,他们并不回答,而是让他们走开。

后来警车来到,将何先生戴上手铐塞进警车,一个警察给何太太留下了警局的地址和电话后就开走了。到警局后,经过问话,何先生被控袭警和拒捕两项罪名,带着传票,释放回家,等候出庭。

此后,何先生和太太多方求助,包括华人法律援助协会和普通话联合会,得到一些帮助。何先生曾向警局投诉,控告两个抄牌员滥用职权,但被两个抄牌员反告何先生袭警,坚持要上庭。无奈何先生只好准备上庭,请了一位西人律师,三个证人。幸好何太太当时邀请了三个好心的目击者作证,不然又不知要费多少周折。日前,三个证人已经和律师面谈过,律师认为三个人的陈述基本一致,只需一人出庭,而且似乎很有把握。但何先生听说诉方的两个抄牌员可以互为证人,情形显然对自己不利。

从事发到现在几个月里,何先生和太太心力交瘁,备受煎熬,光律师费就花了3500,官司还不一定能赢,更别提要求警方赔偿了。何先生将在五月上旬或中旬开庭,日期待定。他希望能有更多这一事件的目击者能出面帮助他,最好是全程目击者。同时何先生也希望移民朋友们以他为戒,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学好英语(何先生的英语很有限),在和执法部门打交道时切勿冲动,戒急用忍,一切问题上法庭解决,不至于小事变大事,操心费力。同时也希望华人社团关注这件案例的裁决结果,关注司法公正,以保证华人同胞的正当法律权利和利益不被践踏。

何先生的出庭日期和结果将陆续公布,敬请关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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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何先生的不幸遭遇〉后续报道之一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两个月前发布的有关何先生的遭遇,目前有了结果,该案例将于8月20日上午10时在QUEEN/YOUGE西北角的老市政厅大厦内的123号法庭开庭,感兴趣的朋友届时可前往旁听,同时,我将继续报道庭审结果,敬请关注!!

    附:

    何先生的不幸遭遇

    何先生是居住多伦多十几年的老移民了,勤勤恳恳,安分守己,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惹上这样的官司!

    今年1月15日下午5时左右,何先生和太太开车到唐人街一家超市购物,太太先去挑选物品,何先生留在车里准备等停车位,当时他的车只是靠在路边,车停在不准柏车的位置上。谁想这时来了两个人高马大的西人抄牌员,也没和何先生说话,直接开了一张罚单贴在何先生车上,当时何先生仍在车内.何先生认为他们未经与事主交涉就开罚单毫无道理,也没多想,就开门出来,拿下罚单,追上两位扬长而去的抄牌员,将罚单交还给他们,然后走回自己的车旁。两位抄牌员立刻转身追回来,不由分说,反剪何先生的双手,将他按倒在车前盖上,脸贴着车前盖。其中一个抄牌员掏出手机,拨打了911,另一个抄牌员将何先生反过来,卡着他的脖子,仰面朝天压在车前盖上,整个时间持续了半个小时以上。何太太发现后也跑过来,大声问why,而抄牌员只是让她走开,并不说原因。当天天气很冷,围观者有50多人,多数为华人,都为何先生不平,有人大着胆子问抄牌员问原因,他们并不回答,而是让他们走开。

    后来警车来到,将何先生戴上手铐塞进警车,一个警察给何太太留下了警局的地址和电话后就开走了。到警局后,经过问话,何先生被控袭警和拒捕两项罪名,带着传票,释放回家,等候出庭。

    此后,何先生和太太多方求助,包括华人法律援助协会和普通话联合会,得到一些帮助。何先生曾向警局投诉,控告两个抄牌员滥用职权,但被两个抄牌员反告何先生袭警,坚持要上庭。无奈何先生只好准备上庭,请了一位西人律师,三个证人。幸好何太太当时邀请了三个好心的目击者作证,不然又不知要费多少周折。日前,三个证人已经和律师面谈过,律师认为三个人的陈述基本一致,只需一人出庭,而且似乎很有把握。但何先生听说诉方的两个抄牌员可以互为证人,情形显然对自己不利。

    从事发到现在几个月里,何先生和太太心力交瘁,备受煎熬,光律师费就花了3500,官司还不一定能赢,更别提要求警方赔偿了。何先生将在五月上旬或中旬开庭,日期待定。他希望能有更多这一事件的目击者能出面帮助他,最好是全程目击者。同时何先生也希望移民朋友们以他为戒,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学好英语(何先生的英语很有限),在和执法部门打交道时切勿冲动,戒急用忍,一切问题上法庭解决,不至于小事变大事,操心费力。同时也希望华人社团关注这件案例的裁决结果,关注司法公正,以保证华人同胞的正当法律权利和利益不被践踏。

    何先生的出庭日期和结果将陆续公布,敬请关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可怜,但是吧PARKING TICKET还给PARKING OFFICER的做法确实有问题。你可以上庭FIGHT TICKET但是还给警察的做法是违法的。案子很难赢。最多是告到民事庭SUE警察 反应过渡,还有机会。
      • 忘了说,关键是“谁先发起身体接触”在这个案子里,何方证人很难作出“警员先作出身体接触”的证词,因为他们大多是扭打起来后才注意事件的。而警员只需要纠缠“何先作出身体接触”的结论何就输了。
        对于2警员可以相互作证,好的律师可以挑战之。因为其中有CONFLICT OF INTEREST。A作出不利B的证词会导致A自己有问题的结论。如果律师足够好,找到以前警员相互作征,但证词不符合事实的先例,是可以挑战警员证词的可信性的。

        如果是在咽不下这口气,到民庭告警员反应过渡吧。纠住ATTACK和TOUCH的区别,告两个警员不当使用FORCE。
    • stupid idiot, shit himself for a 40 dollar ticket, let that be a lesson to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