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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万元家产被抢!一名女大学生的悲哀\呐喊!!! (转贴)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很对不起大家,我和那个叫赵薇的影星是一个名字。她扮演的小燕子是多么快乐,而我可能外表看起来会很快乐,但内心里却无比痛苦\困惑\茫然\无奈。我所讲的绝不是故事!是血淋淋的法律事实! 有铁的证据支持!
  我叫赵薇,2003年7月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外语系,是一个刚刚结束大学生活的学子。家住东北、吉林省辽源市。我要把我家三年多来的悲惨遭遇讲给各位尊敬网友,希望能得到各界朋友的帮助!使我们孤儿寡母走出这无底深渊,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
  三年多了,我的心中始终承受着痛苦的折磨与困扰。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难以面对这些问题,不能理解依法治国的国策和法律严肃性在那里?法律是不是真正帮助弱者的?私营企业的物权是不是受法律的“保护”?一个人连基本的物权都没有还能谈到人权吗?不能作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谈何于时俱进、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谈何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不执法可悲、乱执法可怕。几年来让我们母女体会的太深太深了。让我更不能直面侵占我家庭资产的那些人(包括我的亲二叔、三叔)他们在金钱面前一点亲情都不讲,他们学会做工都是爸爸一点点带会的。简直就是中山狼。
  为摆脱痛苦的压力,为保护我们孤儿寡母的合法权益、加速社会主义法制进程,我想我作为一名学子应该与那些邪恶势力进行不懈的抗争,用一个弱女子的努力和在您的帮助下来争取自己作人的尊严。对您的鼎力帮助我们将没齿不忘!
  父亲的离去是我人生噩梦的开始
  1999年9月刚进入吉林师范大学外语系哪会儿,我和同龄人一样,对未来充满无限美好的希望与遐想。整天无忧无虑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中。爸爸是吉林省塔吊行业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是一位很有超前意识的企业家。妈妈心地善良通情达理非常贤惠,还有一个聪明活泼的小妹妹。妈妈对爸爸的事业一向大力支持,无论爸爸遇到什么艰难险阻,妈妈都不气馁,都给爸爸鼓励和帮助使爸爸度过难关,爸爸对妈妈也很满意。几乎逢人就讲:没有我的好妻子决没有我今天的事业。
  
  我家的企业是1992年爸爸妈妈共同创办的,生产建筑机械产品。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1998年经辽源市西安区招商引资,创办了辽源市太阳升建工企业集团总公司(利用的是西安区太阳生村的闲置执照)。为了让企业尽快生产,将执照转给了爸爸。因此我家企业名为集体实为爸妈个人投资的私营企业。这一事实早已被当地各级政府所认可。发展到2000年初已拥有资产三千余万元,容纳下岗职工300多人,年上缴税金70余万元,并拥有南、北两个厂区,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拥有5千多平方米的标准生产车间。同时在全国设有九个办事处,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深受用户亲睐。是吉林塔吊行业的龙头企业。2000年企业销售形势特殊火爆,正当企业蓬勃发展之际,天有不测风云。
  2000年4 月21 日爸爸驾车去沈阳办事途中不幸遇难身亡{死因不详,疑点颇多}。当时本应由赵广林内弟江敦中开车,但他声称太累找借口拒绝出车。(赵广林是我的二叔,他与我父生前感情关系非常紧张,多次声言,老大早晚不等让他灭火),在去往沈阳的路上,“车祸死亡”。爸爸遇难时年仅44岁,正是干事业的好年华。已前我想亲哥们之间仇恨再深也不会加害生命吧!现在看,在金钱面前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我亲爱的爸爸去世了,于是我们噩梦也就开始了,在这之前我始终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真没有想到我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弃儿,爸爸留给我们的资产在我四叔及其亲属(辽源市领导)的谋划下都被我的二叔勾结他人瓜分,而且还欺骗我说,你爸爸本来就没有钱。因我当时不明真相,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业不肯对我多讲,我可怜的母亲,一个人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极大压力和欲被邪恶势力“吃掉”的弱女人,一直自己默默的承受着!承受着人间的不公、不平、不正!
  
  一张被金钱左右着的邪恶之网布在我和妈妈的周围
  
  由于妈妈身体不太好,近几年不在企业里忙了,是一个全职太太,企业里详细情况不十分清楚。因此爸爸一离世各种灾难便一齐降临到我们孤儿寡母的身上。在我读大学期间妈妈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业,拖着体弱多病、疲惫不堪的身体将一切都默默的承受着。现在我完成了学业,妈妈才将事情的真相告诉我:爸爸刚去世,辽源市的工农信用社(原)主任杨贵春等人就乘人之危,逼迫妈妈将拥有三千余万元资产的企业资产、产权以134万元低价转让给我二叔赵广林。遭妈妈拒绝后,于4月29日就以借贷纠纷为借口申请到中院,但当时我们在银行的贷款并没有到期,而且已经按期支付了银行的贷款利息。辽源中级人民法院(原经一庭)的法官们在不认真审理工农信用社申请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错误裁定。爸爸在世时和杨贵春的关系非常好,爸爸是非常讲信用的,从来不欠贷款利息,,杨贵春也非常愿意给爸爸贷款,2000年3月13日在没有索要前期贷款的情况下,又给企业新贷款45万元。爸爸刚出殡,哪来的纠纷,要说是纠纷就是妈妈没有按着杨等人的意愿将企业“转让”给我二叔。杨贵春在起诉状中,上部分只填写了几条前言不达后语的“事实”,理由栏全是空白。他本人都说不出来理由,中院就授理了此案,实属荒唐。现在想起来,在这些“转让、审理”的背后,不知有多少隐情在里面呢?以前我始终不敢相信他们竟敢在我们的法制国家依公正的面目、以执法者的身份、为了得到非法利益、干着罪恶的勾当!勾结起来坑害我们,这和我多年所受的教育大径相廷。面对现实,我不得不想、我周围的人们不能不想,这样下去红旗究竟还能打多久?有可能我把黑暗面看的太大了?因为现实对我的心灵伤害太大了!是常人难以承受的!
  
  2000年4月29 日中院原经一庭贾世辉等人一纸《2000辽经初字第20号》民事裁定将南、北两个厂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连夜查封了。将所有的厂房门、库门及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全部打上封条,而在查封清单上只登记一小部分。并在裁定书第三条称:“查封的厂房、设备允许使用,允许生产销售,但所收货款必须回到法院指定帐户”。{贾世辉为了推卸责任已在卷宗中将这条修改}但事实是这样吗?法律事实不是!指定的帐户一分钱也没有,都被“他们”揣进了各自的腰包。我不仅要问辽源中院你允许谁生产?允许谁销售?你为什么不明示?各中隐情是以“合法”的手段“名正言顺”的放纵、帮助、合谋犯罪!
  
  按照继承法,我的妈妈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当时我的妈妈想进企业经营,法院却以各种理由不让她进入企业。但2000年4 月30日,案外人赵广林、赵海林、(我的二叔和三叔)江玉梅、江敦中(二婶、二婶胞弟)却可以撕掉法院封条进入企业,,开始销售活动,可是货款并没有回到中院指定帐户。而这一切都是瞒着我的妈妈企业真正的所有权人干的。我妈妈知道后多次找中院经一厅贾世辉等人,他们不但不管,反而向妈妈索要企业的各种印章,当时各种印章均在财务室,中院于是在2000年5 月8日将财务室查封。裁定书中称:“这些印鉴由法院保管”。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印鉴却又都落到赵广林的妻子江玉梅之手,5月9 日就窜入财务室开始大量收取售货款和给团伙犯罪人开具假财务票据来加害妈妈,妈妈数次去找法院要求法院履行职责,制止案外人的犯罪行为。中院贾世辉等人称:属于活封,案外人撕毁封条是另一法律关系,你可以另行告诉。妈妈依他们下的裁定提出质问,问的法官面红耳赤,一个个遛的遛、逃的逃都躲着妈妈。
  
  无奈2000年6月13 日妈妈带着一些亲属及朋友将赵广林等人赶出企业。然而悲剧不但没有就此了结,反而愈演愈烈,中院他们变本加厉对妈妈施加压力。当赵广林等人在我家进行大肆掠夺的时候,妈妈找法院。他们不予理睬,而当妈妈进厂以后中院法官却不请自来,在同年7月4日和7月9日又一次将南、北两厂区重新查封。依据是工农信用社的再次申请,工农信用社在申请书中说该企业“60台”塔吊得已销售,货款没有回到法院指定帐户;中院法官贾世辉等人在这次查封时说:2000年4月29日的查封物资已经发生变化,上次查封作废,依这次查封为准。如需生产要向法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可妈妈多次申请却无济于事。(并24小时派人看管企业,称为“死封”)。
  
  既然法院贾世辉等人已经知道塔吊被销售60台,为什么不追索货款还贷款呢?现在仍然查封着企业,执行错误判决。60台塔吊货款少说也得近千万元,还什么欠款不够呢?非要查封这样一个朝阳企业?使企业停产至今,这里不难看出中院在错误受理案件的情况下,只查封不管理一错再错是故意掺于杨贵春、赵广林一伙侵占企业资产合谋犯罪,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公安局的调查结果:共侵占我们家1255万元竟然不构成犯罪
  
  那么所谓的60台塔吊是谁卖出去的?卖了多少钱?这些钱都哪去了呢?原来这60多台塔吊是从4月30日我二叔赵广林等人与中院原经一庭法官们、工农信用社杨贵春商量好的。所以才敢撤毁法院封条进入企业进行销售和生产。从2000年4月30日至2000年6月13日,赵广林等人销售和生产塔吊70多台(公安机关调查为113台,其中包括我爸爸赵宝林去世之前销售的台数)所得货款被他们悉数侵吞。此外,赵广林一伙还通过经营期间不建帐,收回企业债权、虚购原材料、使用被法院查封的各种印章虚开欠据等手段,侵占私营企业巨额财产。
  2000年11月,妈妈无奈又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控告赵广林等人在法院查封期间侵占巨额资产的犯罪行为。当时公安局长及支队长等人对此案相当关注,并立即和市法院、检查院共同进行了认真探讨此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三家一致认为构成侵占罪、诈骗罪和非法处置查封物资罪,并向我妈妈及其相关人员解释了这几种罪名的成立。公安局经侦做了调查取证后,证实赵广林等人的犯罪事实成立,按公安局当时的侦察结果不完全统计,赵广林一伙共侵占企业财产总数达到1255万元,其中赵广林(我二叔)侵占232万元,江玉梅(赵广林之妻,我二婶)侵占516万元,赵海林(我三叔)侵占396万元,江敦中(二婶的胞弟)侵占111万元。市公安 局共讯问了28个销售人员,得到了极为详实的材料。在我的心中,以后这件事肯定会有结果了,但没有想到的是,调查完了之后,市公安局却以各种借口不予立案审理了。妈妈只好找到市人大,市人大也对此案非常重视,并与2002年6月6日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市公安局在一个月内上报结果。但时到今日已经过了一年多了,公安局至今没有结果。还颠倒黑白编造事实欺骗上级领导机关,说什么‘属家庭内部经济纠纷’。
  
  更为残忍的是,2001年5月份、10月份,法院以拒绝执行为借口,将妈妈两次司法拘留,这对失去丈夫的妈妈来讲无疑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又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当时才14岁的小妹得知这一消息后吓得整夜无法入睡,没办法只得打电话叫我回家。我怕妹妹心灵上承受不了,只好立即请假回家看妹妹,到家后我和妹妹抱在一起哭成了泪人,又想爸爸又惦记妈妈能否承受住这种精神打击。妈妈在看守所里担心小妹一人在家能否害怕等等,我和妹妹去看守所看妈妈时,我们娘仨抱头痛哭。当时不明真相的我和小妹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听妈妈说:黑暗不会长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小妹受的伤害太大了,无疑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学习成绩原本是班级的前三名,现在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整天心神不宁,还经常问妈妈咱家的事什么时候能结束呀?现在我和妈妈天天奔波在漫长的上访路上,不知何时才有个结果。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辽源市不是没有共产党为什么让我们面对这么多黑暗?个别领导把老百姓都看得非常明显的严重刑事犯罪,“竟故意说成是家族内部经济纠纷、没有投资、没有掺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可能哥们之间还有感情股呢。”可见荒唐之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什么在我们那里得不到落实?我在心中千遍万遍的呼唤,党啊!您究竟在哪里?让我们感受一下您的温暖好吗!让我们也体会一点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感受好吗!
  我想决不能让辽源市的几个腐败贪官把辽源市搞的黑白颠倒;民不聊生;鸡犬不宁;怨声载道。
  
  我用我天真无邪的良心告诉您,我所说的每一句都是真实的。对上面所提及的所有事实我负法律责任。
  如果有好心人关注我们的事情,能把我们的事情办好 ,我们将会把合法证据和资料提供给您。
  
  在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母女不但要讨回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想要讨回一个做人的尊严。也就是“人权”吧!我希望我能继承父业,开创我父亲未完的事业。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做点贡献。我会坚强面对这个复杂或者可以称之为“黑暗的世界”。我们的眼泪已哭干!也深知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我们会拿起“武器”砸碎这“罪恶的世界”保护好自己。直至胜利。
  
  尊敬的各位朋友,我现在是一个“被辽源市的法律”宣判为“无产者”的人,更是被当地的黑暗网络包围的一个人,在辽源市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上下串通、互相勾结。已近疯狂。把国有资产捞完了,便把黑手伸向了我们。我不知道我还能怎么办?也许网络能帮助、解救我们了。
  
  也许您没有任何能力帮助我,但您能帮我把这份帖子贴在别的论坛上吗?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六月雪”,但愿我能多遇到象您一样的好人!站出来帮助我们早日有个了断。
  
  只要求法律给我一个真相,给我一个公平,让我九泉之下的爸爸能瞑目。给我一个相信天理良心的机会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真的吗?
  
  今天我把我的故事”写出来,渴望能得到一些热心人和各界朋友的帮助。
  
  真诚的谢意、万千感谢!
  
  
   申 诉 人:赵 薇
   E-mail zhaowei1107@163.com
  联系电话:13504374313 13904370886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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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社会 / 数千万元家产被抢!一名女大学生的悲哀\呐喊!!!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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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赵薇,2003年7月毕业于吉林师范大学外语系,是一个刚刚结束大学生活的学子。家住东北、吉林省辽源市。我要把我家三年多来的悲惨遭遇讲给各位尊敬网友,希望能得到各界朋友的帮助!使我们孤儿寡母走出这无底深渊,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
      三年多了,我的心中始终承受着痛苦的折磨与困扰。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难以面对这些问题,不能理解依法治国的国策和法律严肃性在那里?法律是不是真正帮助弱者的?私营企业的物权是不是受法律的“保护”?一个人连基本的物权都没有还能谈到人权吗?不能作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谈何于时俱进、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谈何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不执法可悲、乱执法可怕。几年来让我们母女体会的太深太深了。让我更不能直面侵占我家庭资产的那些人(包括我的亲二叔、三叔)他们在金钱面前一点亲情都不讲,他们学会做工都是爸爸一点点带会的。简直就是中山狼。
      为摆脱痛苦的压力,为保护我们孤儿寡母的合法权益、加速社会主义法制进程,我想我作为一名学子应该与那些邪恶势力进行不懈的抗争,用一个弱女子的努力和在您的帮助下来争取自己作人的尊严。对您的鼎力帮助我们将没齿不忘!
      父亲的离去是我人生噩梦的开始
      1999年9月刚进入吉林师范大学外语系哪会儿,我和同龄人一样,对未来充满无限美好的希望与遐想。整天无忧无虑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中。爸爸是吉林省塔吊行业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是一位很有超前意识的企业家。妈妈心地善良通情达理非常贤惠,还有一个聪明活泼的小妹妹。妈妈对爸爸的事业一向大力支持,无论爸爸遇到什么艰难险阻,妈妈都不气馁,都给爸爸鼓励和帮助使爸爸度过难关,爸爸对妈妈也很满意。几乎逢人就讲:没有我的好妻子决没有我今天的事业。
      
      我家的企业是1992年爸爸妈妈共同创办的,生产建筑机械产品。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1998年经辽源市西安区招商引资,创办了辽源市太阳升建工企业集团总公司(利用的是西安区太阳生村的闲置执照)。为了让企业尽快生产,将执照转给了爸爸。因此我家企业名为集体实为爸妈个人投资的私营企业。这一事实早已被当地各级政府所认可。发展到2000年初已拥有资产三千余万元,容纳下岗职工300多人,年上缴税金70余万元,并拥有南、北两个厂区,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拥有5千多平方米的标准生产车间。同时在全国设有九个办事处,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深受用户亲睐。是吉林塔吊行业的龙头企业。2000年企业销售形势特殊火爆,正当企业蓬勃发展之际,天有不测风云。
      2000年4 月21 日爸爸驾车去沈阳办事途中不幸遇难身亡{死因不详,疑点颇多}。当时本应由赵广林内弟江敦中开车,但他声称太累找借口拒绝出车。(赵广林是我的二叔,他与我父生前感情关系非常紧张,多次声言,老大早晚不等让他灭火),在去往沈阳的路上,“车祸死亡”。爸爸遇难时年仅44岁,正是干事业的好年华。已前我想亲哥们之间仇恨再深也不会加害生命吧!现在看,在金钱面前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我亲爱的爸爸去世了,于是我们噩梦也就开始了,在这之前我始终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真没有想到我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弃儿,爸爸留给我们的资产在我四叔及其亲属(辽源市领导)的谋划下都被我的二叔勾结他人瓜分,而且还欺骗我说,你爸爸本来就没有钱。因我当时不明真相,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业不肯对我多讲,我可怜的母亲,一个人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极大压力和欲被邪恶势力“吃掉”的弱女人,一直自己默默的承受着!承受着人间的不公、不平、不正!
      
      一张被金钱左右着的邪恶之网布在我和妈妈的周围
      
      由于妈妈身体不太好,近几年不在企业里忙了,是一个全职太太,企业里详细情况不十分清楚。因此爸爸一离世各种灾难便一齐降临到我们孤儿寡母的身上。在我读大学期间妈妈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业,拖着体弱多病、疲惫不堪的身体将一切都默默的承受着。现在我完成了学业,妈妈才将事情的真相告诉我:爸爸刚去世,辽源市的工农信用社(原)主任杨贵春等人就乘人之危,逼迫妈妈将拥有三千余万元资产的企业资产、产权以134万元低价转让给我二叔赵广林。遭妈妈拒绝后,于4月29日就以借贷纠纷为借口申请到中院,但当时我们在银行的贷款并没有到期,而且已经按期支付了银行的贷款利息。辽源中级人民法院(原经一庭)的法官们在不认真审理工农信用社申请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错误裁定。爸爸在世时和杨贵春的关系非常好,爸爸是非常讲信用的,从来不欠贷款利息,,杨贵春也非常愿意给爸爸贷款,2000年3月13日在没有索要前期贷款的情况下,又给企业新贷款45万元。爸爸刚出殡,哪来的纠纷,要说是纠纷就是妈妈没有按着杨等人的意愿将企业“转让”给我二叔。杨贵春在起诉状中,上部分只填写了几条前言不达后语的“事实”,理由栏全是空白。他本人都说不出来理由,中院就授理了此案,实属荒唐。现在想起来,在这些“转让、审理”的背后,不知有多少隐情在里面呢?以前我始终不敢相信他们竟敢在我们的法制国家依公正的面目、以执法者的身份、为了得到非法利益、干着罪恶的勾当!勾结起来坑害我们,这和我多年所受的教育大径相廷。面对现实,我不得不想、我周围的人们不能不想,这样下去红旗究竟还能打多久?有可能我把黑暗面看的太大了?因为现实对我的心灵伤害太大了!是常人难以承受的!
      
      2000年4月29 日中院原经一庭贾世辉等人一纸《2000辽经初字第20号》民事裁定将南、北两个厂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连夜查封了。将所有的厂房门、库门及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全部打上封条,而在查封清单上只登记一小部分。并在裁定书第三条称:“查封的厂房、设备允许使用,允许生产销售,但所收货款必须回到法院指定帐户”。{贾世辉为了推卸责任已在卷宗中将这条修改}但事实是这样吗?法律事实不是!指定的帐户一分钱也没有,都被“他们”揣进了各自的腰包。我不仅要问辽源中院你允许谁生产?允许谁销售?你为什么不明示?各中隐情是以“合法”的手段“名正言顺”的放纵、帮助、合谋犯罪!
      
      按照继承法,我的妈妈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当时我的妈妈想进企业经营,法院却以各种理由不让她进入企业。但2000年4 月30日,案外人赵广林、赵海林、(我的二叔和三叔)江玉梅、江敦中(二婶、二婶胞弟)却可以撕掉法院封条进入企业,,开始销售活动,可是货款并没有回到中院指定帐户。而这一切都是瞒着我的妈妈企业真正的所有权人干的。我妈妈知道后多次找中院经一厅贾世辉等人,他们不但不管,反而向妈妈索要企业的各种印章,当时各种印章均在财务室,中院于是在2000年5 月8日将财务室查封。裁定书中称:“这些印鉴由法院保管”。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印鉴却又都落到赵广林的妻子江玉梅之手,5月9 日就窜入财务室开始大量收取售货款和给团伙犯罪人开具假财务票据来加害妈妈,妈妈数次去找法院要求法院履行职责,制止案外人的犯罪行为。中院贾世辉等人称:属于活封,案外人撕毁封条是另一法律关系,你可以另行告诉。妈妈依他们下的裁定提出质问,问的法官面红耳赤,一个个遛的遛、逃的逃都躲着妈妈。
      
      无奈2000年6月13 日妈妈带着一些亲属及朋友将赵广林等人赶出企业。然而悲剧不但没有就此了结,反而愈演愈烈,中院他们变本加厉对妈妈施加压力。当赵广林等人在我家进行大肆掠夺的时候,妈妈找法院。他们不予理睬,而当妈妈进厂以后中院法官却不请自来,在同年7月4日和7月9日又一次将南、北两厂区重新查封。依据是工农信用社的再次申请,工农信用社在申请书中说该企业“60台”塔吊得已销售,货款没有回到法院指定帐户;中院法官贾世辉等人在这次查封时说:2000年4月29日的查封物资已经发生变化,上次查封作废,依这次查封为准。如需生产要向法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可妈妈多次申请却无济于事。(并24小时派人看管企业,称为“死封”)。
      
      既然法院贾世辉等人已经知道塔吊被销售60台,为什么不追索货款还贷款呢?现在仍然查封着企业,执行错误判决。60台塔吊货款少说也得近千万元,还什么欠款不够呢?非要查封这样一个朝阳企业?使企业停产至今,这里不难看出中院在错误受理案件的情况下,只查封不管理一错再错是故意掺于杨贵春、赵广林一伙侵占企业资产合谋犯罪,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公安局的调查结果:共侵占我们家1255万元竟然不构成犯罪
      
      那么所谓的60台塔吊是谁卖出去的?卖了多少钱?这些钱都哪去了呢?原来这60多台塔吊是从4月30日我二叔赵广林等人与中院原经一庭法官们、工农信用社杨贵春商量好的。所以才敢撤毁法院封条进入企业进行销售和生产。从2000年4月30日至2000年6月13日,赵广林等人销售和生产塔吊70多台(公安机关调查为113台,其中包括我爸爸赵宝林去世之前销售的台数)所得货款被他们悉数侵吞。此外,赵广林一伙还通过经营期间不建帐,收回企业债权、虚购原材料、使用被法院查封的各种印章虚开欠据等手段,侵占私营企业巨额财产。
      2000年11月,妈妈无奈又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控告赵广林等人在法院查封期间侵占巨额资产的犯罪行为。当时公安局长及支队长等人对此案相当关注,并立即和市法院、检查院共同进行了认真探讨此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三家一致认为构成侵占罪、诈骗罪和非法处置查封物资罪,并向我妈妈及其相关人员解释了这几种罪名的成立。公安局经侦做了调查取证后,证实赵广林等人的犯罪事实成立,按公安局当时的侦察结果不完全统计,赵广林一伙共侵占企业财产总数达到1255万元,其中赵广林(我二叔)侵占232万元,江玉梅(赵广林之妻,我二婶)侵占516万元,赵海林(我三叔)侵占396万元,江敦中(二婶的胞弟)侵占111万元。市公安 局共讯问了28个销售人员,得到了极为详实的材料。在我的心中,以后这件事肯定会有结果了,但没有想到的是,调查完了之后,市公安局却以各种借口不予立案审理了。妈妈只好找到市人大,市人大也对此案非常重视,并与2002年6月6日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市公安局在一个月内上报结果。但时到今日已经过了一年多了,公安局至今没有结果。还颠倒黑白编造事实欺骗上级领导机关,说什么‘属家庭内部经济纠纷’。
      
      更为残忍的是,2001年5月份、10月份,法院以拒绝执行为借口,将妈妈两次司法拘留,这对失去丈夫的妈妈来讲无疑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又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当时才14岁的小妹得知这一消息后吓得整夜无法入睡,没办法只得打电话叫我回家。我怕妹妹心灵上承受不了,只好立即请假回家看妹妹,到家后我和妹妹抱在一起哭成了泪人,又想爸爸又惦记妈妈能否承受住这种精神打击。妈妈在看守所里担心小妹一人在家能否害怕等等,我和妹妹去看守所看妈妈时,我们娘仨抱头痛哭。当时不明真相的我和小妹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听妈妈说:黑暗不会长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小妹受的伤害太大了,无疑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学习成绩原本是班级的前三名,现在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整天心神不宁,还经常问妈妈咱家的事什么时候能结束呀?现在我和妈妈天天奔波在漫长的上访路上,不知何时才有个结果。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辽源市不是没有共产党为什么让我们面对这么多黑暗?个别领导把老百姓都看得非常明显的严重刑事犯罪,“竟故意说成是家族内部经济纠纷、没有投资、没有掺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可能哥们之间还有感情股呢。”可见荒唐之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什么在我们那里得不到落实?我在心中千遍万遍的呼唤,党啊!您究竟在哪里?让我们感受一下您的温暖好吗!让我们也体会一点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感受好吗!
      我想决不能让辽源市的几个腐败贪官把辽源市搞的黑白颠倒;民不聊生;鸡犬不宁;怨声载道。
      
      我用我天真无邪的良心告诉您,我所说的每一句都是真实的。对上面所提及的所有事实我负法律责任。
      如果有好心人关注我们的事情,能把我们的事情办好 ,我们将会把合法证据和资料提供给您。
      
      在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母女不但要讨回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想要讨回一个做人的尊严。也就是“人权”吧!我希望我能继承父业,开创我父亲未完的事业。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做点贡献。我会坚强面对这个复杂或者可以称之为“黑暗的世界”。我们的眼泪已哭干!也深知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我们会拿起“武器”砸碎这“罪恶的世界”保护好自己。直至胜利。
      
      尊敬的各位朋友,我现在是一个“被辽源市的法律”宣判为“无产者”的人,更是被当地的黑暗网络包围的一个人,在辽源市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上下串通、互相勾结。已近疯狂。把国有资产捞完了,便把黑手伸向了我们。我不知道我还能怎么办?也许网络能帮助、解救我们了。
      
      也许您没有任何能力帮助我,但您能帮我把这份帖子贴在别的论坛上吗?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六月雪”,但愿我能多遇到象您一样的好人!站出来帮助我们早日有个了断。
      
      只要求法律给我一个真相,给我一个公平,让我九泉之下的爸爸能瞑目。给我一个相信天理良心的机会吧!“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真的吗?
      
      今天我把我的故事”写出来,渴望能得到一些热心人和各界朋友的帮助。
      
      真诚的谢意、万千感谢!
      
      
       申 诉 人:赵 薇
       E-mail zhaowei1107@163.com
      联系电话:13504374313 13904370886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感觉我自己有市场了。假如我能够以加拿大公民的身份,与国内的一个有类似背景的女生结婚,并且帮她把巨额财产转移到国外的话。。。一辈子无忧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