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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女作家庄羽vs郭敬明:到底谁抄袭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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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2/11 13:45 千龙新闻网

  文坛的热闹事儿向来不少,如今又添一桩。郭敬明的第二部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刚刚上市就卖了几十万册,比《幻城》还要火的一塌糊涂。不料,立即有女写手庄羽站出来指称《梦里花落知多少》系抄袭之作,有大量剽窃她的小说《圈里圈外》之嫌。据称,庄羽极为愤怒,已聘请律师积极取证,准备和郭敬明对簿公堂。官司还没开打,媒体的报道早早就出来了。


  尽管已经估计这八成又是炒作,还是忍不住到书店买本《圈里圈外》看看。要掏钱的时候猛醒:别是自己已经成了赞助的冤大头还不知道呢。回到家里,从天涯网上免费下载了《圈里圈外》全文,顺便把相关的报道看了看,不禁一声长叹:郭敬明这个85年出生的娃娃,比起“七十年代”的庄羽的老道,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庄羽:《圈里圈外》又一圈

  庄羽的文笔一直不错,小说写的不光题材生猛火辣,确实有才华,语言也挺棒,可是多年以来,总没能大火特火起来,也许就缺这么一个契机。《圈里圈外》出版的时候,首印大概只有6000册,《幻城》和《梦里花落》加在一起,印数绝对已经超过百万册,两个人、两本书的官司一打,应该有个比价效应吧?没准儿现在《圈里圈外》已经开始再版加印了。

  再者说,这种官司很难有个明确结果,胜诉不容易,败诉也难。即使官司打不赢,因为郭敬明曾经公开说过喜欢庄羽的作品,受过《圈里圈外》的启发,庄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不会有什么损失,完全可以放心地义正词严,好好过一把原告的瘾,以受害者的形象取得道德上的优越地位。舆论的同情与支持,知名度的飞速飙升都是可以预见的。

  庄羽是记者、编剧出身,“文化圈”和媒体的朋友着实不少。这种极富娱乐性的官司,既能充分满足我们媒体的“逐臭欲”又能给市民的茶余饭后提供谈资,又何乐而不打?

  最佩服庄羽的还不在这儿。《梦里花落》今年7月份在《萌芽》杂志连载,庄羽8月份就发现“情节和语言惊人地相似”,可庄羽能够做到隐忍不发,直到《梦里花落》出版发行了几十万册之后,才抓住出击的最佳时机,可能的获益因此数倍于前,实在是够稳健,够成熟。

  这一个接一个的“圈”,要套牢毛孩子郭敬明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郭敬明:花落了,梦没醒

  本来以为能写出《幻城》的郭敬明有多了不起,现在看来,出了书的孩子他还是孩子。

  据某报载,几个月前郭敬明接受采访,问到他近来最喜欢的作家,竟然还老实回答:是庄羽。人家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和他打官司,他却还在梦里。

  如今《梦里花落》被指“大量抄袭”《圈里圈外》的“痕迹”,很多都是书中用来表现时尚和另类生活的小噱头、小道具。就算是生活中的颓废青年确实都离不开名牌服饰、酒吧、蹦迪、飙车、麻醉剂,就算是那个城市里供他们发泄多余精力的就那么几个地方。即使对塑造人物形象再有典型意义,为什么不能刻意改成别的东西?“燕莎”能不能改成“赛特”,“雕刻时光”可不可以换成“昨日再现”?不用“路易·威登”用“杰西亚”行不行?如今这些无足轻重的小细节被收集作为“雷同”的证据,实在太不值得了。

  早就发现郭敬明有个毛病,他的语汇出奇地丰富又出奇地贫乏,他的书里,某些词某些句子会毫无必要地反复使用。这小子在写作上肯定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和偏执狂,估计他会坚定地认为,在斯时斯地斯光景,能够充分表达他感受的语句永远是唯一的,是无法割舍的。他还在这里如醉如痴,好像令狐冲的“独孤九剑”,把各种剑招、拳招、掌招都融入自己的武功里,已经再无招式可循。不料突然被人找出,“吃饭是挥舞着鸡爪子”是为抄袭。郭敬明给《梦里花落》的一个主角起名“顾小北”显得尤其弱智,和《圈里圈外》的“张小北”太近了嘛,郭敬明的想法也许是纪念那次阅读对自己灵感的触发,然而这种自作多情的行为只能引来麻烦。

  郭敬明目前面临最大的麻烦是:实际上现在他无论怎么做,客观上都会给对方带来好处。他的反应越激烈就越有效果,而沉默又可以等于默认。他已经必须义务参加演出,想不玩都不行。

  《圈里》和《梦里》:还有什么可说的?

  两本书都认真学习了,说《梦里花落》抄袭了《圈里圈外》实在是太勉强。两本书表面上风格相似,核心部分大相径庭。《梦里》表现的是青春后期的酸涩与叛逆,《圈里》则是这个社会上最堕落的群体,一些已经完全残疾的心灵的写照。穿的西装同一个牌子,在同一个地方狂欢放纵,实际上却是两个人,伤心人各有怀抱。

  要说骨子里的相似,我觉得那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圈里圈外》倒真是近亲。故事背景从成都拿到北京,大款、导演,编剧换成老总、部门经理,陈重就是女初晓,初晓就是男陈重,那种对自己彻底的放弃,对真实感情的彻底怀疑,恬不知耻地享受糜烂生活又彻底地鄙视它,从人物性格到氛围一模一样。

  说这个抄袭,说那个抄袭,其实《圈里圈外》对自己好些地方的“借用”倒要当心了:该书开头部分前2段,“我习惯按猪的方式把这个令人迷醉的城市分成若干圈,工作圈、娱乐圈、朋友圈、文化圈……”,等等等等,如果听过盘古乐队的《猪三部曲之圈》,二者之间的亲缘关系一目了然。随手再举一例,《圈里圈外》47章一大段,“高原认为,一个女人应该有气质,如果没有气质,她就应该长得漂亮,如果她不幸长的又很抱歉,那她就应该体贴人……如果她……那她就只有等缘分了”,太熟悉了,这不是几年前《读者文摘》刊载过的一片翻译文章吗?相信知道的读者决不在少数。庄羽也许写的手滑了,唰唰唰,一“借用”就是几百字,如果哪天老外作者高兴了,来告《圈里圈外》跨国抄袭,真不知道庄羽如何应付。

  这几天网上对庄羽和郭敬明的官司议论很多,时有妙语,萌芽网上一个孩子说:“这好比某人偶见一相貌与自己相似者,暴怒之下,当即持刀追砍,一边砍一边吼:叫你抄我!叫你抄我!”真是令人绝倒。

  还有一点顺道提提,请注意鄙人的此篇文章,前两个小标题明显化用了《圈里》与《梦里花落》的书名,罪证昭彰。我正满怀期望地等待着:如果庄羽和郭敬明两个人都能来告我抄袭,打场官司,那我该火成什么样啊?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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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小说故事 / 讲述大P的故事(引子)
    • "多好的一个朋友啊,可是在前面加上性别就完了。"喜欢看你写的东西,继续。
    • 写下去, 会好看. 但感慨妇女同志multitasking功夫就是厉害. 同时写几部小说不会串? 我是说别人.
      • 我窜门我东窜门我西窜门我窜窜窜我窜了你我还清醒。呵呵呵
        • 女主角不是你吧?
          • 你关心这干吗
            • 我只是觉得拿自己的朋友开玩笑有些不妥。
              我推测女主角是你过去的朋友。
    • 估计这个会好玩,继续。
    • 大P的故事(一)
      • 我看完了,想像力非常丰富,不过不能评为精品。
      • 不是庄羽到我们坛上来混了吧?不过如果《我的弟弟》那篇不是虚构,似乎又不是了
        • 新警察阿,收一把“多伦多民工老大”的帖子,那就是庄小姐(女士?)贴的!
          • 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女作家庄羽vs郭敬明:到底谁抄袭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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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12/11 13:45 千龙新闻网

              文坛的热闹事儿向来不少,如今又添一桩。郭敬明的第二部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刚刚上市就卖了几十万册,比《幻城》还要火的一塌糊涂。不料,立即有女写手庄羽站出来指称《梦里花落知多少》系抄袭之作,有大量剽窃她的小说《圈里圈外》之嫌。据称,庄羽极为愤怒,已聘请律师积极取证,准备和郭敬明对簿公堂。官司还没开打,媒体的报道早早就出来了。


              尽管已经估计这八成又是炒作,还是忍不住到书店买本《圈里圈外》看看。要掏钱的时候猛醒:别是自己已经成了赞助的冤大头还不知道呢。回到家里,从天涯网上免费下载了《圈里圈外》全文,顺便把相关的报道看了看,不禁一声长叹:郭敬明这个85年出生的娃娃,比起“七十年代”的庄羽的老道,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庄羽:《圈里圈外》又一圈

              庄羽的文笔一直不错,小说写的不光题材生猛火辣,确实有才华,语言也挺棒,可是多年以来,总没能大火特火起来,也许就缺这么一个契机。《圈里圈外》出版的时候,首印大概只有6000册,《幻城》和《梦里花落》加在一起,印数绝对已经超过百万册,两个人、两本书的官司一打,应该有个比价效应吧?没准儿现在《圈里圈外》已经开始再版加印了。

              再者说,这种官司很难有个明确结果,胜诉不容易,败诉也难。即使官司打不赢,因为郭敬明曾经公开说过喜欢庄羽的作品,受过《圈里圈外》的启发,庄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不会有什么损失,完全可以放心地义正词严,好好过一把原告的瘾,以受害者的形象取得道德上的优越地位。舆论的同情与支持,知名度的飞速飙升都是可以预见的。

              庄羽是记者、编剧出身,“文化圈”和媒体的朋友着实不少。这种极富娱乐性的官司,既能充分满足我们媒体的“逐臭欲”又能给市民的茶余饭后提供谈资,又何乐而不打?

              最佩服庄羽的还不在这儿。《梦里花落》今年7月份在《萌芽》杂志连载,庄羽8月份就发现“情节和语言惊人地相似”,可庄羽能够做到隐忍不发,直到《梦里花落》出版发行了几十万册之后,才抓住出击的最佳时机,可能的获益因此数倍于前,实在是够稳健,够成熟。

              这一个接一个的“圈”,要套牢毛孩子郭敬明还不是轻而易举吗。

              郭敬明:花落了,梦没醒

              本来以为能写出《幻城》的郭敬明有多了不起,现在看来,出了书的孩子他还是孩子。

              据某报载,几个月前郭敬明接受采访,问到他近来最喜欢的作家,竟然还老实回答:是庄羽。人家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和他打官司,他却还在梦里。

              如今《梦里花落》被指“大量抄袭”《圈里圈外》的“痕迹”,很多都是书中用来表现时尚和另类生活的小噱头、小道具。就算是生活中的颓废青年确实都离不开名牌服饰、酒吧、蹦迪、飙车、麻醉剂,就算是那个城市里供他们发泄多余精力的就那么几个地方。即使对塑造人物形象再有典型意义,为什么不能刻意改成别的东西?“燕莎”能不能改成“赛特”,“雕刻时光”可不可以换成“昨日再现”?不用“路易·威登”用“杰西亚”行不行?如今这些无足轻重的小细节被收集作为“雷同”的证据,实在太不值得了。

              早就发现郭敬明有个毛病,他的语汇出奇地丰富又出奇地贫乏,他的书里,某些词某些句子会毫无必要地反复使用。这小子在写作上肯定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和偏执狂,估计他会坚定地认为,在斯时斯地斯光景,能够充分表达他感受的语句永远是唯一的,是无法割舍的。他还在这里如醉如痴,好像令狐冲的“独孤九剑”,把各种剑招、拳招、掌招都融入自己的武功里,已经再无招式可循。不料突然被人找出,“吃饭是挥舞着鸡爪子”是为抄袭。郭敬明给《梦里花落》的一个主角起名“顾小北”显得尤其弱智,和《圈里圈外》的“张小北”太近了嘛,郭敬明的想法也许是纪念那次阅读对自己灵感的触发,然而这种自作多情的行为只能引来麻烦。

              郭敬明目前面临最大的麻烦是:实际上现在他无论怎么做,客观上都会给对方带来好处。他的反应越激烈就越有效果,而沉默又可以等于默认。他已经必须义务参加演出,想不玩都不行。

              《圈里》和《梦里》:还有什么可说的?

              两本书都认真学习了,说《梦里花落》抄袭了《圈里圈外》实在是太勉强。两本书表面上风格相似,核心部分大相径庭。《梦里》表现的是青春后期的酸涩与叛逆,《圈里》则是这个社会上最堕落的群体,一些已经完全残疾的心灵的写照。穿的西装同一个牌子,在同一个地方狂欢放纵,实际上却是两个人,伤心人各有怀抱。

              要说骨子里的相似,我觉得那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圈里圈外》倒真是近亲。故事背景从成都拿到北京,大款、导演,编剧换成老总、部门经理,陈重就是女初晓,初晓就是男陈重,那种对自己彻底的放弃,对真实感情的彻底怀疑,恬不知耻地享受糜烂生活又彻底地鄙视它,从人物性格到氛围一模一样。

              说这个抄袭,说那个抄袭,其实《圈里圈外》对自己好些地方的“借用”倒要当心了:该书开头部分前2段,“我习惯按猪的方式把这个令人迷醉的城市分成若干圈,工作圈、娱乐圈、朋友圈、文化圈……”,等等等等,如果听过盘古乐队的《猪三部曲之圈》,二者之间的亲缘关系一目了然。随手再举一例,《圈里圈外》47章一大段,“高原认为,一个女人应该有气质,如果没有气质,她就应该长得漂亮,如果她不幸长的又很抱歉,那她就应该体贴人……如果她……那她就只有等缘分了”,太熟悉了,这不是几年前《读者文摘》刊载过的一片翻译文章吗?相信知道的读者决不在少数。庄羽也许写的手滑了,唰唰唰,一“借用”就是几百字,如果哪天老外作者高兴了,来告《圈里圈外》跨国抄袭,真不知道庄羽如何应付。

              这几天网上对庄羽和郭敬明的官司议论很多,时有妙语,萌芽网上一个孩子说:“这好比某人偶见一相貌与自己相似者,暴怒之下,当即持刀追砍,一边砍一边吼:叫你抄我!叫你抄我!”真是令人绝倒。

              还有一点顺道提提,请注意鄙人的此篇文章,前两个小标题明显化用了《圈里》与《梦里花落》的书名,罪证昭彰。我正满怀期望地等待着:如果庄羽和郭敬明两个人都能来告我抄袭,打场官司,那我该火成什么样啊?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春是社“九问”庄羽毛皮 ZTZT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不满郭敬明被指抄袭,春风社“九问”庄羽
            从已有的迹象分析,日常生活状态下的庄羽肯定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一个急于出名到如此地步的人,基于心理学的推测,她与周边关系一定不会很轻松,事实是不是这样,借用赵本山的一句话:谁吃谁知道!

              庄羽今年夏天刚刚供职于新华社下属的《瞭望》东方周刊,驻在北京,对外称新华社记者。根据有据可查的最早时间,庄羽由于被侵权,迄今已经愤怒了快一个月了,一个愤
            怒如此的新华社记者,在如此之久的时间里,仅仅是不断的给全国媒体发指责郭敬明抄袭的电子邮件,或者不断的以电话向媒体表达她的愤怒,声称为保护权益要上法庭,却从未听到过有关立案的消息,庄羽之心,让人十分想念司马昭。

              在今天能够以这样的方式保护自己权益的,一般都是在恶人当道、告状无门,身受威胁恐吓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希望媒体公开真相、寻求公众支持的非正常方式的。这样的人,一般是属于社会的底层。新华社记者庄羽显然不是底层人物,但是她就是要从一开始就扮演一个弱者,再不断的通过媒体述怨,制造新闻。

              我很替庄羽着急,郭敬明如此侵权,换了是我,这个官司已经开庭了。

              但是庄羽之愤,让人有如下疑问:

              一问庄羽:从个人素养上看,新华社记者庄羽身在《瞭望》东方周刊,在十三亿中国人当中,应属金字塔的顶层,她应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迄今不见其实质性动作。庄羽的行为令人感到疑惑!

              二问庄羽:既然认为被侵权,庄羽不在第一时间向侵权人诉求,却转向媒体公开她的愤怒,在庄羽口中当上被告的春风社和郭敬明,从来没有接到过庄羽正面维权的电话或者信函。庄羽的行为令人感到奇怪!

              三问庄羽:在法律的认定上,有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不正当利益的条款,庄羽身为新华社记者,在媒体圈里有很多同事和朋友,庄羽目前的行为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是利用职业之便,来达到个人目的的嫌疑?这样的人,在新华社记者这样严肃、国人给予重托的岗位上工作,是否还能够保持记者职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庄羽的行为令人感到担忧!

              四问庄羽:庄羽声称被侵权,作为《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社,春风文艺将成为第一被告。假如侵权行为成立,那么庄羽就不仅仅是唯一的受害者,《圈里圈外》的出版社利益也同样受到了侵害,如果是这样,权益受到侵害的出版社就决不会坐视不管,奇怪的是,迄今只有庄羽自己在愤怒。庄羽的行为让人不解!

              五问庄羽:就在不久前,庄羽曾经投稿给春风文艺,但是由于没有达到春风图书的出版水平,最后被编辑退稿。这样一个被她一度看好的出版社,几个月后就要被她送上法庭,让人颇有求婚不成即反目的感觉。庄羽的行为令人感到不智!

              六问庄羽:庄羽面对公众表达维权的愤怒,但是却公开在电话里对某直辖市媒体记者讲,郭敬明的书印到了几十万册,她的只有六千册,她就是要借郭敬明炒火自己。现在的庄羽已经部分达到了目的,就在前几天,她拿着被春风退稿的小说,向某出版公司开出的条件是起印五万册。这个开价是一个月前的庄羽不敢想象的。公众媒体变成了她谋取私欲的工具,制造公众同情心理从而达到个人目的,庄羽不仅是要炒火,而且是在玩火!庄羽的行为令人联想!

              七问庄羽:作为出版社和作者,在很长的时间里并没有对庄羽做出回应,因为任何回应都会帮助庄羽达到个人目的,并且等待庄羽能够如期走上法庭,相信法律自有公论。但是庄羽光是摇旗呐喊,煽动更多的媒体参与,要上法庭的消息始终不见半点着落,已经让最初被她煽动的一些媒体感到被动。媒体不是法官,在法制社会下,谁走偏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庄羽的行为让人冒险!

              八问庄羽:庄羽声称郭敬明共有七处情节的雷同和模仿,甚至有些话语和人物性格的完全模仿抄袭,认为这太过分了!相信正是因为太过分,庄羽才一再向媒体表示她要上法庭。但是庄羽的这个太过分让人不清楚过分的度在哪里,如果是抄了四处该怎么说?如果是十六处又要怎么认定?杀一个人和杀十个人对于罪犯来说是没有区别的,他都要为法律负责。抄了七处还迟迟不上法庭,庄羽的行为让人乏味!

              九问庄羽:《圈里圈外》是今年年初刚刚出版的,但是今年夏天庄羽就通过中间人,把《圈里圈外》又交给了“榕树下”的一位编辑,希望能够出版,结果被婉拒。图书出版都会签订版权期,版权期是以年为单位,但是不到半年就要背叛“东家”,庄羽的行为令人心寒。

              郭敬明是否侵权,回答这个问题,庄羽说了不算,郭敬明也说了不算,只有法庭的判决是权威的。但是庄羽仅仅在口头上选择法庭,行为上却选择了炒做,她是要一心成为公众人物。

              木子美让人佩服的是她的勇气,同为炒做,比起庄羽,木子美的赤裸是彻底的,庄羽偏偏要多一条围裙。

              中国有句老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庄羽这个豆腐显然是吃急了!她渴望自己成为焦点,这一天的确不会远了。但是以这样的方式如愿以偿,心急的庄羽很快会发现,日子,还是原来的好。

              庄羽会为她的选择与收获付出代价的!

              这一点,三两年后,庄羽会比任何人都清楚,还是赵本山的话:谁吃谁知道!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昨天搜了一把,没找到呢,听说庄小姐来多伦多了嘛,怎么又在国内打官司呢?
      • 后面不如开头好玩了:P
        • 讲述大P的故事(二)
          • 没人愛看就不用再贴了,要不你一古脑都贴出来好不好?
            • 不好
          • 你写的小说偶都爱看,支持!
          • 写得真好,请继续。
            • 讲术大P的故事(三)
              • 请继续
              • on 4th line : "白茫茫的海洋"..... is that right?
                • it's true
              • 拜托,下回在一个比较没有悬念的地方分节,好么? 你这弄的好象进行到一半,却掉下床的感觉.
                • 床就在地上摔不痛:)
              • Good.
    • 继续吧
      • continue
        great story, continue.
      • 大P的故事(四)
        • 好看,我爱看,什么时候post(五)?
          • IT COULD BE A WRONG PLACE I TRANSFER TO OTHER ONE
            • 再好的东西也有人骂的.还是有不少人喜欢看的.请继续.
            • 别担心, rolia上的人喜欢互相掐架,这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方式,我有时候喜欢到这儿来打闹一下可以锻炼自己的神经,挺好的
            • 我早警告过你了吧,看看你怎么劝我来着,嘻嘻!没关系,不生气,换个地方继续贴,别坏了创作的兴致。
              • 我适应得很快。不那么容易生气了
            • 换到哪post了, 我还想往下看呢?
        • 五怎么还没出来?! 很想知道下文.
    • 多好的一篇文章啊,让人怀疑作者的性别,呵呵;)
    • 不想自己被骂就不要到处去损人家。 ( 妈呀,真能扯,: -jennycc(远鸽); 12.2 22:17 (#1495459))
    • 不知不觉就认为这是一篇好文章
      希望能看到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