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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拉比法庭(犹太法学法庭)就向儿童注射新冠疫苗这一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裁决。
长达33页,该裁决调查在为儿童接种新冠疫苗时专家的意见是否具有约束力。根据犹太法律,专家是了解疾病的人;这将排除大多数医生和卫生官员,因为他们没有治疗过此类患者。即使是那些熟悉成人疾病的人也承认,他们所知道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并相互矛盾。
该裁决解决了为儿童接种疫苗以保护其他易感染人群的伦理问题。“我们还没有找到允许这样做的原因;在某人身上造成一个危险的风险,可能将其他人从可疑的危险中拯救出来。”但是,人们需要清楚和谨慎地对待这一原则,例如,允许捐赠肾脏给需要的人,因为这是直接挽救生命的需求,而不是遥远的可能性。看来,如果对儿童没有好处,就应该禁止接种这种疫苗。
假设这对儿童有一些好处,法庭写道:“犹太法律中已经明确规定,一个人没有义务将自己置于可能的危险之中,以拯救他人免受某种危险。”对于病毒,危险是不确定的,因此没有义务将自己置于可能的危险之中。这种疫苗是否真的降低了对其他人的风险,这个问题并没有具体解决,尽管假设它会,即使那样,也不能强迫别人接种疫苗——如果它不降低对他人的风险,那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