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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A、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三、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A、
  今天是满月,不知十五还是十六,月亮饱满得像要溢出来。
  月光泼洒在大街小巷,可是泼不进“夜天使”。
  “夜天使”照样四壁拉拢着深紫的落地厚丝绒帘子,灯红酒绿,自成世界。
  如果地球爆炸,我在死之前一定听不到霹雳声,也看不到任何火光。那些厚丝绒帘子会裹住我,同音乐与死亡一起,伴我下地狱。
  
  我死后会下地狱,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人会比自甘堕落做妓女的《庄子》研究生更可耻而更不可原谅。
  天作孽,犹可活;自做孽,无可恕。一切是我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常常说,人,是没得抉择的。
  
  没得抉择。
  就好像我妈妈是我姥姥的女儿,我是我妈妈的女儿,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一样,是没得抉择的。
  我们一家人,受了诅咒。
  我以这个理由来原谅我自己,可是,我不能够原谅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如果一个风光无限的十杰青年可以做妓女,那么,一个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庄子研究生当然更有理由落草。
  我的血管里流着她们的血,我带着仇家的咒语出生,命运注定如此,注定如此,我能怎样呢?
  
  秦小姐坐在大班桌后面涂指甲,看我进来,亲热地招呼:“兰寇甲油,黑色,最流行的,来不来?”
  “我不喜欢黑色。”我言不由衷。其实,我是不喜欢追随流行。
  黑色是我钟爱的颜色。但是喜欢黑色是因为它够另类,够个性。如果黑色流行,那么它会成为我最避之不及的一种颜色。
  庄子说:“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
  我才不相信。我的理论和庄某恰恰相反:与众不同才出人头地。“夫以出乎众为心者,何尝出乎众哉!”
  
  我审视着秦小姐的化妆。
  ——她总是妆扮得过于浓艳。以往已经如此,今夜格外夸张:蓝色眼盖、黑色唇膏、低胸晚礼服、加上十只黑指甲。她把这称之为“旧上海风情”。而我要将之加一个定语:旧上海最下三滥的风月场所里最低级的妓女的风情,还不属于“长三”或“幺二”的行列,而只配做半掩门子。
  “今天谁要来?”
  “帅哥。”秦小姐娇笑,自以为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学着电视广告里那个卖牙膏的小女孩的口吻,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你有新搭档了。”
  “搭档?”我惊讶,“你是说要派个男歌手来?在俱乐部里,男人好做什么?”
  “问得好!”秦小姐笑如花枝颤,“女歌手兼做公关小姐,男歌手呢,而且是个非常严肃郑重的男歌手,既不擅言谈,又不会待客,你说高生花大价钱请他来做什么?”
  我怒火中烧。事实上我的确扮演着公关小姐的角色是一回事,但是被人这样明白地当面说穿却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也若无其事地随口说出所谓夜总会经理不过是妓院老鸨,相信秦小姐的脸上也一样挂不住吧?
  可是心里再火,表面上,我却只能装做不在意,淡淡说:“是高生请的?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是高生心腹,来监视我们;二、最近有临检,高生请他来唱一出阳春白雪,装装门面。反正不论哪种,都是夜猫子进宅没好事儿。”
  “猜对了。”
  “哪种对了?”
  “第二种。”
  我吁出一口气,好在不是第一种。
  “最近扫黄风声紧,高生不得不做做样子。有同行嫉妒咱们生意好,举报说夜天使有色情服务,高生请个严肃歌手来,以正视听。”秦小姐袅袅婷婷地站起来,在镜子前左右摇摆。“这就叫‘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对,我是婊子,他是牌坊。”我自嘲,同时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我已经掉进染缸里洗不清了,是个真正的婊子。但是他呢,够资格做牌坊吗?
  
  有敲门声。是后台总管阿坚。
  “厨房里没鸡蛋了。”他直挺挺地拄在那儿,一米八的大个子把经理室的门塞得严严实实地,敦厚的脸上满是焦急忧虑:“有客人要点十客西蛋饭外加蛋花汤,但是厨房里统共只有五六个鸡蛋。”
  “没鸡蛋了问我干什么?”秦小姐嘬起嘴唇来向指尖吹气,不耐烦地说,“找西厨去呀。”
  “西厨说了,就那不到十个蛋,客人急着要,他也没办法,难道让他下蛋不成?”
  “那告诉我有什么用?西厨不会下蛋,难道我会下?”秦小姐说着也急了,就地团团转了几个圈子,苦恼地吩咐,“去找Shelly想想办法吧。”
  我忽然便有几分紧张。
  
  “找Shelly想办法”是秦小姐的口头禅。
  每每俱乐部有了什么摆不平的事,秦小姐的处理方案永远是“找Shelly想办法”。而Shelly,也仿佛真有三头六臂,什么鸡毛蒜皮的麻烦事儿到了她那里,都可以迎刃而解。
  但是这一次,难道她有本事下蛋?
  在俱乐部,西厨只是个摆设,让客人在酒兴大发之际来点点心充充场面的,所以厨房备料一向简单,没想到今天竟然一下子跑来十个饿狼,点什么不好,偏要点西蛋饭!
  西蛋饭与我们北京的蛋炒饭不同,并不是鸡蛋和饭兑着一炒就算,随便打几个蛋加点水也就对付了。而是将蛋煎得圆圆的,不焦也不流,恰恰好,不仅味道要香,更重要是卖相要好,是完完整整囫囫囵囵的一整个蛋,半点马虎不得。而俱乐部的服务宗旨是:永远不对客人说不。只要菜单上有的东西,客人点了,就一定要上,不可以任何藉口推脱。
  但是,这里是梅县,不是广州,晚上六点就已经商店关门,又没有什么24小时量贩,没了蛋,除了上街乞讨无法可想。
  隐隐地,我有些好奇,也有些兴灾乐祸,想看到夕颜束手无策的狼狈相。
  秦小姐的个性比我还刁蛮,事情搞不定,她绝对不会说自己管理疏忽,一定会把阿坚、西厨、和夕颜从上到下痛骂一顿的。
  她唯一不会的事情,就是检讨自己。
  
  我们的谈话继续,但很明显两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他叫什么名字?”
  “谁?”
  “那座牌坊呀。”
  “啊,你说那歌手。”秦小姐笑,“跟我同宗,姓秦,秦晋。”
  “秦晋?这名字有点耳熟。”
  “说是出过两张MTV呢,算是歌星了,不过年轻的时候没唱出来,现在快三十了,已经半退休,自己开着一家小餐馆,家里人给打理着,唱歌是客串性质。”
  “那么高生请他出山,还真是当牌坊用了。”我冷笑,“一个男小开做歌手,有点小名气,又有点小钱,自然就没有人怀疑夜天使是色情行当了。”
  秦小姐也在笑,可是神情很不自然,隔了一会儿,到底忍不住把阿容叫进来打听:“Shelly去哪里了?”
  “去弄鸡蛋了。”阿容答,“她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的,说去借鸡蛋。”
  “借?去哪里借?”秦小姐更加莫明其妙。
  我却已经豁然明白了。借。当然只有借一种办法。商店虽然关门了,可是大排档却正是开档的时候,Shelly要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自然是到街上大排档去“借”鸡蛋了。我们的人天天在排档宵夜,多少认识几个老板,而且冲着阿坚和保安的个头架势,小老板们哪敢不卖这个面子。怎么我就没有想到“借”呢?
  无形中,我只觉自己又败给了夕颜一次,心里长了一团草似烦乱。
阿容说:“秦小姐,你的指甲油真酷,真时髦。”
  秦小姐牵动嘴角,表示领情了。
  阿容再说:“听说俱乐部要来一位男歌星,是个大帅哥。”
  “你们这么快就听说了?”
  “DJ乾仔说的。他去机场接的。”阿容神往地说,“乾仔是夜天使第一帅哥呢,他都说新人帅。让男人夸男人,真不容易。”
  “不比女人夸女人难。”秦小姐自以为幽默地笑起来。
  “秦小姐说话真有趣,一句是一句的。”
  阿容又闲三话四东拉西扯几句,觑着秦小姐情绪好些,顿一顿,终于言归正传:“我明天想请半天假。”
  “哦?”
  “明天我生日,乾仔说,第一次在梅州过生日,最好去泮坑拜拜神,会得到保佑的。”
  “泮坑?”秦小姐沉吟,忽然看着我问,“Wenny,我们也去泮坑拜拜吧。来了这么久,都说泮坑神庙最灵,还没去上过香呢。”
  “也好。”我反正是无所谓的。在梅州,最大的敌人是寂寞,一天好比一星期那么长,而一个星期也只当一天过,每天都是睡觉、起床、逛街、唱歌、宵夜、再睡觉,毫无新意。
  梅州是个很小的县级市,小到散步都可以一直从市中心散到郊外去。
  生活的变化,仅仅是每次逛街买回的衣服款式不同,或者晚上宵夜时买单的男人换了。但是逛街和宵夜的地点却永远只有百花洲和江边,能做的事也只是划拳与喝酒。
  在广州还又好些,在广州至少可以赶场,经历不同的夜总会或者酒吧,多见几桌人。但是在梅州,世界就只“夜天使”那么一点点大,每天的话题也就是俱乐部里那一些些事,走来走去都只看到那几个人,在歌声里,在酒杯底,假凤虚凰地演一出镜花缘。
  秦小姐说:如果在梅州不逛街也不拍拖,她保证自己活不过一个星期。
  衣服是女人的氧气。而男人是输氧管。
  
  外面传来轻微的骚动声。
  秦小姐喜形于色:“一定是Shelly回来了。搞定了?”
  我们从侧门望出去,正对着西厨的后门,果然看到几个员工围在阿坚和夕颜的身边起哄,西厨高兴得只差没把他俩供起来:“Shelly姑奶奶,可救了小的一命了!”
  看到大家众星捧月一样地围着夕颜恭维,我心里说不出的闷气,秦小姐十个手指尖上的黑色甲油忽然便有了几分张牙舞爪的意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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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小说故事 / 西岭雪人鬼情系列之:天使和魔鬼做姐妹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一、《黑色星期五》和一个真正有钱的男人
      A、
      在雪地上行走的人看不见自己的脚印是很惶恐的。
      不敢回头,却频频回头,心中的恐惧在积压,膨胀,终至撕裂,想号叫,喉咙被掐住了,声音窒息扭曲至不可闻,犹豫着是不是要停下,却终于忍不住狂奔,哪怕前面是万丈悬崖,也宁可纵身而下,在毁灭中享受尖锐的痛感,于死亡里体味真实。
      然而没有,奔跑的方向只是奔跑本身,雪野无边无际。
      每一步,都踏不到实处……
      
      我只不过想毁灭。
      人生已经没什么可追求可期待的了,奇迹永不属于我。
      我只不过想毁灭。
      
      昨夜,那个女人又来了,大红缎袄,高绾双髻,很古怪的妆扮。喃喃地诅咒着。
      其实我从没有见过她,不过,我知道她是谁。
      她的面目模糊不清,有血从眼耳口鼻缓缓地流出,腥红粘稠,渐渐弥漫开来。
      她的声音,那恶毒的血腥的诅咒,敲击着我的耳膜,在雪野里追着我奔跑。在她的诅咒声中,漫天的大雪都变得腥红,如血。
      
      为此我将音响开至最大,希望盖过她的声音。
      “Sunday is Gloomy, My hours are slumberless。”
      我听的歌叫做《黑色星期天》。一首关于死亡的歌,我的至爱。
      幽灵的声音。从地底挣扎着倾诉,又似呼唤,求着,找人与她同行。
      传说里找替身的水鬼,如果会唱歌,便是这样。
      我抱着膝听着,坐在V8包厢的角落里,抽着烟,倚着音箱。声音先到达我的背,然后才是耳朵。
      先感到,后听到。身心的双重震颤。
      
      烟头在黑暗中闪烁。
      星微的光亮。因为那一点点的光而使黑暗愈发深沉。
      也只不过是夜里八九点钟吧,室外应该是灯火通明的。但是时间在这里是静止的,密封的包间,只有门没有窗,四周还要拉上深紫色落地厚丝绒帘子,既为装饰也为隔音。
      我像一只蛹样被裹在深紫色的厚丝绒的茧里。《黑色星期天》唱得再哀伤也不会打扰别人的情绪。
      
      V8靠近走廊最深处,最小,也最潮湿。黑暗中坐在地毯上听音乐,总觉得四周有无名菌类在默默滋长,而另外一些生命在枯萎、腐烂。除非客满,否则很少会有客人点这一间。
      如果有事,服务员会知道到这里来找我。不唱歌也没有客人请的时候,我总是在这儿的,吸烟,听音乐。偶尔也会骂人。
      在“夜天使俱乐部”里,我表面上是歌手,暗地里则是不加冕的副经理,老板高生身边的红人儿,操生杀大权。
      连经理秦小姐也要畏我三分。
      
      “夜天使”,夜里的天使,以灯光和音乐做翅膀,舞在醉生梦死的嫖客的笑影里。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我姥姥说的。
      她说弄明白了这一点,才好做人,不然总是处处碰壁。
      我就是在碰了壁之后才明白的。
      明白了,却依然不肯信。总有例外吧?总会有的。
      
      曾经以为高生是个意外,无关财色。
      我生日那天,他从香港航运来刻着庄子《秋水》全文的巨幅玉石屏风。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岸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
      我很开心,拼命地张开双臂去拥抱画屏,闭着眼睛大声背诵:“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今我睹子之难穷也,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笑于大方之家……”
      高生问:“每个人都有物欲,有些人集邮,有些人集火柴贴花,有些人攒钱,有些人收藏美酒或老爷车……但是你,你的嗜好是搜集各种版本的《庄子》,为什么?”
      我不答,只抱着屏风摇头晃脑:“北海若曰:井龟不可以语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道者,束于教也……”
      他不放过我,仍然追问:“有人说通常执著于物欲的人,是因为对生活没把握,所以才渴望拥有,借实在的东西来安慰自己。你呢?你为什么这样喜欢庄子?”
      我仍然笑着,闭着眼睛接下去,“高生不可以语庄子者,吝于情也。”
      他笑起来,忽然将我高高举起,恐吓:“你不说,不说我就把你从楼上抛下去。”
      
      是百花楼。
      听起来像个妓院的名字,位于广东梅州郊区的百合花园。
      百合花园别墅区,每一幢都有一个很好听的惹人遐思的名字,百草堂,百鸟轩,百尺阁,百步亭,百色坊……我们这一幢,叫百花楼。
      对物的拥有是生命最真实的痕迹。无论是别墅,还是庄子,都只是一种占有。
      我占有庄子画屏,高生占有我,我们占有百花楼。
      百花楼上,庄子屏前,醉在龙飞凤舞泼墨如画的《秋水》里,我以为高生是与众不同的,至少他对我用了心。
      是在那夜委身于他,自以为并不是卖。
      但是后来知道,一切仍然是场看起来挺美的交易,交易终究是交易。
      
      V8的门轻轻响了一下,Shelly走进来,通知我演唱的时间到了。
      我盯视她,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找个藉口刁难。
      但是在我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她已经转身走了。
      我有些悻悻然,捻灭烟,在手袋里取出镜子来做最后一次补妆。
      Shelly是我在俱乐部里唯一的对手。我一直想降服她,让她像其他人那样对我小心翼翼,随便她在背后怎样骂我都不要紧,但是当着面,她需要对我毕恭毕敬,俯首称臣。
      可是不行,无论在任何人面前,经理、老板、客人、或者我,她都是这付不卑不亢的样子,像个贵族。
      呸,扮高贵,何必来这种声色场所打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经理助理而已,就是经理也对我谦恭有加,她凭什么可以永远这样从容不迫?
      
      走出V8,领班阿容立刻满面笑容地迎上来,甜甜地叫一声“Wenny”,话音未落,笑影儿已没了。
      就冲这一点,我猜她早已过了23岁。
      可是她赌天誓日地说自己只有18。18?鬼才信。这里的女孩子,各个都说自己只有18岁,但是眼角的鱼尾巴沾水都能游了,不化妆像主妇,化了妆像怨妇,就是怎么看都不像少女。
      很多人想尽办法除皱去斑,可是,有没有一种护眼霜可以抹上去让眼中沧桑尽去,清纯无邪?
      睁着一双厌倦渴睡的眼,就算把脸上的粉抹得再厚也盖不住那股风尘味儿。
      
      在驻颜有术这一条上,没有人可以比得过我们云家的女儿。
      代代都是不老的妖精。
      姥姥算年龄怎么也有七十了,可是看起来只像五十多;妈妈该有五十了,可是说她三十岁也有人信;而我,连我自己都快说不准自己的年龄,因为妈妈从来不肯承认真实年龄,连带我的年龄也一改再改,如今,我对外声称自己19岁。
      19岁的脸,29岁的身体,39岁的灵魂和心。
      
      阿容冲我鬼鬼祟祟地笑,很亲密的样子:“Wenny,上了台,别忘了注意一下T2穿深色西装的男人。”
      “怎么?”
      “那是吴先生,他已经来了三个晚上了,是大主顾。”
      “梅州会有什么大主顾?左不过哪家酒店经理罢了。”
      “正是大世界假日酒店的,不过不是经理,是董事长,香港人,梅州是他祖籍,像大世界这样的酒店他在全世界有至少十几个,是真正富翁。他每次给公关的小费都三四百,光是猜猜拳喝喝酒,连包间都没进过。”
      “没进包间就给三百块小费?”我微微上心,这样子才是真大方了,“他都点过哪几个小姐?”
      “从没点过,都是秦小姐“从没点过,都是秦小姐安排给他的,安排谁就是谁,他不挑不捡,见谁都散钞票,整个一散财童子。那几个公关为了争他都快打起来了。”阿容的声音里充满妒意,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脱下工装去做公关,可以赚那三百元小费。“Wenny,要我说,你把那个吴先生抢过来算了,只要你一出面,那些公关小姐算什么,吴先生瞄都不会瞄她们一眼,看她们再轻狂?”
      我笑了。在俱乐部里,表面上虽然等级森严,总经理、经理、经理助理、总管、主管、领班、服务员和公关小姐、打杂的小弟小妹,一层层分工明确,秩序景然,但是说到底,是谁最能拉拢客人最有本事,赚到钱声音才大,所以阿容虽然是领班,对比她低半级的红小姐却是只有瞪眼吃干醋的份儿,看不得别人赚小费,自己又没本事,便巴不得一拍两散,出动我去收一收那起小姐们的威风,大家别得意。
      梅州的款爷不少,真正的富翁却不多。但是富翁不等于“凯子”,能不能钓上他,要凭技巧。
      我有一点点技痒。
      阿容察言观色,打蛇随棍上:“刚才那吴先生特意下单子点歌,说很喜欢你唱的《黑色星期天》,请你多唱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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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B、
        “今天如此绝望
        我的时间从此无边无际
        我爱,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
        白色的小花不能唤醒你
        悲伤的黑色灵车哦,它们引你去哪里
        天使们不肯将我还给你
        如果我想要参加你,他们会生气吗
        绝望的星期天”
        《黑色的星期天》,我自己译的歌词。
        这是一首死者唱给生者的歌。每当唱起它,我的身心就完全沉浸在音乐的凄凉无奈中,不能自已。我的灵魂出窍,追随着白色小花黑色灵车驶远,红尘中的一切将不能再诱惑我,羁縻我,摧毁我。
        我知道我唱歌的时候是最美的,尤其全情投入时,“会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圣洁感”。这是我的研究生导师何教授告诉我的。哦,何教授……
        
        “今天如此绝望 我消失在暗影中
        我和我的心都已经决定面对结束
        鲜花和祈祷文如此悲伤
        我明白,让他们不要哭泣吧
        让他们看到我微笑着离去
        死亡不是梦,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英文唱完唱中文。一曲唱罢,没有人鼓掌。
        我非常满意。在灯红酒绿的夜总会里,掌声和口哨都不代表什么,脱衣舞女郎站上台不必表演也会有吁声。沉默的聆听才是最好的赞美。
        他们全被我感动了。
        只有这一刻我是活着的,是他们的主宰,凭借我的歌声,而不是身体。
        
        我讨厌用身体赚钱。可是逃避不了。
        毕竟用身体赚钱比用头脑赚钱更实惠,更快,更多,也更直接。
        我喜欢直截了当。
        
        无需经过任何引见或邀请,下了台,我直接坐到吴先生身旁。
        他微微惊讶,更多欢喜,站起身子来拉座位。他的朋友起哄地说欢迎,争着递烟,递酒,递瓜子碟子。
        我点燃了烟,同一干人轻轻碰杯。
        坐在一旁的陪酒小姐的脸涨得绯红,我看也不看她一眼,推开碟子说:“我从不嗑瓜子儿。”
        
        我从不嗑瓜子。
        因为妈妈说过,瓜子和妓女是分不开的,是她们的道具、营生、手段和标志。
        
        儿话的尾音使吴先生更加惊讶:“你是北京人?”
        是。我吐出一口烟,并不顺着话题往下说。
        多话的女人总是容易被看轻。名正则言顺。没有地位的人最好少说话。
        如果不能为自己辩解,那么沉默也是一种选择。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C、
        收工后,吴先生约我去江边宵夜。
        江上有很好的月亮,和灯光彼此争辉。江边情侣如云,邻座有人在猜拳,“孟加拉呀孟加拉”,叫得很大声。在别人眼中,我们未尝不是一对情侣。
        我点了桐花雀、椒盐黄鳝、牛奶炸菠萝、还有一份海鲜盅。
        吴先生扬眉:“你很能吃,不忌油炸荤腥的,年轻人很少这样。”
        “很少哪样?”我两只手一头一尾地掐着黄鳝,用牙齿撕着吃。吃相无比难看。如果妈妈看到,一定又会训斥我太不像一个淑女。
        
        淑女,妈妈苦心孤诣地想将我培养成一个淑女,可是现在的我,从头到脚,哪一点像个淑女。
        我不过是个歌女。在夜总会转场驻唱的小歌手。优伶的一种。而且尚未跻声名伶的行列。
        名伶叫歌星。可以灌唱片上电视。再成功点的叫艺术家。
        但是无名之伶,就叫歌手,或者直接点,叫歌女,甚或歌妓。
        所谓十伶九妓。说得对极了。而我是那十分之九里面的一个。
        想到母亲使我感到由衷的恨意,而想到“妓女”这个词则使我痛快。
        痛,并快乐着。这种词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歌者的快乐与痛苦从来都分不开。
        我唱歌,逢迎客人,玩弄翻云覆雨的小手段,换取我想要的香车、香闺、香水、香衣,一应生活所需,皆来自男人,来自我的歌声与容颜。
        
        但是吴先生,他约我来江边宵夜,目的当然不止只宵夜这么简单,他感兴趣的,究竟是我的歌声呢,亦或容颜?
        这里有很大的区别,决定了我要采取的献媚方式——对一个自以为尊重艺术的男人过于主动,他会败尽胃口的;然而同样的,对一个欲望汹涌的男人扭捏作态,也会令他索然无味。
        最好的办法,是陪他大吃一顿,而且不必顾忌吃相。
        那么,如果他属于前者,必然会带着宽容或惊讶的口吻研究起你的多重个性;而如果他是后者,则食色性也,饱暖思淫欲地,会在你据案大嚼时动手动脚。
        一个人的德行在两种时候最不受控制,一是赌桌,二是餐桌——而且是越随便越好的那种真正为吃而吃的餐桌,最好就是江边大排档。
        
        无疑吴先生是属于前者的。他正在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等待答案。
        我笑着告诉他:“我不需要减肥,歌手的生活使我整个作息都颠倒了,吃再多东西也不会发胖的。”
        “是这样?”他眼中露出同情。
        这是好现象。每个人都有同情心,可是富人的同情心被打动要比穷人的同情心有价值得多。
        他说:“为什么不考虑换一份工作?”
        我警惕地看着他,暗暗掂量他话中的真假。很多女人会在这种时候涕泪横流地痛说家史,以为把自己说得越可怜就越会博取同情分。
        但我不会这么幼稚。
        因为我相信吴先生没这么幼稚。
        一个在世界各地都开有连锁店的大老板,手下不知有几百个像我这样的小歌女,什么样的说辞没见过?情节雷同只会使他轻视。
        他同情有姿色的女人,不见得是因为她身世可怜或者需要资助,天底下需要可怜的人太多了。他的话,绝对是一种试探。
        高手过招,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我赌定他是在与我作戏。
        但这也是个好现象,他有心与我演对手戏,便是已经对我产生兴趣,才会做进一步试探,玩场智力游戏。
        我不会输给他的。
        
        放下只剩一根鱼骨头的黄鳝,我用纸巾优雅地拭了唇,眉眼一飞,反问他:“如果我不做歌手,你去哪里听我的歌呢?”
        他笑了,看着那根被我剔得干干净净的鱼骨头。
        我剔鱼刺,就像我姥姥嗑瓜子一样在行。
        
        姥姥嗑瓜子儿。
        她一生中所有的余闲时间都用来嗑瓜子儿。
        每当想起她,首先映入我脑里的影像便是她坐在床沿上盘起一条腿,另一条垂在床边,脚上吊着绣花拖鞋,露出白袜子,一只手抓着瓜子儿,另一只手慢悠悠地往嘴里送。微启双唇,轻轻一磕,那么清脆而娇柔的一声,皮儿出来,仁儿留下,干净利落,没半点多余动作。
        嗑着瓜子,姥姥的眼睛半眯着,望着窗外,很专注的样子,可是眼神是空的,望的方向不属于空间,而属于时间。她望向过去,望向遥远的记忆里,那胭粉沉香的胭脂胡同莳花馆……
        
        ——胭脂胡同莳花馆,规整的四合院儿,磨砖对缝,飞檐雕龙,因为曾经出了一个玉堂春那样大名鼎鼎的妓女,后来代代花魁都叫小苏三,希望借了前辈的余荫也找到好人家上岸。
        苏三们在屋子里供着玉堂春的画像,哎哎呀呀地且拜且唱:“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不指望他十分富贵九品相,不指望他八斗才高七步诗,六炷香烟,五样蔬食,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一心一意,丰衣足食,不愁穿来不愁吃……”
        朴素的愿望,卑微的心事,女人最奢侈的理想,不过是男人。
        
        ——迄今走过京城著名的八大胡同,我仍然仿佛闻到那股甜腻的沉香,依稀看到年少的姥姥在某个街口倚闾相望。
        旧时的风尘,全写在姥姥的眼底了,岁月从她脸上不留痕迹地滑过,可是荣毁与死亡的阴影,却全沉淀在了河流的底层。
        
        吴先生接着问:“这么说,你是因为热爱唱歌才来夜总会的?”
        又一个烟幕弹。我暗暗小心。此人不简单,摆明了是诱我上当。如果我就此大谈自己热爱音乐,求他助我走上歌坛事业,那又是进了圈套,要被他耻笑了。
        “喜欢肯定是喜欢的,但是也谈不到热爱吧。只不过在那个时候,那种情况下,刚好有这样一份工作,就入行了。没什么选择的机会。”抬起头,我微眯着眼望向江心,做一个无声的叹息,略露沧桑:“选择命运是有钱人的事。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得抉择的。”
        一句话,逗起他的谈兴来,再也顾不上试探,顺着我的话头也感慨起来:“有钱人,又有多少抉择的自由?人和人还不是一样,都是听从命运的安排。就像你说的,在某个时候,某种情况下,刚好有某种机会,也只有抓住了,别无选择。”
        “可是你至少可以选择是请我宵夜还是请别人呀。”我巧笑,拈起一片奶炸菠萝,知道自己赢了这第一回合。
        在谈话中占上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学问。再沉默寡言的人也是有倾诉欲的,如果你能使一个人面对你的时候有倾诉欲,你就已经得到了他一半的心。
        我已经得到吴先生一半的心。欢心。
        
        这个晚上,就在他的倾诉中渡过了。
        其实话题内容仍然是老套的,就像十个歌女虽然有十一种心事然而目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就是出人头地一样,十个富翁有十一种发家史,烦恼也都只有一种——就是妻子不了解自己。
        有些是因为政治婚姻,有些是齐大非偶,有些则干脆是为了喜新厌旧找藉口,总算遇到那第一百零一个对婚姻忠心的,经医生检查,诊断他是性能力衰竭。
        
        我姥姥说过: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如此而已。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续C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吴先生的婚姻是典型的强强联手,他和妻子各有事业,两人碰面的机会一年也没有一次,见面时自然是恩爱夫妻,犯不着不恩爱。
          但是不见面的时候,那就各自为政吧,她从没想过要抓他的奸情,他也从不过问她的艳遇。廊桥遗梦或是铁达尼号的故事每天都会发生,只不过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便不像影片去芜存精后那般浪漫罢了。隔三差五会有个把小白脸或者小歌星登门闹事,扬言要公告于媒体逼得当事人身败名裂云云,然而这种事,对于富翁阶级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除了生意,有什么可以使他们身败名裂的?
          但是烦恼仍然会有,她是因为铁达尼号靠岸后杰克依然不肯下戏;而他则是因为寻遍廊桥,找不到真正的红颜知己。
          真正的恩爱夫妻有没有呢?盲妻与瘸夫互相挽扶着过独木桥时,应该是经典镜头。
          
          我们自备了红酒,我轻轻地旋转着酒杯欣赏酒的挂杯度,让眉梢眼角略微透露几分春情,继续卖弄自己的小聪明:“电影播映前会打出一行字来提醒观众:本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哦?”他挑起一边眉毛等待,知道我必有下文。
          我微笑,这人的确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其实,根本不可能雷同的,因为世上其实没有爱情,只不过人人都在说爱,才制造了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给了世人一个关于爱情的梦,也给了梦想破灭的失望和苦恼。”
          “这种说法倒很新鲜。”吴先生也笑了,凝视着我,“你的小脑袋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这样聪明剔透?”
          我歪着头,将手扣在自己额上:“我这里,是潘多拉的匣子。”
          “专门释放疾病与烦恼,但是最后时分,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我笑了,“爱情与梦想,是潘多拉的匣子里最可怕的灾难。”
          “来,为了潘多拉的匣子干杯。”
          
          杯中酒干,江心月白,然而江畔两边仍是灯火通明。他看着我,略略踌躇。而我抢在他开口之先说:“送我回宿舍好吗?明天还要演出,我得好好补一觉。”
          “哦对不起,是我留得你晚了。”他立刻站起身来,露出难题迎刃而解的轻松笑容。
          于是我知道自己又胜一局。千万不要在一个男人视你为红颜知己大谈家私之后投怀送抱,会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那点尊重和信赖全部输光的。他得到一个女人,却失去一个朋友,是件很煞风景的事。
          而男人对女人往往没有对朋友来得慷慨。
          我并不在乎成为任何人的女人,但我在乎自己的出现应该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任何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我都会要他们一辈子记得我,至少,要尊重我。即使我是为了钱。
          所有的男人都肯为我保守秘密。他们以为我对他特别不同,所以亦对我特别不同。
          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沉浮欲海终年而仍然有个好名声。没有人知道我其实已经千疮百孔。
          我说过我有一张十七岁的甜蜜脸孔,何教授说我的脸像安琪儿,不染红尘。
          不染红尘?明明我已历尽风尘。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二、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   A、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二、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
        A、
        回到“宿舍”,已经是凌晨四点钟。
        吴先生的豪华奔驰驶进百合花园时,他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但是什么也没有问。
        我也没有解释。这样的临时住所,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歌手的身份可以换得来的。
        我们在花园栅栏门外道别,我轻轻吻在他的颊上,标准的goodbye kiss。这样的一个吻,没有任何意义,可是不容轻视,它有时起到的作用会比热吻更加销魂。
        看得出吴先生立刻对我暧昧的身份释然了,轻轻说:晚上我来夜天使看你。
        听我唱《黑色星期天》。我挥挥手,消失在栅栏门里,留给他一个裙袂飞扬的背影。
        我的背影窈窕修长,穿束身长裙时尤其惹人遐思,我知道。
        将窗帘拉开一角,我看到豪华奔驰停了一会儿,才缓缓驶去。
        这个男人已在我掌握之中。
        
        卸了妆,打开电脑上网,QQ上同时闪出好几个头像向我问好。我一一回答,态度恭谨认真。
        一天里,也许只有这一会儿是快乐的,自由的,真正活着的。
        喜欢网络,是因为喜欢那份神秘。
        因为神秘而自由。
        偶尔也在BBS上灌水。同人背《庄子》。优雅严肃得不像我。
        或者,那个严肃的人才是我。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吼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这样流利地默写着《庄子》时,心中的翳闷便会一寸一寸地消失,恍惚面对的不是电脑屏幕,而是大海,浮云,浪花,与礁石。
        怪岩嶙峋,风起浪涌,我的世界,不是只有“夜天使”那么大的。
        难怪有人将上网聊天叫做“冲浪”。的确有笑傲江湖的快感。
        
        常去的论坛叫作“缘份的北京”。
        已经离开北京整整一年了,很想念前门的夜市和琉璃厂的书香,宽街铁狮子胡同宅门口的红灯笼也让我无限怀念。
        因此贪婪地在字里行间寻找北京的尘香梦影。
        有个网名叫“大风起兮”的写手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网名叫“随风聚散”,这契合多少有些意思。
        
        随风聚散,暗示了我的姓,也象征了我的命运。
        有点矫情。
        这矫情让我觉得自己还很年轻。
        年轻而柔软。
        
        “大风起兮”写的都是些京城的街闾新闻,很琐碎,也很犀利,夹叙夹议,图文并茂——婉容住过的帽儿胡同的老照片,大栅栏老店换新颜的感慨,天仙庙四月初八朝碧霞元君盛大香会的记述,以及京城明星的娱乐八卦……点点滴滴,都像甘泉灵露,聊解我思乡之渴。
        在一篇《京城明星出书热》的文章里,他写道:“明星出书说穿了就是一场热闹的脱衣秀,而且是比基尼泳装秀那样暴露的热门表演,写的人和看的人都急于把最后的三寸布条也撕下来,虽然,我们都清楚地知道那布条后面是些什么。”
        此文件相关图片是一张绘着比基尼装裸女的封面,旁边有个顶着读者帽子的小人拼命去揭开书页。
        我大笑,追在后面跟贴:“钱钟书老爷子把穿比基尼的鲍小姐比作‘局部的真理’,而明星出书远比文人著书畅销这一现象,则充分验证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一真理。”
        
        下线时,远远地听到鸡啼。
        我住的地方,可以听到鸡啼。黑沉沉夜里遥远而绵长的一两声,不像报晓,只像送终。
        这里听不到车声,整个城市都死了一样。
        别墅区,远离尘嚣的寂寞的富人们住的地方。每个装修华丽的窗户后面都有一个在等待中失眠的女人。她们的男人给她们买了这座豪宅,于是便有理由夜不归宿——温情和金钱永远不可并存。
        当然,除非那个男人是做父亲的。父亲虽然也不肯回家,可是给钱会给得更大方些。要钱的人,也理直气壮,在花园里遛狗,看到太太们多半有些不以为然。
        而太太们又瞧不起来历不明的情人。
        情人瞧不起包二奶。
        二奶看不起交际花。
        很不幸,我就是那个交际花。
        一个专门在豪宅间出入的交际花。今天住在这个高楼,明天住在那座别墅。它们都不是我的家。
        我只是过客,不是主人。
        
        其实我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向人要钱的,比方说,向我母亲。
        可是我憎恶她,憎恶她赚钱的方式。尽管,现在的我比她更加肮脏。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B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B、
        记忆总是在梦里回来。
        不可知的背景,不设防的夜晚,往事如故衣附体,蓦然袭来,人便在瞬间迷失了。
        心口一阵阵地疼,欲哭无泪,曾经得到和终于失去的悲喜交织碰撞,中间的离合漂泊思念淡忘全不存在,于是记忆复活了。
        
        夜里我梦见自己执一把刀,刺进母亲的胸膛,没有血,刀子插进肉里的感觉迟钝而不真实。
        我渴望真实,渴望血,所以刺了一刀又一刀,绝望地、疯狂地、不停地刺进拔出,刀子上始终不沾一滴血。
        一个声音在诅咒:“世世代代……妓女……恨……永不超生……”
        我号叫,更加用力地将恨刺下去。
        血从母亲的眼耳口鼻里流淌出来,但是她的胸前依然完好。被刀子刺过的地方依然完好。她冷冷地笑着,不躲,不还击,不倒下。
        她是永远不会倒下的。她是我面前的一堵墙,是没有出口没有脚印的雪野。
        我逃离不出。
        
        然后我梦见姥姥,她在嗑瓜子儿。
        她嗑瓜子的姿势永恒而优雅,成为一个生命的定格。
        
        姥姥和瓜子是分不开的。
        妓女和瓜子是分不开的。
        姥姥是个货真价实的妓女——解放前,北京前门著名的八大胡同之一的胭脂胡同里著名的莳花馆里的著名的头牌花魁小苏三。烟视媚行,货腰为生。
        她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如此而已。,
        
        在八大胡同里,一等妓院叫清吟小班,住四合院或者小洋楼,姑娘们住在挂着红绿绸子的绣阁里,卖艺不卖身,价码儿却偏偏高得离谱;二等妓院叫茶室,院门上没有挂串灯,屋子里也没有红绿彩绸,但是姑娘们仍然矜持有尊严;三等妓院就叫下处了,屋里布置越发简陋,已经称不上装修,只要有一面炕供“办事”就行了;到了四等妓院,就更变本加厉,称之为土娼,称之为小下处,妓女们已经不能算完整的人,只是一种发泄工具。这之外,还有半掩门儿,又称暗门子,内容大概就与现在的带色儿发廊差不多了。
        我姥姥,是清吟小班的头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着实地享受了几年姑娘的待遇,然后遇上我姥爷,从从容容地上了岸。
        
        说来也奇,妓女们最好的出路就是从良。莳花馆的妓女,从良的好像特别多,花魁小苏三们,更是八大胡同里的传奇,每个人的故事拎出来,都是一出香艳的折子戏。
        姥姥说:“陕西巷里出了个赛金花,又出了个小凤仙,名气大得不得了;可是仍然比不过我们胭脂胡同莳花馆,为什么?因为莳花馆里每隔几年都要风风光光地唱一出儿玉堂春,送姑娘从良。”
        说这话的时候,她媚眼含笑,眉横得意,浑没半点羞耻。
        我怀疑姥姥很怀念自己做妓女的时代。
        谁没有过烟视媚行的梦呢?
        经理秦小姐没有过吗?
        阿容没有过吗?
        还是夕颜没有过?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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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颜是Shelly的本名,姓林,林夕颜。
        《源氏物语》里,也有个叫夕颜的女子。里面说,夕颜是一种花,开在晚上,凋零于日出时分。我怀疑是牵牛花的别名。叫得那么别致而优雅,令人陡生恨意。
        夕颜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这令我多少有些安慰。但是再苛刻的人,如我,也得承认她的气质和风度是一流的。
        年轻女孩很少可以拥有真正风度。
        很多人夸赞过我的气质,但是没有说我风度好。
        而夕颜,再苛刻的人,如我,也要承认她是一个有风度的女子。
        
        我恨夕颜的笑容。安静的,干净的,说不出是天真还是成熟。有如暴风雨后的天空,因为过分地纯净而让人怀疑其实刚刚经过一场浩劫。
        秦小姐给我看过夕颜的资料,她是个大学生,沈阳人,专业是物理工程,为什么会来到梅州做服务行,原因不明。
        秦小姐说:“Shelly是俱乐部里唯一的大学生,也好,做招牌也好听些。不过,一个大学生,做什么不好,要做这一行。”
        我暗暗惊心,觉得她在讽刺我。但是接着我想起来,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与年龄。
        论起来,我的学历要比夕颜高一截,只不过最终没有拿到学位。
        想到我的硕士学位使我心痛。很尖锐而且深刻的那种刺痛。
        世上没有一种错比自甘堕落而更不可原恕,也没有一种人比做妓女的硕士生更荒唐低贱。再为自己找理由,再熟背《庄子》,不嗑瓜子,妓女的事实仍然令我疼痛。尤其在研究生的身份被重新提醒时,这种疼痛就愈发尖锐。
        
        疼痛的滋味一直延长了很久,像一根刺横在心里,迫使我不得不记住林夕颜的名字。
        夕颜虽然不是俱乐部里唯一的大学生,但却是唯一完全不靠色相谋生的女子。
        这点也使我忌恨。
        我讨厌别人与众不同。因为只有我才可以特立独行,出类拔萃。
        我把她当成对手,假想敌。
        
        一个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必须有敌人。
        有敌人,才可以活得清醒,有目标,有斗志。
        
        夕颜是我的一面镜子,我要活得比她强。
        很可惜我们始终没有正面为敌的机会。女人之间的战争总是少不了以男人做赌注和筹码。尤其在这种声色场所,谁吸引的客人多,谁赚取的小费高,谁就最炫,最威风,最有FASE。
        但是夕颜仿佛无情无欲,她和俱乐部所有的男性员工都保持着一种哥们的关系,不亲近也不疏远,而对客人,则彬彬有礼,绝不兜揽。
        夜总会里的女人,无论经理、歌手、服务员、舞小姐,在各行其是的前提下,都在同时兼职陪酒女郎的角色。因为服务行业的最高准则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有要求,你就无权拒绝,但是夕颜,总有办法化险为夷,四两拨千斤地,在不闹事的前提下做到洁身自保。
        连高生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春节前,高生从香港过来,在俱乐部招待朋友。我自然也在座相陪。那客人是个超级酒鬼,将一桌子的人喝得全醉醺醺了,他自己还酒兴方浓。先是向我劝酒,我以还要上台唱歌婉拒了。他不悦起来,向高生挑战:“你随便找个小姐和我对酒,我白酒,她随便,果酒啤酒色酒只要是带酒精的都行,一杯对三杯,要是我输了,今天的账单我买,我要赢了,整个月我来你们俱乐部玩都得免费。”
        高生笑着扫视了一遍大堂,举棋不定。恰好夕颜正从旁边经过,我故做随意地一指,说:“不如就叫Shelly吧。”安心要看她出丑。
        平时员工一起宵夜,我知道夕颜是滴酒不沾的,但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已经把杯举起来了,哪怕你酒精过敏也得喝下去,喝了再吐都好,就是不能拒绝。何况,无论她推辞或者接受,都有一场好戏可瞧。
        “好,就是你吧,你来。”高生呵呵笑,“坐这里,替我灌醉这酒鬼。”
        整个大堂的人都齐刷刷地盯过来,我笑着招来阿容下单,一边说:“Shelly,高生请你喝酒,你就随便点好了。”
        “当真是随便点吗?”夕颜微微一笑,流利地吩咐下单:“一杯白雪公主,一杯血玛丽,一杯拉丁情人,一杯珍珠港,一杯黄金岁月,一杯红樱桃……”不停歇地一口气说了几十种高档鸡尾酒的名称。
        高生一愣,立刻哈哈大笑。他那位朋友也忍不住笑了,赶紧喊:“好了好了,我认输!你喝这些东西,喝到明天早上也不会醉,存心要我破产啊这是。”
         夕颜点点头,正要走开,高生叫住了她:“你是新来的?叫什么?”
        “Shelly。”她答,再点一下头,转身走开。
        高生的眼睛却仍然追随了她很远,眼光亮亮地,充满激赏和好奇。
        那种眼光是我所熟悉的。我常常在男人眼中看到这种神情,清楚地明白它代表了什么。
        夕颜,还真的是我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开始铆足了劲儿准备与她对敌。
        然而,在此之后,高生和夕颜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并不是高生忘性大,而是夕颜的态度太冷淡,也太郑重,她永远那么彬彬有礼,无懈可击。总是微笑着拒绝高生一次又一次的邀请,笑容温柔平静,让人发不出火来。
        高生不是情圣,也不是色狼,忌讳着夕颜是自己手下不好强来,几次三番后,也就不再找钉子碰了。
        春节过后,高生回了香港,故事就更没下文了。我不战而胜,心情只有更加郁闷。无论如何,总要与Shelly正面斗一次,枉为云家女儿,不让她败在我手下,绝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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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
        梦里依稀听到歌唱声:“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
        这样唱着求着的女子,是淑女?还是妓女?
        
        苏三们住在莳花馆的正屋,枝叶披离的桐槐树掩映着暗紫的门,时时被领家妈妈或者大茶壶叩响:“姑娘哎,见客了您呐!”唤三声,姑娘方懒懒地应一声。不会立刻现身,总要停一会儿,补补妆,也磨磨客人的性子。直到茶已换过两水,客人等得不耐烦站起身要走了,绣花门帘儿才轻轻挑起,姑娘半露了脸,用绢子向客人一招,未语先笑:“您来啦?”
        那是恨事,也是春情。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姥姥最好的时光给了许多个男人,她活在那些男人的记忆里,那些男人也活在她的记忆里。她的生平与男人分不开。
        有妓女是因为有嫖客,这和鸡与鸡蛋的关系一样,亲密不可分。
        
        我从不曾刻意打听姥姥的故事。
        可是她所经历的一切我都仿佛亲眼见过,并在每一个寒夜的梦里重温。
        她薄薄的身子压平了的花瓣一样毫无遮拦地透过阳光和凉风,悄无声息地行走在落花满地的石子路上,一个脚印儿也不留下。
        可是我依然嗅得出她特有的芬芳。
        我的血管里淌着她的血,无可改变。
        
        我的血管里流淌着一个妓女的血。
        这也许可以解释了我为什么同母亲对立了十几年,最终还是要选择做歌妓这一行。
        
        姥姥在十七岁那年认识了我姥爷——宅门子弟云三爷,一个正红旗家族的遗少。
        那天是个有雨的黄昏。
        姥爷雪白的鞋帮上有泥,连袜子也沾了泥点儿。
        脱下鞋时,白袜子上的泥点儿十分醒目,我姥姥跪在炕头上帮他擦拭。他抚着她黑鸦鸦的一头好头发,忽然便有了几分属于家人的那种温情。
        他说:“你要是生在好人家,准是个贤妻良母。”
        
        后来他便娶了她,娶她回家做贤妻良母,成就了莳花馆又一代花魁传奇。
        姥姥进门时,穿着十斤重的湘绣礼服,一身花团锦簇,千针万线密不透风。
        那是一种惊艳,目眩耳鸣的惊艳,在座人的眼忽然就盲了。
        枯朽的窗格里镶着不相配的盛妆少女,是一幅异样生动与亮艳的绣活儿,少女衣裙上的花鸟鱼虫,每一针每一线都是鲜活的,夕阳的余晖在她脸上波光流动,嘴唇紧闭,锁着千言万语,可是随时像要张开;眼睛张着,眼光却是死的,没半分生气。
        她不是人,是一幅画儿。
        她本来就是被当做一幅画买进府里的。
        虽然只是纳妾,却大肆操办,婚事热闹了三四天。
        那是云府里最后的盛事。
        
        在云府,姥姥看到一个更大的妓院。远比莳花馆更肮脏,更混乱,更没有节制。
        第一次窥见天机是在午饭后。
        姥姥在多年后还津津乐道当年云府午饭的场面。
        吃饭在云家是一种仪式,盛大,庄严,冗长,沉闷。云家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同时养生学要求他们要细嚼慢咽,女孩子的胳膊肘不能拄在桌子上,喝汤不能发出声音,虽然满桌佳肴,可是只能取食自己面前的那碟菜,佣人每隔一会儿会将所有菜碟位置倒换一遍,终于轮到自己喜欢的那盘菜时,往往已经凉了。这样子,一顿饭往往要吃半个时辰。
        但是午饭后是小息时间,那种餐桌上井然的秩序会立刻消失不见。
        如果你有机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到每个房间转一转——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云府里有规定在午睡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一只苍蝇也不可以打扰各房太太,佣人们这时候都呆在下房里,天大的事,也要等到午睡时间过了才可以回。所以午睡的这段时间,是云府里最安静也最热闹的狂欢时分,连时刻挂在嘴边的道德礼教也都睡去了,每个人都活在春梦里,而梦是不受控制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机会走进太太们的房间,或者不如说是走进她们的梦乡里,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刺激最香艳的画面。
        你会看到大太太私招了管家在不该议事的时间躲在床闱间窃窃密议,你会看到三少爷手把手地教新来的丫环如何侍寝,你会看到嫁不出去的老姑奶奶扭捏着僵硬的身子向师傅学戏,你会看到寄宿云家的远房护院侄少爷给姨太太烧烟泡的时候烫了手,你会看到蝴蝶懒懒地,被太阳晒得昏头胀脑,飞得摇摇摆摆的,蜻蜓立在荷花苞苞上一径地颤,鱼儿将嘴浮出水面无意识地接喋,三太太厚嘟嘟的嘴唇上撮起一朵恍惚的笑……
        
        姥爷在半年后死于中风,死在牌桌上,手里抓着一张白板,而身后丢下三房妻妾和十数个子女,包括还没有生出来的我妈妈。
        后来这几房人分了家,各不往来,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不会点头,眼睛对在一起了,眼光却是岔开的。
        妈妈是姥爷过身后半年多才生下来的,由姥姥独自带大,先靠变卖家当,后来解放了,就靠在街道领了火柴盒来糊,赚些油盐钱。
        姥姥糊火柴盒的手势同嗑瓜子儿一样利落。街道管分派活计的老王常常会帮她糊,据说他喜欢用舌头舔那些贴花来代替糨糊,因为糨糊是面粉熬的,要省着用。
        妈妈痛恨那些火柴盒,比痛恨姥姥嗑瓜子儿还要强烈。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时打不开门,鼓捣了半天才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抱着书包坐在门檐下,看惨白的冬天的太阳慢慢西斜,半天不肯挪动一步。
        并没有等太久,门便开了,老王低低地戴着棉帽子从屋里走出来,姥姥没有出来送,但是隔着窗喊女儿进去。
        妈妈这时候知道姥姥是知道她已经放学了的,明明知道她在门外还要让她等这么久,这使她觉得无可原恕。她走进屋,看到堆了半床的火柴盒旁边放着一包瓜子,怨气忽然就爆发了。
        她抓起一盒火柴点燃起来,把火柴掷向那堆火柴盒中间,企图制造一次火灾,烧尽所有的耻辱与痛恨。
        在姥姥的眼皮底下酝酿这样的放火事件当然不能成功,姥姥以嗑瓜子和糊火柴盒同样的麻利手势扑灭了那点点火苗,抓住女儿的长发将她从床上直接摔到了地下,指着鼻子痛骂起来。
        她骂得很脏,是八大胡同里妓女撒泼时的口吻和调门儿。
        妈妈从来没经过这些,几乎被骂傻了。然后,有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使她清楚过来。
        姥姥说:“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何至于这样惨?你这个累赘,废物!”
        妈妈忽然看清了自己在姥姥心目中的位置和价值,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时间仿佛静止。这之后,姥姥还说过些什么更难听的话,还有没有再打过她耳光,她已经都不记得了。
        她看着地上被姥姥扯掉的自己的一缕黑发,在心中默默地反复地念着一句话: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
        
        妈妈是在那天夜里十二点多离家出走的。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和一个日记本儿。
        她一直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到现在也一样。
        但是记过之后从不翻回头看。
        她记日记,不是为了记住,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忘记。
        发生过的事与情变成墨迹留在白纸上,事情也就算结束了,过去了,有了交代。
        她曾经跟我说过:我死之后,烧骨灰时,别忘了连这一箱子日记一起火化,那是我一辈子的脚印。
        
        我常常想:那个在雪地上没有脚印地行走的梦,会不会也曾经同样地出现在属于妈妈的夜里。
        但是我没有问过她。
        我们母女之间不交流。
        语言是用来传达命令和执行命令的。
        母亲跟我说话时,脸上从来不带任何表情,就像记日记一样,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日记本儿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日记本儿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忆里没有看到任何光亮。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出走成全了她。因为“文化大革命” 很快爆发了。姥姥挨批斗,妓女的身份被揭穿出来,脖子上挂着破鞋游街。红卫兵小将们来命令妈妈与姥姥划清界限,邻居说:她们早已断绝母女关系了。云岫觉悟得早,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妈妈去参加了姥姥的批斗会。小将们要她向自己母亲身上吐唾沫。妈妈做不出。
        她虽然痛恨姥姥,痛恨她的瓜子和火柴盒,可是毕竟她们血脉相连。
        就算世界毁灭了,时间和空间全可以颠倒,黑白是非都没有清楚的界限,但是母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是真理,也是永恒。
        口号声一阵响过一阵,有人在推搡妈妈。姥姥在大堆破鞋的重重羁累下艰难地抬起头来,叫:“岫儿,吐吧,冲我吐唾沫呀,妈不怨你。你不吐,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吐吧,吐吧……”
        妈妈忽然就崩溃了。她发出幼狼一样的嚎叫声,冲上台对着母亲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转身冲下台,旋风一样地跑出了会场……
        要说妈妈的革命态度其实是很不彻底的,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些人竟轻轻放过了她,没有逼她再做进一步的表忠心行动。
        第二年春天,妈妈报名上山下乡,成为北京城第一批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三、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A、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三、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A、
        今天是满月,不知十五还是十六,月亮饱满得像要溢出来。
        月光泼洒在大街小巷,可是泼不进“夜天使”。
        “夜天使”照样四壁拉拢着深紫的落地厚丝绒帘子,灯红酒绿,自成世界。
        如果地球爆炸,我在死之前一定听不到霹雳声,也看不到任何火光。那些厚丝绒帘子会裹住我,同音乐与死亡一起,伴我下地狱。
        
        我死后会下地狱,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人会比自甘堕落做妓女的《庄子》研究生更可耻而更不可原谅。
        天作孽,犹可活;自做孽,无可恕。一切是我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常常说,人,是没得抉择的。
        
        没得抉择。
        就好像我妈妈是我姥姥的女儿,我是我妈妈的女儿,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一样,是没得抉择的。
        我们一家人,受了诅咒。
        我以这个理由来原谅我自己,可是,我不能够原谅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如果一个风光无限的十杰青年可以做妓女,那么,一个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庄子研究生当然更有理由落草。
        我的血管里流着她们的血,我带着仇家的咒语出生,命运注定如此,注定如此,我能怎样呢?
        
        秦小姐坐在大班桌后面涂指甲,看我进来,亲热地招呼:“兰寇甲油,黑色,最流行的,来不来?”
        “我不喜欢黑色。”我言不由衷。其实,我是不喜欢追随流行。
        黑色是我钟爱的颜色。但是喜欢黑色是因为它够另类,够个性。如果黑色流行,那么它会成为我最避之不及的一种颜色。
        庄子说:“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
        我才不相信。我的理论和庄某恰恰相反:与众不同才出人头地。“夫以出乎众为心者,何尝出乎众哉!”
        
        我审视着秦小姐的化妆。
        ——她总是妆扮得过于浓艳。以往已经如此,今夜格外夸张:蓝色眼盖、黑色唇膏、低胸晚礼服、加上十只黑指甲。她把这称之为“旧上海风情”。而我要将之加一个定语:旧上海最下三滥的风月场所里最低级的妓女的风情,还不属于“长三”或“幺二”的行列,而只配做半掩门子。
        “今天谁要来?”
        “帅哥。”秦小姐娇笑,自以为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学着电视广告里那个卖牙膏的小女孩的口吻,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你有新搭档了。”
        “搭档?”我惊讶,“你是说要派个男歌手来?在俱乐部里,男人好做什么?”
        “问得好!”秦小姐笑如花枝颤,“女歌手兼做公关小姐,男歌手呢,而且是个非常严肃郑重的男歌手,既不擅言谈,又不会待客,你说高生花大价钱请他来做什么?”
        我怒火中烧。事实上我的确扮演着公关小姐的角色是一回事,但是被人这样明白地当面说穿却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也若无其事地随口说出所谓夜总会经理不过是妓院老鸨,相信秦小姐的脸上也一样挂不住吧?
        可是心里再火,表面上,我却只能装做不在意,淡淡说:“是高生请的?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是高生心腹,来监视我们;二、最近有临检,高生请他来唱一出阳春白雪,装装门面。反正不论哪种,都是夜猫子进宅没好事儿。”
        “猜对了。”
        “哪种对了?”
        “第二种。”
        我吁出一口气,好在不是第一种。
        “最近扫黄风声紧,高生不得不做做样子。有同行嫉妒咱们生意好,举报说夜天使有色情服务,高生请个严肃歌手来,以正视听。”秦小姐袅袅婷婷地站起来,在镜子前左右摇摆。“这就叫‘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对,我是婊子,他是牌坊。”我自嘲,同时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我已经掉进染缸里洗不清了,是个真正的婊子。但是他呢,够资格做牌坊吗?
        
        有敲门声。是后台总管阿坚。
        “厨房里没鸡蛋了。”他直挺挺地拄在那儿,一米八的大个子把经理室的门塞得严严实实地,敦厚的脸上满是焦急忧虑:“有客人要点十客西蛋饭外加蛋花汤,但是厨房里统共只有五六个鸡蛋。”
        “没鸡蛋了问我干什么?”秦小姐嘬起嘴唇来向指尖吹气,不耐烦地说,“找西厨去呀。”
        “西厨说了,就那不到十个蛋,客人急着要,他也没办法,难道让他下蛋不成?”
        “那告诉我有什么用?西厨不会下蛋,难道我会下?”秦小姐说着也急了,就地团团转了几个圈子,苦恼地吩咐,“去找Shelly想想办法吧。”
        我忽然便有几分紧张。
        
        “找Shelly想办法”是秦小姐的口头禅。
        每每俱乐部有了什么摆不平的事,秦小姐的处理方案永远是“找Shelly想办法”。而Shelly,也仿佛真有三头六臂,什么鸡毛蒜皮的麻烦事儿到了她那里,都可以迎刃而解。
        但是这一次,难道她有本事下蛋?
        在俱乐部,西厨只是个摆设,让客人在酒兴大发之际来点点心充充场面的,所以厨房备料一向简单,没想到今天竟然一下子跑来十个饿狼,点什么不好,偏要点西蛋饭!
        西蛋饭与我们北京的蛋炒饭不同,并不是鸡蛋和饭兑着一炒就算,随便打几个蛋加点水也就对付了。而是将蛋煎得圆圆的,不焦也不流,恰恰好,不仅味道要香,更重要是卖相要好,是完完整整囫囫囵囵的一整个蛋,半点马虎不得。而俱乐部的服务宗旨是:永远不对客人说不。只要菜单上有的东西,客人点了,就一定要上,不可以任何藉口推脱。
        但是,这里是梅县,不是广州,晚上六点就已经商店关门,又没有什么24小时量贩,没了蛋,除了上街乞讨无法可想。
        隐隐地,我有些好奇,也有些兴灾乐祸,想看到夕颜束手无策的狼狈相。
        秦小姐的个性比我还刁蛮,事情搞不定,她绝对不会说自己管理疏忽,一定会把阿坚、西厨、和夕颜从上到下痛骂一顿的。
        她唯一不会的事情,就是检讨自己。
        
        我们的谈话继续,但很明显两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他叫什么名字?”
        “谁?”
        “那座牌坊呀。”
        “啊,你说那歌手。”秦小姐笑,“跟我同宗,姓秦,秦晋。”
        “秦晋?这名字有点耳熟。”
        “说是出过两张MTV呢,算是歌星了,不过年轻的时候没唱出来,现在快三十了,已经半退休,自己开着一家小餐馆,家里人给打理着,唱歌是客串性质。”
        “那么高生请他出山,还真是当牌坊用了。”我冷笑,“一个男小开做歌手,有点小名气,又有点小钱,自然就没有人怀疑夜天使是色情行当了。”
        秦小姐也在笑,可是神情很不自然,隔了一会儿,到底忍不住把阿容叫进来打听:“Shelly去哪里了?”
        “去弄鸡蛋了。”阿容答,“她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的,说去借鸡蛋。”
        “借?去哪里借?”秦小姐更加莫明其妙。
        我却已经豁然明白了。借。当然只有借一种办法。商店虽然关门了,可是大排档却正是开档的时候,Shelly要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自然是到街上大排档去“借”鸡蛋了。我们的人天天在排档宵夜,多少认识几个老板,而且冲着阿坚和保安的个头架势,小老板们哪敢不卖这个面子。怎么我就没有想到“借”呢?
        无形中,我只觉自己又败给了夕颜一次,心里长了一团草似烦乱。
      阿容说:“秦小姐,你的指甲油真酷,真时髦。”
        秦小姐牵动嘴角,表示领情了。
        阿容再说:“听说俱乐部要来一位男歌星,是个大帅哥。”
        “你们这么快就听说了?”
        “DJ乾仔说的。他去机场接的。”阿容神往地说,“乾仔是夜天使第一帅哥呢,他都说新人帅。让男人夸男人,真不容易。”
        “不比女人夸女人难。”秦小姐自以为幽默地笑起来。
        “秦小姐说话真有趣,一句是一句的。”
        阿容又闲三话四东拉西扯几句,觑着秦小姐情绪好些,顿一顿,终于言归正传:“我明天想请半天假。”
        “哦?”
        “明天我生日,乾仔说,第一次在梅州过生日,最好去泮坑拜拜神,会得到保佑的。”
        “泮坑?”秦小姐沉吟,忽然看着我问,“Wenny,我们也去泮坑拜拜吧。来了这么久,都说泮坑神庙最灵,还没去上过香呢。”
        “也好。”我反正是无所谓的。在梅州,最大的敌人是寂寞,一天好比一星期那么长,而一个星期也只当一天过,每天都是睡觉、起床、逛街、唱歌、宵夜、再睡觉,毫无新意。
        梅州是个很小的县级市,小到散步都可以一直从市中心散到郊外去。
        生活的变化,仅仅是每次逛街买回的衣服款式不同,或者晚上宵夜时买单的男人换了。但是逛街和宵夜的地点却永远只有百花洲和江边,能做的事也只是划拳与喝酒。
        在广州还又好些,在广州至少可以赶场,经历不同的夜总会或者酒吧,多见几桌人。但是在梅州,世界就只“夜天使”那么一点点大,每天的话题也就是俱乐部里那一些些事,走来走去都只看到那几个人,在歌声里,在酒杯底,假凤虚凰地演一出镜花缘。
        秦小姐说:如果在梅州不逛街也不拍拖,她保证自己活不过一个星期。
        衣服是女人的氧气。而男人是输氧管。
        
        外面传来轻微的骚动声。
        秦小姐喜形于色:“一定是Shelly回来了。搞定了?”
        我们从侧门望出去,正对着西厨的后门,果然看到几个员工围在阿坚和夕颜的身边起哄,西厨高兴得只差没把他俩供起来:“Shelly姑奶奶,可救了小的一命了!”
        看到大家众星捧月一样地围着夕颜恭维,我心里说不出的闷气,秦小姐十个手指尖上的黑色甲油忽然便有了几分张牙舞爪的意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B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B、
        这个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秦晋。
        的确帅,而且有味道。
        男人很少可以长得真正有味道,往往不是太粗就是太弱,总有这里那里的不顺眼。不像女人,万紫千红总是春。男人,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种模本,兵马俑是一种,二郎神是另一种,李白是第三种,再其余的,都是变种。
        秦晋是兵马俑那种的,但是远比兵马俑高,上下身的分配也亭匀,而那种积淀千年的沉静刚毅却不变。那叫地气。
        他五官每一笔都是千锤百炼,烈火焚烧。有种让人心仪的沧桑和沉稳。仿佛经历百年风霜而痴心不改。
        可惜我不喜欢找同行做朋友,否则一定泡他。
        
        夕颜看到秦晋时有明显的震撼。
        是秦小姐介绍他们两个认识。“这位是秦先生,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该叫你大哥吧?这是Shelly,我的助手,也是我的好妹妹。”
        天下人都是她手足亲戚。
        秦晋和夕颜握手。眼光相对时,我看到夕颜的身子颤了一下。
        我对女人的眼神像对男人的一样在行。
        秦晋掉进夕颜眼里了。那里面涟漪一重又一重,藏都藏不住。
        
        灯光忽然在这个时候灭了。
        惊呼声四起:“停电了!停电了!”
        就那么巧,在我目睹林夕颜和秦晋两个“触电”的时候,“夜天使”竟然难得地停电了。
        秦小姐尖叫:“这怎么办?这怎么办?Shelly,想想办法,快想办法。”
        “别担心。”是秦晋的声音,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格外悦耳有磁性,“没有接到停电通知,可能只是短路,谁能告诉我电门在什么地方?”
        “我带你去。”这个声音是属于夕颜的,“秦小姐,您在这儿等一会儿,别到处走,小心碰伤。Wenny,能不能……”
        她有些犹豫,但我已经明白了。说实话我很不想听从她的指派,但是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我不想在新搭档面前露怯,故意爽快地说:“你们去吧,大堂的客人我来招呼。”
      夕颜伸出手来,我在黑暗中接住了,同时抓住秦晋的手,三个人就像串在一根线上的蚂蚱一样鱼贯而出。然后夕颜的声音在大堂里响起:“大家不要慌,最好留在原地不要走动,小心打翻东西,碰伤自己。我们现在就去电房维修,很快会好。”
        我摸索着来到台上,尽量使声音显得清脆俏皮:“各位朋友,各位嘉宾,让我们一起欣赏这短暂的黑暗的爱抚,让我们在黑暗中倾听一首歌。我为大家清唱一曲好不好?”
        “好!”掌声雷动,客人们大声怂恿:“唱吧,Wenny!唱啊!”。
        被灯火辉煌宠坏了的都市人难得经历真正的黑暗,明知是短暂的,故毫不担心,反而视为一场游戏。
        
        “死亡不是梦
        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我清一下嗓子,开始唱起来。仍然是那首《黑色星期天》。在黑暗中,这首歌的魅力无穷无尽地发挥出来,湮没了所有的喧嚣与浮躁。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黑暗中为这么多人清唱,我被歌声打动了,被那种无边无际的绝望和凄凉打动了。
        半闭着眼睛,让声音从心底流出,整个世界都沉静下来,倾听我的歌声,同我一起体味死亡。
        死亡,是生命最大的快感,像一片羽毛在白云下随风飘送,轻盈无所依,亦不必担心方向。
        死亡是结束,是最安静的休息,死亡使所有的罪恶与倾轧都停止,让心灵永恒沉静。
        我崇拜死亡。
        
         “梦啊,我只是在做梦
        我要醒来,寻找你
        但我的心在沉睡,亲爱的
        我爱,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惊扰你
        但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有多么想你
        绝望的星期天”
        
        四围静寂。我的声音飘荡在黑暗的上空,飘荡在无声的人群中,飘荡在远古的旷野,从心灵的最孤独处走向没有脚印的雪野里。
        像风在呼啸。像云在风的撕扯下聚散无踪。像流浪在异乡的艺人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像这首歌本身。像上帝安排了一次停电,仅仅是为了让众人有机会在黑暗中欣赏我的一次清唱。
        
        一曲歌罢,灯光大作。
        举众欢呼起来,仿佛平生第一次拥抱光明,客人们纷纷起身,有节奏地叫起来:“Wenny!Wenny!Wenny!”
        秦小姐从办公室里奔出来拥抱我,夸张地喊:“谢谢你,Wenny,谢谢你!你真棒!太棒了!”
        在酒店里工作的人,多少都会有些神经质,举止言谈充满戏剧性,做什么都略带夸张。所以酒店工作的人都喜欢喝一点儿酒,为自己的佯狂找藉口。
        后台所有的员工都拥到前台来向我鼓掌、吹口哨。
        这时夕颜和秦晋也从大堂入口走了进来,远远地向我竖起大拇指致意。
        我有些赧然,其实最大的功劳应该属于他们两个。
        DJ乾仔趁机造势:“让我们用掌声和灯光来欢迎我们的新歌手秦晋先生,有请秦晋!”
        掌声一阵响亮过一阵。黑暗和光明的交替刺激下,客人发狂了一样,把今夜当作嘉年华会。
        秦晋上台时,我对他绽开最灿烂的笑:“欢迎你,普罗米修斯。”
        “过奖。”他点点头。
        我反而有些惊讶,他居然知道这个典故,也算不简单了。
        
        第一次合作,我和秦晋都挺小心,不敢考较对方,不约而同都选了几首最容易唱的对歌:《萍聚》、《相思风雨中》、《东方之珠》、《康定情歌》……
        “情海变苍茫,痴心遇冷风。当霜雪飘时,但愿花亦艳红,夜茫茫路上珍重……”
        歌声又怀旧又缠绵,两个人的眼神交织在一起,与灯光与音乐一起,汇成一个太平盛世。
        但是这卿卿我我的两个人其实无情。
        有情的,是角落里另一双眼睛,一直静静地、忠诚地、凝视着台上。
        那双眼睛,属于夕颜。
        
        我忽然想,刚才在我唱歌的时候,他们俩去电房维修,一定也是牵着手走过整个大堂和长长的走廊的吧?
        不知怎么,这个念头使我非常不快。
        他牵着她的手,他们在黑暗中并着肩一步步探试着摸索着往前走,时时停下来对视一眼,虽然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知道她在看他,她也知道他在看她,然后他们彼此轻轻握一下手,再前行几步,再停下,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试探着亲近,黑暗中的亲昵……多么像一场盲婚。
        
        我频频偷窥夕颜的眼神。恶意地想,不知这双眼睛流泪时是什么样子。
        我一直想看到夕颜哭的样子。想知道夕颜平静的眼中什么时候会有泪。她的笑容如此纯净真诚,让人看了生气,忍不住想摧毁那笑容,代之以泪流满面。
        想到夕颜泪流满面的样子让我感到痛快。
        一个完美的战斗计划渐渐在我脑子里完成:我要撮合秦晋与夕颜,然后再勾引他,让她伤心,让她流泪,让她败在我手下。
        
        吴先生在这个时候走进大厅。
        我的注意力不得不从夕颜身上转开,将手比在唇边向门口飞了个吻。
        秦晋明白了,体贴地说:“唱完这首歌你去应酬一下吧,我独唱好了。”
        “谢谢你。”我在电视屏的遮掩下轻轻捏一下他的手表示道谢。
        他微愕,不知该不该抽回手去。而我已经放开他,飘然下台。
        这是我今天晚上第三次握他的手:第一次,是初见面的握手礼;第二次,是在黑暗中引路;第三次,则纯属勾引和报复。
        报复谁呢?
        
        吴先生给我带来一样礼物:带有嵌翠坠子的项链。
        翠的成色不是很好,但是镶工很精致。价格不菲,不过也不会高昂过分。正是大款送给“小蜜”的最佳礼物。
        我立刻挽起头发来,让他替我戴到颈上。
        他照做了,并没有趁机在我修长白皙的脖颈上吻一下,这使我有些意外。原以为他忽然送礼是想在今晚将我们的距离拉近一大步的,何以如此坐怀不乱?
        “我要离开梅州一阵子。”他说,“去照看一下我其他几间酒店。”
        “什么时候出发?”我低下头,心里略有几分惆怅。吴先生不是我唯一的客人,但是交往了这么久却还始终维持在朋友的分寸上,这一点和别的男人多少有些不同。现在我明白他为什么今晚要送我礼物了,是在对我们的交往做个总结吧?
        “就这几天吧,还有些零碎事儿要处理。”他揽住我肩膀,“走之前,我大概没时间再来看你了。”
        “明天上午你有时间吗?”我忽然转出一个念头。他这样的人,虽然在梅州时似乎对我颇有情意,但一旦离开,会转身便把我抛到九霄云外的。不,我一定要在他走之前最后一搏,捞取最大的利益才放他走开。
        
        从前八大胡同一等小班的姑娘接客,都不会太热情,更不会轻易让客人留宿。客人们以得到花魁姑娘的一夜情为荣,但是姑娘们,如果只被客人温存一夜后即抛开不再来,则是件丢尽面子的事情。
        所以她们开始会淡着客人,吊着客人的性子,让他一点点地讨好自己,得来不易才会珍惜,态度远比今天的豪放女们尊重。
        但是适当的时候,她们会忽然变得很主动,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格外燎人。
        如此,那客人才会相信这姑娘对自己是真心,是动了情,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才会舍尽千金搏一笑。
        家学渊源。我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点燃这把火。
        
        “明天,上午,我们能再见次面么?”我微仰着脸,专注地望着他。我知道这个角度的我看起来格外天真。
        他有些震动,温柔地问:“怎么?”
        “我想约你去泮坑拜神。”
        “你信神?”
        “以前不信,但是,我知道你信。”反正明天打算上一次山的,正好趁机卖人情。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
      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我想在泮坑为你送行,祈祷你一路顺风。”
        没有人可以拒绝这样的约会。阅尽繁花的吴先生也不能。而且我知道,梅州人多信神,对泮坑神庙十分在乎。吴先生不可能不答应我这个约会。
        果然,他握住我的手,大为感动:“没想到你肯为我去拜神……好,明天早晨十点,我去百合花园接你。”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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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
         黑暗的蔽翼下,我挥舞着刀子向母亲冲去,疯狂的喊:“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你?”
         一刀接一刀地刺出,我哭喊的声嘶力竭:“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你?”
         血喷出来,溅了我一头一脸,但是母亲不肯倒下。永远不倒。
         她在梦中对我冷笑,冷冷地喝道:“她疯了,抓住她!”
         一个男人冲上来,我对他挥起刀子,然而没有刺出前,他那张英俊的脸象闪电一样劈向我的心,我昏了过去。
        
         我在梦中昏了过去,却在现实中醒了过来。
         泪水和汗水几乎将我湮没,我捂住脸,任泪水在指缝间流。什么时候我才能告别那些梦魇结束无边的流浪?]
         有人说,午夜醒来是一个人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可是我的柔弱有谁安慰,我的情感有谁承担?
         世界那么大,世人那么多,可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人。
         黑漆漆的屋子里,仿佛到处藏着食人的兽,他们在冷笑,窥视,等待我最无力的时候将我吞噬。我几乎听的到他们磨牙的声音,那么邪恶而张扬,充满欲望。
         “你是妓女,你女儿是妓女,你孙女儿是妓女,你增孙女、曾曾孙女、你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永世不得超升,我恨你,做鬼也不会饶过你!我诅咒你……”
      那切齿的、血腥的诅咒,在黑暗中蝙蝠一样张开翅膀,血从黑暗中涌动出来,汩汩流淌,漫过床沿,渐渐淹没我,窒息我,啊……
         我翻滚下床,挣扎着开亮楼里所有的灯。
         没有,没有血迹,没有古装女子,没有魔鬼对我念咒。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打开电脑上网。大风起兮在悄悄话信箱里向我问好。我立刻将自己的qq号回复给他。
         躲藏在电脑id后面的究竟是一个人一或是一只狗都没有关系,我要的,只是一个可以对话的名字,
         这个不眠的夜晚,多么渴望有一个人可以陪我聊天,接触一点人气,让我忘记那些梦魇与仇恨,再重复那些梦,我真的会疯的。
         心里原是不报希望的。但是就是那么巧,敲门声几乎立刻响起,大风起兮竟然再线。
         我有些许淡淡的惊喜。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四、泮坑神庙前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A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四、泮坑神庙前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A
         泮坑神社。
         氤氲缭绕的烟香与沉郁凝重的钟声在青翠蓊葱的山林间回荡。盘旋的山路石阶上有断腿的老人在乞讨。戴墨镜的算命先生摊开了周易八卦招揽生意。路边摊的假翠玉镯子十元钱两个。请勿吸烟的牌子下围着许多人公然烧纸。朱漆剥落的庙门大开着,出出进进的人个个手里拿着张黄纸条,是求的签吧?
         一切都夸张而不真实。
         卖茶水的老伯坐在树墩雕刻的豪华茶案前,用手工紫砂壶冲泡劣质的乌龙茶叶,五块钱一壶卖给客人解渴。拉开的是功夫茶的架势,高山流水,春风拂面,关公巡城,韩信点兵,那么辛苦挑上山的白开水毫不吝惜地泼泼溅溅,有种近乎残忍的快意与潇洒。
         仿佛一场华丽缘。
         茶商与茶人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神祗与香客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嫖客与妓女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乞丐与施主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我与吴先生、秦小组与陈胖子、夕颜与秦晋、阿容与乾仔之间,都是一场浮花浪蕊的华丽缘。
        
         我们一行八人:吴先生载着我,又捎上了阿容与乾仔;秦小组则拉上她的老相好——嘉玮纸业的老板陈胖子做司机,载着夕颜和秦晋:一是为了给秦晋接风,二则纯是秦小组的排场——她把夕颜当巾身丫头,一时半刻都离不开,逛街购物都要夕颜替她还价。
         八个人,自自然然地分成四对,浩浩荡荡开进山来。拜神是借口,游戏才是大节目。
         我们都是夜的宠儿,少有这么早起床,在大太阳下活动的。但是精神兴致倒也都还好,比着看谁的体力最健,第一个冲上山去。
         我不能不留意夕颜与秦晋。他们两个并不大交谈,可是自自然然地走在一起,并肩齐步,落在人群最后,有种说不出的默契相知。
         这使我妒火中烧,而不便发作。
        
         吴先生交了香火钱,问我:“要求签吗?”
         “不,这些事,好的不灵坏的灵,我才不要自寻烦恼。”
         “有智慧。”吴先生赞我,“很少女孩子像你这样看得明白。”
         “但是,我要为你祈祷。”我回给他甜蜜的一笑,十分虔诚地跪在蒲团上,开始祈祷。“神明在上。小女子初到贵地,请多关照。保佑我平安,顺利,发财,心想事成……”
         转念想到明明承诺了要为吴先生祈福的,当着神的面撒谎毕竟不妥。于是又补上一句:“也保佑吴先生一路顺风,早日归来——回来后别忘了找我。”
         神在香烟弥漫间悲天悯人地微笑着,有种飘然欲飞的生气,眉眼依稀在动,雍容庄严。
         每当有人往捐款箱里扔进一张面额不等的票子,和尚就会敲一下磬作为祝福和接纳。他们是神的代言人,代理一切送得起礼走得起后门的祈福人。

      阿容求得一张下下签,心情十分郁闷。
         秦小姐说“拿到香炉那边,念几句烧了,重求一个不就得了?”
         阿容依计而行,可是连求三次,都是下下签,脸色渐渐青白,求助地看着乾仔,小声问:“为什么?”
         是真的惊惶,但不无撒娇的味道。烟花行当的女子,说什么都像是在撒娇。
         乾仔只是无心:“一张纸而已,何必信呢?”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隐约听到阿容哀怨地声音:“可我问的是我们的将来……”
         我们?还将来?我暗暗摇头,这样的蠢问题也要去问神?问我都已经可以清清楚楚回答她:你们两个,逢场做戏,稍纵即逝,没有将来!
        
         谁和谁又有将来的呢?
         这青春亮丽的八个人,光鲜的外表,时髦的打扮,快乐的笑脸,还有媚眼与狎昵,都只是浮光掠影而已,哪里有什么将来?
         聪明的,抓住这一刻尽情欢娱已经是不负我心;蠢的,如阿容,心心念念记挂着将来,那就边这一刻也不曾真正享受。
         娱乐场所的红男绿女,今日聚明日散,萍花行踪,露水姻缘,最要紧的一条游戏规则便是:不动真情。
         谁动了真情谁输!
      有道士走过来要为我打卦。
         我笑着挥手:“我的命硬,注定克父克子,不用算都知道。”
         道士不言,只细细地对我打量。
         我反而心虚起来,收起嘻笑,问他:“道长看到了什么?”
         “诅咒。”
         仿佛有炸弹“砰”地投向身后空地,我竟然本能地回头,怀疑是不是有人跟在我身后,被窥破天机的道士看到。
         那个女人,恶毒地向我们一家三代施咒的女人,她可站在我身后,喃喃不绝,七窍流血?
         “是什么样的诅咒?”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打颤,对着吴先生虚弱地一笑,“我想和道长聊两句。”
         “我等你。”他体谅地走开,站到一边,凭着栏杆拥抱山谷里的风。
         道长对吴生的背影看了又看,忽然长叹一声,说“没解了,晚了。”
         “你说我的诅咒,无法可解?”
         “不是说你,姑娘,报个八字。”
         他细细掐算了,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有解,有解。”
         “到底有解还是没解?”我有些糊涂,惴惴不安,“有什么方法可解?”
         “缘分!”道士替我一一解说命中的星相,“你命犯天煞,被无名诅咒缠身,除非有一个女人肯用她的血洗清你的罪孽,你也肯用你的血洗去她的戾气,当你们血脉相通,心心相印,命运即可交融改变。但是改好改坏,还在一念之间。”
         “和一个女人血脉相通,还心心相印?”我越发茫然:“怎么会是女人?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仇孽是因女人而起,也只有由女人解咒。这叫以毒攻毒,阴极阳生。”道士对我深施一礼,“姑娘,我言尽于此,你日后自然明白。”
         我抑郁,付了卦资,却仍不死心,再问:“我怎么去找那个解咒的女人?”
         但是道士已不再理我,收了钱飘然而去。
         吴生走过来,微笑着说:“被算命的说中心事了?这种事情,信则有,不信则无,别太放在心上。”
        
         我们在山腰的野味馆午餐。然后去湖心划船。
         自然又是分成四对。
         说要比赛,可是没几分钟就都散开了。我看到阿容和乾仔在假山的阴影下接吻,她揪着他胸前的衣衫,一副喘不过气来的样子,而他的手早已伸至她裙子底下;看到秦小姐在和陈胖子打情骂俏,张着五个手指在他眼皮下晃来晃去,嘴唇噘起来可以挂住一个打满了油的油瓶,那样子,又是嗔又是笑,大概是在讨戒指吧?但是我看不到夕颜和秦晋的身影,不禁悻悻。
         湖面波平如镜,被船桨不经意地一次次划破,如同一道道符咒。
         我有些心烦意乱,咒语,女人的血,争宠之战,偷情,鸦片烟,一段仇恨和几世几代的冤孽……
         吴先生碰碰我肩膀:“还在想着那道士的话?”
         我摇摇头,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刚才湖面飞过一只鸟,我认不出种类来,想再看看清楚。”我笑,想起自己今天进山的主要目的,于是轻叹一口气,开始做功课,“人生就像飞鸟掠过湖面,留下羽毛,留不下影子。”
         “你在跟我背徐志摩?”
         “很老土吗?”我继续扮惆怅,让自己尽量松弛,神情动作都配合到位,望着湖面轻轻唱起那首《偶然》:
         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无须讶异,更无须欢喜,
         转瞬间消失了踪影。
         我的声音纯净,轻柔,如风掠过湖面,拂动阵阵涟漪。
         如果湖上也会出现蜃楼,那么我看见的,只能是我姥姥。
         我姥姥穿着长长的戏装在曲曲折折的亭台间游走,袖子一甩,就是一出戏。
         云家的女人,都是天生的戏子。
         我们相逢在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记,
         那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歌声在山水间飘流。
         如果离别是宿命,如果忧伤是台词,如果彼此的情意只是佯狂,那么至少还有这山水是真提,这歌中的纯美是真的,这一刻空气中的淡淡伤怀是真的。
         风月场所里的情缘,都只是这一分这一刻,今天聚明天散,如浮云飘萍随风聚散,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
         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也都是世界末日。也许并不是完全不快乐,可是快乐是写在水上的字,漂走了就不留下一丝痕迹。忧伤却是永恒绵远,沉睡在河流的底层。
        
         吴先生握着我的手,好像被歌声深深打动了,沉思许久,忽然问:“Wenny,有句话,现在问,有点假。可是,如果不知道答案,我会不甘心。”
         我愕然地望着我的手,他的眼中写满内疚与留恋。是什么问题呢?这样地难于启齿。我用眼神鼓励他开口。
         他有些自嘲地笑,终于艰难地问出来:“Wenny,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更加羞赧:“交往这么久,我还不知道在Wenny这个名字之前,你姓什么,叫什么,不唱歌的时候,你的真名字是什么?”
         我的眼睛忽然有些湿湿的。低下头,一字一句地答:“我姓云,云无心。”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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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云无心。
         因为我妈妈叫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云无心而出岫。”
         妈妈在任何的细节上都不忘记提醒我是出自她的杰作,在我的名字上也要打下烙印。
         八岁时,我拿着户口簿跑到派出所去为自己改名。
         “为什么要改名呢?”高台后的叔叔问。
         “我不喜欢姓云,更不喜欢叫无心。我想姓风,风花雪月好不好?”
         “像日本人。”叔叔阿姨们一起笑起来。笑够了,告诉我:“名字不是说改就可以改的,要有正当理由。你的理由不充分。”
         我的理由不充分。
         妈妈的理由呢?她给我改名字时,用的是什么样的理由呢?就够充分吗?
        
         姥爷姓云。所以妈妈姓云。
         但是我,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我本来是不应该姓云的呀。我应该跟爸爸姓张,虽然俗,但更合理,用派出所叔叔的话说是,理由充分。
         但是妈妈就有本事推翻了这约定俗成,以更充分的理由替我改归她的姓,姓云,云无心。
        
         妈妈在我三岁那年和爸爸离了婚。
         印象中--或者是在传说中吧,谁知道呢,三岁的孩子对世界没有多少客观印象--印象中,爸爸是个和气而高大的男人,在夏天时会用扇子替扇凉。
         但是他没出息。
         这是妈妈说的。妈妈说:“你爸爸没出息,没本事,自己不求上进,还不许老婆出人头地,但是一样会拿着老婆的钱出去花。”
         这个“花”有双重意思:一是花钱,二是花心。
         一个花老婆的钱去花心的男人是很令人不齿的吧?这使我没有理由反对妈妈和爸爸离婚。当然,就算我反对,也是无效。
         对于离婚这件事,妈妈多少对我有些歉疚,不过她把这些推给了命运,指着我叹息地说:“女儿啊,你生不逢时。”
        
         我生不逢时。
         我姥爷生不逢时。
         我们一家人都有点生不逢时。
         姥爷出生在一八九八年,刚生下来就赶上变法,旗人子弟不能再从朝廷支粮钱,要靠自己挣钱了。
         姥爷是世袭的骁骑校,但是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亦从未参加过长白山拜天、秋围场狩猎等皇族大礼。他一生的能耐和风光,不过是玩鹞子、斗骰子、抽泡子,以及搜集古玩和美女。
         姥姥是他在油尽灯枯前照亮的最后一个美女。
         他送给她许多的珠宝首饰,鲜亮衣裳,但往往没送出多久又向她要问,隔几天再送来新的。
         开始姥姥不解,后来便明白,那些首饰是进了当铺。
         云家的人都是当铺的常客,送进去眼面前用不着的东西,换取今天的奢华与喧嚣。
         她渐渐知道,偌大的云府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外表好看,里面早已空了。
         云家自变法后这半辈子,都是靠典当和赊欠过来的。
         姥姥在自己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已经预见了云家的惨淡收场,并且暗暗准备后路。
         可惜没有来得及。
         没有料到灾难来得那么快,那么突然而彻底。
         分家的时候,大家发现云府里除了债,几乎什么也没留下。古董商们拥进来摇头晃脑地给姥爷的珍藏做评估,其实谁都明白那价钱是黑透了的,可是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姥爷生前的酒肉朋友都星散,就连他死之前同桌打牌的牌友也躲之惟恐不及。
         姥姥在那一刻体味到的世态炎凉比她当妓女的三年里体味得还多。她后来对妈妈说:世上哪有绅士和好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句许,后来成为我们云家女儿的祖训。座右铭。
        
         我很希望有一天为姥姥立碑时,可以在碑石上刻下这句话: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姥姥一生中说出的最有喻世意义的警句。
        
         妈妈的离婚成为她与姥姥关系的转机。
         自从当年离家出走,不久又上山下乡后,她与姥姥的母女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多年来,母女虽然都住在北京,却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妈妈结婚,一次是我出生。
         据说姥姥曾经反对过妈妈的婚事。对男人清楚得像一杆秤一样的她,只看了爸爸一眼就断定说:“这个男人不能跟你终老的。男人是拿来用的,可是你看看他那个拆白样子,注定了要吃一辈子软饭。”
         妈妈当然不听。
         --如果她听了,又怎么会有我?
        
         但是我三岁那年,姥姥的话得到了验证。
         妈妈在离婚次日痛定思痛,抱着我找到姥姥门上,跪在地上说:“妈,现在我明白你的苦心了,你原谅我吧。”
         姥姥当然原谅她。姥姥的半辈子都活在等待中,等待有一天可以有资格有机会原谅自己不孝的亲生女儿。
         她扶起妈妈,与她抱头痛哭,说:“岫儿,岫儿,妈从没怨过你,只要你不怨妈妈就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妈妈主动同姥姥和好究竟是因为衷心悔悟,还是一次新的利用--利用姥姥帮她来照顾我。一个累赘。
         姥姥当年骂过妈妈是她的累赘,但是心里并不真的这样想。
         妈妈从没有这样骂过我,可是她后来的种种行为其实都在验证这一点--对她而言,我只是个累赘。
         她从不肯当着人面承认我是她女儿。
         离婚后,她在情场与商场上同时翻云覆雨,不久扶摇真上,提名十大杰出企业家,著名广告人。
         --她怎么肯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那么大的女儿,这会让她辜负了上帝赋予她的永恒的二十五岁的美貌。
         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弃的就只有泄露天机的亲生女儿。
         反正她姓云,我也姓云。对外说我们是姐妹俩也顺理成章。
         我在节假日的时候偶尔会去探望她,遇到有客人在,便大声喊她“表姐”。
         妈妈再镇定,也还是有几分羞涩,背后教训我:“含糊叫一声算了,何必可着嗓子满屋喊。”
         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喊“表姐”的声音就更加响亮脆快。
         同母亲作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虽然,事实证明我走过的路偏偏一直在印证她的路。包括叛逆,包括离家出走,包括做妓女。
      我说过我们母女间没有交流。她不是那种可以和女儿痛说革命家史的母亲。三岁以前的记忆太过朦胧。我一直想不明白像妈妈那样的女人怎么会选中爸爸那样的男人做丈夫。也许,妈妈也有年轻单纯的时候?文学伤口中有很多母亲会告诉女儿自己年轻时约会的每一个细节,我妈妈则只会要求我在婚前做一个处女。
         “你结婚的时候是处女吗?”我问妈妈。
         她很恼炎,但压抑着怒气点了头:“是,你爸爸是我第一个男人。”
         “现在呢?现在你有过多少男人?你数得清吗?”我再问。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妈妈,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妈妈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妈妈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妓女。同样是出卖肉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妓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树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没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到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的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毋庸讳言,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入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饱满润泽的樱桃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每当对着镜子,我看到的都不仅是我自己,还有我所痛恨的母亲。
         还是命运对我们母女最可怕的诅咒。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C
         准备下山的时候我们遇到秦晋。
         斯时薄暮冥冥,轻寒剪剪。我们交了船上岸,看到山间的野花开得正旺,那么多绚丽颜色彼此冲撞而又无限和谐,那是再大胆的时装设计师也不敢混放到一起的颜色,然而在夕阳下,在春风里,它们怒放得如此张扬而自信。
         这便是自由。
         秦晋在那烂漫山花间伫立,灰色的夹克衫于风中呼啦啦地张合,明明穿的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装,然而看在眼里,总觉他一袭长衫,恍若从远古走来。
         那一刻比任何一刻,都使我有种强烈的感觉:秦晋是一个旧时代的人,是从秦砖汉瓦的厅堂里走出来的,是兵马俑借尸还魂。
         秦小姐挥着手叫他的名字。
         秦晋回过头来,被西下的太阳照得眯起了眼睛,夕阳给他的头发镶了一道金边,英俊得让人心跳加速。
         此后很多年,每当想直秦晋,映入我脑海中的便是这样一个夕阳武士的印象。
        
         那晚残阳似血,空气中有种淡淡的腥甜的味道,秦晋走过来对我们说,夕颜刚才在山上晕到,他已经将她背到山下,借了一家小酒馆的包间休息。现在,是特意上来通知我们的。
         他把Shelly叫夕颜,这个细节令我不快。
         “Shelly昏倒?”秦小姐叫起来,“划船的时候她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昏倒?”
         秦晋摇摇头,眉宇间刻着一个“川”字:“我也不清楚。船划到湖中央,夕颜忽然说晕船。我们就靠了岸。上去才发现,那一片是墓地。本想穿过墓地找点水喝的,夕颜忽然指着一个墓碑叫:‘怎么会是这样?’就晕过去了。”
         我们面面相觑,都觉得莫名其妙。
         找到那家小酒馆,夕颜已经醒了,唇青面白,呆呆地坐在角落里,好像刚刚哭过,脸上似有泪痕。
         在夕颜的脸上,我看到了死亡的阴影。
         我能够清楚地分辨死亡的味道,就像蝙蝠于黑暗中辨别障碍物,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敬畏。从小到大,追着死神的脚步跑过太多次,以至于凡是他老人家出现过的地方,我都可以准确地嗅出那种阴郁的晦暗的气息。
         云家是个大家族,虽然活着的时候鸡犬之声相闻不相亲,但并非老死不相往来。
         送葬是云家的大节目,约等于半个世纪前的云府午宴。所谓身后哀荣,亲属当然是希望场面越大越好,来宾越多越好,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惦念直每一个远亲近朋,一一发出邀请贴子去。
         而姥姥向来逢请必到。
         姥姥很在意这些葬礼,因为只有收到讣告的时候她才会想起,自己曾经是云府的一员。能以云家人的身份参加云家亲戚的葬礼,在她看来是一种身份的承认。
         从三岁起,我便频繁地跟随姥姥出席各种葬礼,送走一个又一个血缘上的亲戚。其中有些人,是直到他们死的时候我才在殡仪馆瞻仰过一次遗容。可是仍然要遵从家族的礼数为其披麻戴孝,磕头致哀。
         第一次看到死人从尸床上被投向炼尸炉时,我惊吓过度,狂叫起来,挣脱姥姥的手盲目地向前奔,两肋被大人抓住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了什么,拳打脚踢,一边受伤小兽般大声号叫着,一边仍疯狂地一次次奔向火炉。后来人们纷纷议论说不该让我来看送葬的,小孩子的眼睛太干净,八成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中了邪……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梦里梦见自己杀人。
         后来,便频频地手起刀落,快意恩仇了。
         再参加葬礼时,总有种恍惚的错觉,以为床上的人是被我在梦中亲手杀死的。我在暗中窥视着死者亲属的脸,在他们脸上辨识死亡的踪影,猜测他们是否已经窥破天机。
         渐渐地,我只要看到一个人的脸,就可以猜到她是否死了亲人。
        
         夕颜脸上的哀戚使我清晰地感觉到,她刚刚和死神碰过面,做了一场交易。
         秦晋递给她一杯水,关切地问:“好点儿了吗?是中暑?还是贫血?”
         “都不是。”夕颜摇摇头,无助地望着我们,神情恍惚,“我看到了我爸爸。”
         “你爸爸?”秦小姐又叫起来,“你在什么地方看到你爸爸了?”
         “在墓园。我看到爸爸的碑。林大志之墓。我不知道爸爸原来已经死了,还葬在那儿。”
         “你爸爸叫林大志?他死没死你都不知道?”我们更加奇怪,怪不可言,“会不会中是重名?”
         “不会的,墓碑上写着生卒年月日,是我爸爸的生辰。同名同姓又同时出生,怎么可能那么巧呢?”
         “你爸爸在梅州?怎么从来没有来看过你。”
         “我已经八年没有见过他了。”夕颜神情惨淡,凄然摇头:“我和妈妈只知道他来了梅州……我来梅州,就是为了找他……大学一毕业就来了,放弃分配,来到‘夜天使’,就是为了找他……”

      仿佛有风吹过。
        我忽然感到背上发冷——大太阳下,一场没有预期的郊游,好好地划着船,忽然觉得头晕。被迫上岸,却发现那里有一座父亲的坟。而那父亲,已经失踪八年……
        这样的故事,是生活中真实的发生吗?
        难道一切都是冤魂引路?
        
        这阴冷的意外使我们的泮坑之游草草结束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发着抖。
        死生契阔,人世无常。我想起我妈妈,那个华丽的坚强的永远屹立不倒的女人。有一天,她也会生病,也会流泪,也会衰老,也会失意,甚至,也会一步步迈近死亡。
        如果,如果在泮坑的山坟丛中,看到墓碑的人是我,而墓碑上的名字是我妈妈,云岫。我会怎么样?
        不!不可能的!虽然我恨她,我巴不得她输,她倒下,她哭泣,可是我不要她死,不要!她是我妈妈,这无可改变,我惟一的惟一的妈妈,我的生命之源。

      死亡的想像使我窒息,我忍不住双手按在胸前。但是紧接着我意识到,这是刚才夕颜做过的动作,在小酒馆里看到她时,她正是这样一副模样,低着头,双手按在胸前,微微颤栗。八年期盼,万里寻找,找到的竟是一座孤坟,除了昏倒,她还能做什么?在她昏迷的一刻,她一定渴望过,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象,醒来后可以拒绝承认的错觉,甚至,她也许希望那不仅是昏倒,而是死亡,是结束,那样,边不必重新面对这冰冷尘世,而可以牵着死神的衣角,去寻找她失踪八年的爸爸……
        ——不知为什么,这一刻,我仿佛与夕颜合二为一,清楚地感受到她的心痛。
        吴先生开着车,将闲着的那只手按在我膝盖上,轻轻说:“别害怕,我会照顾你。”
        我浑身一振。他看穿我了?他懂得我坚强外表下的无助与不安?我忽然好想好想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可是,我的眼泪还没来得及涌出,后座却忽然传来了阿容的哭声。
        阿容将头埋在乾仔怀里,正哭得双肩哆嗦,浑身乱颤。乾仔有些不耐烦,摇着阿容肩膀说:“别这样,Wenny会笑的。”
        我摆摆手,:“没关系,我看不见也听不见,你们继续。”
        日夜颠倒的生活过久了,渐渐与世隔绝,与众不同,我们是“夜天使”,是一群活着的鬼,有我们自己的一套生存方式与游戏规则,所有的价值观人生观与太阳底下的人都有所不同。
        自己也明白是异类,故而越发撒娇撒痴,放浪形骸,多少都有些神经质,且美其名曰真性情。
        说穿了,不过是逢场作戏。
        阿容过火的表演败了我的胃口。不想东施效颦,只得将眼泪和表白都窒住了,一时相对无语。反而更添几分离情。
        收音机里郑秀文反复地唱:“一个独自发烧,另外那位唇上在结冰。负负得正,各取所需,多玄妙。也许上天不给我的,无论我双臂怎样紧扣,仍然走漏;给我的,无论过去我怎失手,都会拥有……”
        我闭上眼睛,听到我的心哭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五 A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夕颜在泮坑之游的当晚请假。但是关于她的故事,她的身世之谜,却不断地有新的版本传出来,都说得有鼻子有眼儿的。
        流言就像一床张开袖子飞舞的陈年旧棉衣,拍打上去,灰尘嘭一下飞起,从一间屋子飞到另一间屋子,从一个人面前飞到另一个人的面前,经过之处,灰尘扑面,每个人都好像试穿过一次似的,身上留下了棉衣的气息。
        流言飞到吧台,推销洋酒的XO小姐满脸酒意地告诉大家:知道吗,Shelly的妈是个好风流的女人,背着老公偷人,生下女儿来连谁是孩子父亲都弄不清楚。Shelly的爸爸,哎,那天Shelly说叫什么来着?对了,林大志。那个林大志开始被蒙在鼓里,把女儿养了那么大,可是就有八年前,一个不小心,竟把秘密给拆穿了,你想,一个男人呀,哪里受得了这种羞辱,气得当天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连信儿都没留下。
        至于那个偶然机会,大概情形是这样——Shelly生了某种急病需要验血,一验,发现Shelly血型是AB型,而林大志是A型血,夕颜妈妈是B型血,A型和B型血的人怎么可能生出AB型的女儿呢?于是Shelly的身世之谜就被曝光了。
        一个伴酒小姐出来打岔:“说得这么专业,好像你对血型多明白似的。”
        XO言之凿凿地反驳:“《血疑》里有过这样的情节,你没看?”
        电视故事就是他们最强有力的依据了,电视里有过的,当然生活中也可以有。抬杠的人立刻矮了半截:“《血疑》里这样说的吗?我小时候也看过那个连续剧,记不清了,那时候太小,哪里记得住?”
        周围的人哄笑起来:“你不过是想说你年龄小,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
        嘻笑中,棉衣伸出袖子又飞到了调音室去,DJ乾仔就像平时主持节目一样,抑扬顿挫很煽情地说:“你们仔细看过Shelly的面相没有?左眉高右眉低,这种面相最克父母的。他老豆离家,八成是因为父女不两立,除非一方离开,不然非死即伤,做老豆的为了保命,也为了保住女儿,不想让女儿走,就只好自己走了。唉,命里八尺,难求一丈,最后还是客死异乡了。”
        “真可怜!”阿容当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面相术最灵了,乾仔,你会相面吗?”
        于是话题转到面相学上去,等把那点有限的相术交流完了,夕颜的面相克父也就成了定论。而乾仔则俨然成了相术专家,成了人群的中心。
        这让旁的人觉得不安,怎么这样有创意的想法自己就没想到呢?于是便绞尽脑汁,于是便花样翻新,于是便另辟蹊径,于是便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便有了更新的桃色传奇:
        夕颜其实是个弃婴,是林大志在城墙根儿捡的,养到十几岁,眼看夕颜一天比一天大,出脱得一天比一天清秀,便动了染指之心。但在调戏养女的时候竟被夕颜的母亲撞破,于是恼羞成怒,离家出走……
        此言一出,“啧啧”声立刻响成一片,有人叹息:“养父非礼养女的事儿可多了,我们邻居就有一家……”有人置疑:“上期在杂志上看到一篇纪实故事,好像和你这情节差不多呀。”也有人恍然大悟:“难怪Shelly好像总是不大开心的样子,对男人又那么冷淡,肯定是被养父吓怕了。”
        “啧啧……”
        “啧啧啧……”
        关于他父亲林大志的死因,就更加版本多样。有说他父亲参加了黑社会,在梅州被乱刀砍死的;也有说林大志做了和尚,要不怎么会葬在泮坑神庙附近呢?更有的说林大志是个盗墓贼,来泮坑挖宝,结果死在墓穴里的……整个一部金庸小说的框架。
        每个人都是天生的编剧家,虚构故事的能手,区别只是有的人用笔写,有的人用嘴说,还有的人则藏在黑暗里独个儿恶意地猜。
        如果你在“夜天使”里看到三三两两的服务员聚在一起,听说书一般聚精会神而又兴高采烈,那一定是在议论林夕颜。
        长着袖子的流言棉衣在各门各室间飞舞着,拍打着,张扬着,灰尘厚厚地盖住了“夜天使”每一个角落,蒙住了人的眼睛。
        夕颜在众人的议论中渐渐面目模糊——一个弃儿,一个私生女,一个克父克母的“地煞星”。
        即使最善良的人,也会选择其中最温和的一种说法来相信:她父亲有了相好的,抛弃了她母亲和她,另寻新欢。
        但是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有关死亡的故事,像一株艳紫的罂粟花,在我心深处妖娆地开放。
        我买了大堆补品,特地请秦晋代唱全场,自己跑到宿舍来探病。
        像蝙蝠扑向黑夜,露珠死在黎明,死亡对于我有无可抗拒的魅力。
      很意外地,后台总管阿坚也在,正给夕颜煲栗子鸡进补。
        鲜活的鸡,拔毛放血,滚水烫了,用筷子掏出五脏,然后灌水洗净——不肯破膛,要保持鸡的原气——塞进提前剥好分成两瓣的栗子,封紧,放进冰柜里保存一夜,使栗子入味,然后放进姜片、红枣、盐、白干等佐料小火慢炖,直至栗子软熟,鸡骨头也酥了才起锅。
        是典型的北京小吃,却用南方做法,香味从楼下厨房里一直飘上来。
        我馋涎欲滴,兼妒火中烧——从来没有人如此用心地为我煲一味菜。
        我向夕颜讲起三岁时的经历,父母的离异,母亲的冷漠,直到自己的离家出走。但是我没有告诉她我那著名的母亲的名字,也不会说我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是为了何教授。
        想知道对方的故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倾诉自己。
        夕颜沉静地聆听,她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非常懂得在什么时候配合什么样的表情,而绝不打断倾诉者。
        可是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倾诉,而是希望她也同样坦白。
        然而她只是说:无心,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为什么?”我的声音尖锐起来,“你的破碎是什么?我们俩是两种人,我们根本毫无相同之处。”
        夕颜望向我的眼神,如此澄澈见底,我在她的眼中,清楚地看到了我自己的投影……
        
        千不该万不该,阿坚在这个时候端着整只栗子鸡煲走上楼来,脸红红的,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太热。但他眼中那种奕奕的神采是我认得的,当年将何教授请至家中小宴,我亲手为他添酒时,便曾经这般地兴奋。
        我心里一动,暗暗诧异,表面上却只做无心:“阿坚你不去上班,跑到这儿来给夕颜开小灶,不是偷厨房里的鸡报公帐吧?”
        “怎么会?”阿坚憨笑,摩拳擦掌,“Wenny,你吃不吃?你要吃我给你也盛一碗,尝尝吧。鸡是我昨晚亲自去菜市场现挑的,只有调料是从俱乐部里拿来的,一点点盐和酒,不算贪污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沾沾夕颜的光。”我说着望向夕颜。她却只是心不在焉,置若惘闻。以她的聪明不难看出阿坚对她的倾慕吧?却偏偏做这病西施精神恍惚的样子,浪给谁看?
        我用勺子在碗里慢慢地搅着使汤凉下来,脸上笑着,暗地里咬牙切齿。
        是可忍,孰不可忍?有人专门为她煮菜,而我,仅仅是分一杯羹者。怎样的耻辱?!
        
        一个女人仇恨另一个女人有时不需要理由,也许只因为对方比自己更受欢迎。
        太多男人的眼光留连在并不美丽的夕颜的脸上。
        而她的笑容如此淡然。
        同样是女人,我要出卖色相才能换来一点金珠银饰,她却只用轻描淡写的一颦一笑即可让人心甘情愿挥汗如雨地替她煲汤,为什么?!
        苦苦忍耐,我才没有将心中的汤泼向她的脸,泼掉她的清风明月的笑容,泼掉她的装腔作势的优雅,我恨!如果不能战胜夕颜,不能使她流泪,我云无心誓不罢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B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B、
        阿坚走后,我问夕颜:“秦晋和阿坚,你喜欢谁?”
        夕颜一呆,脸色在毫无准备的询问下忽然失了血般苍白,转瞬又涨得通红。
        “俱乐部的人都说阿坚在暗恋你。”我笑,故做轻松地问,“你知道吗?阿坚为了你到处跟人吵架,秦晋刚好相反,一言不发,对整件事从不表态,真够酷的。你也知道,那些八婆们把秦晋阿坚和强仔并列俱乐部三大酷哥呢,你一个人就包揽了两个,她们还不气死?尤其秦晋,大家都喊他男歌星,想着法儿吸引他眼球,你和他走得那么近,羡煞旁人了。”
        一边说,我一边暗暗地留意夕颜的反应,她脸上阴晴不定,眼中渐渐泛起晶莹。不用回答,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她爱的人,是秦晋。
        
        “我爱的人,是秦晋。”果然,夕颜清清楚楚地说。
        她这样说了,反而让我震惊。爱,这个字太尊贵,太沉重,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的我们,可以说喜欢,说中意,说合心水,说有感觉,甚至,可以随时相拥上床,但,绝不会轻易说爱。一旦出口,就再也收不回。一旦承认,就要背负下因为爱而带来的诸多苦难和泪水。即使,只是一个女子在另一个女子面前承认。
        我忽然有些羡慕她的勇气与明白。多么希望,我也可以有这样一个人让我倾心相爱,真心守护。
        “是什么时候的事?”
        “从第一次见到他。”
        “一见钟情?”
        “是。”夕颜望着我,一字千钧,“无心,你还记得秦晋第一次到夜天使来的那个晚上吗?当时,秦小姐介绍我们认识,我刚刚握住他的手,就停电了。我带他去修电室,我们在黑暗中牵着手,走过长长的走廊,两个人呼吸相闻,黑暗中,仿佛世界末日,群星殒灭,天地间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好像可以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那是生命的声音,我握着他的手,那么亲切,那么温暖,真实得让人想流泪。我们在黑暗中一直走过长廊,来到修电室,灯光重新亮起的那一刻,我心里忽然觉得失望,好像希望永远不要亮灯似的,希望那条走廊没有尽头,可以让我就那样牵着他的手,一直走过一生一世……”
        “你们在黑暗中,没有说话?”我有些怔忡,她的描述似曾相识,不正是停电那晚我想象的情形吧,那发生在黑暗里的一切,我仿佛早已亲眼目睹了一般。
        “没有。我带着他来到修电室,停下,他从口袋里取出打火机交到我手里,我替他打亮,擎着,他就着那点光将电路重新连接,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当时我就想,这样的一个人,多么难得呀。做了这么多年歌手,唱过那么多场子,可是身上没有一点风尘气,完全不像一个歌手。”
        蓦地,“风尘”两个字像一柄剑刺进我心里。我忍不住咬紧了牙,她的每句话总能刺到我的痛处。疼出一份深深的仇恨。
        但是我不想打断她,我要知道得她更多,知道她的软肋所在,才可以一击得中,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打败她,让她总有一天仰起头来看我。
        夕颜真的爱秦晋爱得很深,深到毫无察觉我的失色,继续深情地说下去:“从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人会在我心里留下很深很深的印象,再也磨灭不了。但是我却没有想过这是不是就是爱了。第二天,我们八个人一起去泮坑,在山中,我看到父亲的坟,那一刻,突然觉得心里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是秦晋把我抱下山的。”
        “抱?”我轻轻叫一声。
        “是的,抱。”夕颜看着我,认真地点头,“他和你们说是背我下山的是吧?其实从山路上背一个人下来很不方便的,他是抱着我下的山。我在昏昏沉沉中,听到他一直在叫我的名字,那么急切,那么紧张,我觉得好安心,好感动。这是除了爸爸外第一个抱我的男人,这是爸爸在天之灵赐给我的爱,是爸爸把我交到了他的手中,他的怀抱中,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爱上了这个男人,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有第二个人这样快这样深地走进我心里了。是不是爱一个人,在把你的手放到他手中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而我,更走进了他的怀抱。在他的怀抱里,我觉得如此温暖,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家,我生命的来源和归宿,我一辈子最向往的地方。拥有他的怀抱,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而失去他,就等于失去我自己。无心,你爱过吗?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滋味吗?我现在才知道了,爱,就是心里没有自己,只有对方,太阳在爱人的身后升起,春天在爱人的眼中来到,世界万物,都只为了爱而存在。而我所以来梅州,不是为了找爸爸,是为了他,为了找到他,遇到他,守护他,陪伴他,直到生命结束……”
        夕颜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而我早已听得痴了。
        “那么,你怎么就能确定他是一个值得爱的人呢?”
        “我知道。”夕颜坚定地说,“从我见到他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我能遇到的最好的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同样爱我,不管他接不接受我的感情,今生今世,我能够遇到他,已经很幸运。很久以前,我看过一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太爱另一个人,是种苦难。但是,我相信的是另一句话,就是如果一个人,在一生中,能够真正爱上一个人,是种幸福。我遇到他,爱上他,已经是缘起,是过程,是结果,不论将来发生什么事,我永远不会后悔,曾经很深很真地,爱上他。”
        我看着她,深深震撼,第一次知道原来爱情可以是这样的,爱一个人可以如此无欲无求——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丽的年华里,遇到你。
        钟情,相思,暗恋,渴慕,等待,失望,试探,痛不欲生,天涯永隔,追忆似水流年——种种这些,因你而经历,也就誓不言悔。
        我羡慕林夕颜,可以爱一个人爱得这样彻底而纯粹。
        这样的爱,在我这样的人身上,几辈子都不会发生一次。
        云家的女人不懂得爱人,只会爱自己。
        但是我又多么渴望,可以找一个人来爱,爱得深沉而纯粹。找一个人来爱……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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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颜整整半个月都没有来夜天使上班。
        秦小姐有一天幸灾乐祸地告诉我,说夕颜这段日子里一直在到处寻门觅路地打听父亲的死亡真相,有一次她求陈胖子介绍公安局的人带她去户藉科查资料,差点被一个小干事占了便宜。我暗暗惊心,忙问后来呢,秦小姐说那小干事把她带进去就关了门,但是不知怎么搞的后来还是被Shelly使计逃脱了。说的时候言若有憾,好像很可惜夕颜没有被侮辱似的。
        接着我发现这件原本应该很私密的事在俱乐部传得很广,无疑是秦小姐的手笔了——奇怪的是每个人的态度都和秦小姐一样,在绘声绘色谈及小干事侵犯夕颜之余,说到逃脱那一幕都带着丝丝遗憾的口吻。
        在烟花地做事的女孩子被客人带出台占便宜是常有的事,每每有姐妹中了圈套,第一个想到的总是打电话向夕颜求救,而夕颜每次也都能想到办法帮姐妹解围。但是如今轮到她自己,人们却只是幸灾乐祸。
        我猜她们对夕颜故作清高与众不同的圣女形象大概都很厌恶,巴不得她倒下来。但是这些人大多受过夕颜的恩,尤其秦小姐,夕颜向来维护她,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她却对夕颜毫无友爱之情,这令我不耻。同时想到她的想法与我似乎不谋而合,又让自己觉得很不舒服。
        
        日子在小波小浪中滑过去,好像水草在河底悄悄腐烂。
        逛街,购物,约会,上网,于梦中杀人或奔跑,以及每个晚上在“夜天使”唱《绝望的星期天》,我的生活毫无新意。
        “星期天是绝望的,
        我的时间从此无边无际。
        我爱,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
        白色的小花不能唤醒你,
        悲伤的黑色灵车哦,它们引你去哪里……”
        不,不仅仅是星期天,不仅仅星期天才绝望。
        对我而言,每一天都是黑色星期日,每一天都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前景,也看不到脚印。死亡在每一分钟亲近我,如同诅咒。
        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行进在无边的雪野,走得如此孤独艰辛,却没有能力在雪地上留下哪怕一只脚印。我的存在是如此地没有价值,就像开错了花期的一朵谎花。
        
        我寂寞,浓艳的化妆华丽的衣裳还有凄迷的歌声,都在说明我很寂寞。
        寂寞的心千疮百孔,尽管笑容依然甜净。
        忽然很在意“云无心”这个名字,久不久便跑到银行去一次,取一点钱,或者存一点钱。小心地不使卡上出现赤字。
        吴先生说过,如果我遇到困难,可以一次性把款子提空,那样他就知道是我在求助。
        不是没想过要试一下,但是我已经长大,不可以轻易玩弄“狼来了”的游戏。虽然不尝试就永远无法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存在于提款卡的那一头,但是有一份希望和依赖总是好的。
        借着一张太平洋卡,借着一次又一次签下的“云无心”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和吴先生的距离反而因为他的离去而拉近了。
        哦,原来我是多么需要一个人来爱。
      窗外有桂花丁香花细碎地开放,提醒我这是一个春天。
        春来春去,花谢花开。而我最美丽的时刻,没有碰到一个可以爱的人。
        即使用双臂拥紧自己,仍然觉得冷。
        想找一个人来爱,想找一个人关怀,当我依在男人怀中撒娇的时候,我的心里,多么渴望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来抱我。
        在夜天使,在梅州,我枉有那么多一起寻欢作乐的酒肉朋友,却没有一个可以爱的人。
        爱情,之于夜总会里的女子,实在是太奢侈太遥远太渺茫了,渺茫到只能向网上寻找。
        
        夜里,我在QQ上问大风起兮:“如果我病了,你肯不肯替我煲汤?”
        “我不是烹调高手,不过,告诉我你想喝什么汤,我会买来菜谱练习。也许会很难喝,你不要抱怨。”
        我笑了:“只要能喝一口你亲手煲的汤,我已经很开心,下毒也会喝下去。”
        在QQ上聊天,明知不必兑现,很多在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对白都会轻易付出,便是虚幌,也是开心的。
        “你最近好像不大开心。”
        “我从来就没开心过。”我忍不住诉苦,“风,我笑得太多了,如果对你哭,你会不会厌倦?”
        
        从来不曾真正开心过。
        三岁成为单亲子女,跟在姥姥的衣襟后过活,没完没了地参加葬礼,《安息曲》便是最熟悉的音乐。
        然后一点点长大,管自己的母亲叫姐姐,一边叫一边用挑衅的眼神窥视她,没完没了地吵嘴,没完没了地明争暗斗,她后悔生下我,我痛恨为她所生。
        但是姥姥死后,我终于不得不回到她身边生活。妈妈的表情很复杂,欣喜中带丝苦恼,说:你长大了。
        那样子,就好像我们久别重逢,多年来第一次见面。
        不过我也的确是长大了。幸亏长大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参加葬礼。
        姥姥的脸上了妆后风韵犹存,有一丝笑容,或许是因为口红的缘故,唇角有一点点上扬,并不可怕,反而带种嘲弄的意味,仿佛在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哦她终于要去了,离开这个充满了嫖客和妓女的巨大的窑子世界,登彼极乐,或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从良上岸。
        我并不见得有多么伤心,只是遗憾地想,如果可能的话,应该为姥姥放一出《玉堂春》来送行的。
        然后,我看到有一点血滴在姥姥的脸上,慢慢洇开。是她,那个女人,她穿着大红缎质袄褂,高绾双髻,盛妆敛容地站在姥姥的榻前,七窍流血,喃喃诅咒:“你是个妓女,你女儿是妓女,你孙女儿是妓女,妓女!妓女!妓女!……”
        
        “风,我想哭,我好想哭。”
        “借我的肩膀给你,哭吧。”
        “我好想找一个人爱我,哪怕只是一小会儿,很真心很宽容地爱我,让我倚在他的胸前,让他抱着我,让我痛快地哭一场。”
        “云,认识你,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以风和云互称。
        越来越久地挂在网上。和大风起兮聊天成为了生活中最快乐的等待。
        渐渐知道他许多琐事:三十岁,已婚,有一子。正职是在大学教书,业余写写散文随笔,在多家报刊开有专栏,评论诗歌、足球、以及娱乐新闻,小有名气,而收入不菲。
        ——多么充实而健康,令我自卑。
        
        女人总是在心爱的男人面前觉得自卑。
        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大风起兮,一个只有名字没有面孔的网络男人。
        太渴望恋爱,哪怕只是在网上。
        网上的恋人,不会只因为我是一个女人而爱上我,他看不到我的美色,听不到我的歌喉,如果他爱我,必是爱上我的灵魂。
        我已厌倦用声色去吸引男人。
        那样的男人,是嫖客;那样的我,是妓女。
        而风,是不同的一个。无关声色,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
        多么美,多么纯粹。
        网上恋情,本来就是一场风中的缘份。而我纵身风中不愿停落。
        如果他是大风起兮,我愿此生都随风聚散。
        林青霞带着醉对张国荣说:“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最爱的人是不是我,你一定要骗我。”
        女人的要求多么低微,不过是期待一句温和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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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乾仔发动了一场“夜天使”逼宫  A、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六、乾仔发动了一场“夜天使”逼宫
        A、
        星期三。开档前俱乐部照例会有几分钟的例会,所有员工集合在大厅聆训,等秦小姐从办公室出来主持会议。
        这也是惯例——她如果不迟到几分钟,怎么能显示出万众瞩目的殊荣呢?
        但是今天的气氛与往常有所不同,我刚刚走进“夜天使”,就嗅到一股不寻常的味道,仿佛山雨欲来风满楼。
        我走向阿容:“有什么事吗?”
        “没有。”她本能地否认,唯其如此,反而越让我肯定有什么事要发生。
        果然,她犹豫一下,又含含糊糊地说,“Wenny,等一下,就算你不能帮我们,最好也保持中立,这是乾仔的意思,也是我们大家的意思。”
        乾仔?我心里一动,乾仔和阿容同居在俱乐部里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秦小姐几次暗示我向高生透露两人的暧昧关系。在任何大机构里,当老板的最忌讳的就是领导层员工之间有超同事关系,那样势必会分帮分派,架空真正的当权人。但是我才不肯做别人的传声筒,管他们谁输谁赢,斗得你死我活。
        只没想到事情会来得那样快。
        我皱眉,正想再问得更清楚些,秦小姐出来了,拍拍手:“开会,开会了。”
        “等一等!”乾仔忽地站起来,先用粤语说了几句,接着换成国语重复:“我们决定炒掉这个不称职的经理秦小姐,同意的人请站到左边,不同意的站到右边。”
        一声令下,立刻就有十几个广州仔轰然叫好,紧跟着阿容和几个服务员也站出来走向左侧,另一些人则留在原地不知所措,秦小姐孤零零地坐在右边的吧台前,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乾仔清清嗓子,开始发表他的策反讲演:“大家来‘夜天使’都有好一段日子了,都很努力,背井离乡的,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多赚一点钱吗?可是这个秦小姐,只知道不断加大工作量,延长劳动时间,却从来想不起给大家加薪,更从没有发过一次超时补助。每个月出粮(发工资)又不及时。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都一样打工,但是她,上班比大家晚,吃得比大家好,厨房每天应付客人已经很累了,还要单独替她做小灶,凭什么?大家说,这样的经理称职吗?不该炒吗?!”
        “炒掉她!炒掉她!”广州仔们率先附和,阿容和一些女服务员也叽叽喳喳地响应。她们大多被秦小姐以这样那样的理由罚过奖金,都有一肚子的怨气,看到有人替她们说话,立刻不管不顾地参与进来。
        我终于知道刚才的那股紧张气氛所为何来了。保持中立?当然。“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鸣与不鸣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学了那么久的老庄,难道我会不明白明哲保身?
        
        但是自有人喜欢多管闲事,那就是林夕颜。她跨前一步,扬声说:“大家静一静,可不可以听我说两句。”
        乾仔看着她,咄咄逼人:“Shelly,你站在哪一边?”
        “我站在俱乐部的利益以及我们自己的立场上。”夕颜不卑不亢地回答,接着转向众人,诚恳地说,“乾仔说得不错,我们背井离乡来梅州,为的什么,无非是为了多赚点钱,能够活得更好些。但是,我们应该怎样选择自己争取利益的方式?在这里,我们是我们自己的主人,无亲无故,无依无靠,走出每一步路都不得不想想清楚,时时提醒着不要行差踏错,因为今天一步走错了,明天就可能要露宿街头……”
        “Shelly,你不要危言耸听!”阿容不耐烦地打断她,“我们得为自己争取利益尽到最大努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赢了最好,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东家不打打西家,还会饿死不成?高生今天晚上就回来了,他一到俱乐部我们就找他开会,如果他不答应我们条件炒掉姓秦的,我们就辞职,就罢工。法不责众,你以为我们这么多人的意见,还抵不过一个姓秦的吗?”
        他的话赢得了头脑发烧的员工们的一阵喝彩。
        我却不禁怔忡,高生今晚回来,怎么连我都事先一点风声没听到?我看看秦小姐,她也是一脸愕然。
        很显然这是一场预谋好的“暴动”,乾仔们早在事发前已经向高生密告,然后探准了他的归期提前发动总进攻,逼他就范,整个一马嵬坡逼宫嘛。
        我暗暗摇头,高生的性格我最清楚,他最恨人威胁他,乾仔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哪个老板会愿意让员工牵着鼻子走,教他如何选人做事呢?
        但是这些盲目的打工仔们显然想不到这些,他们的简单的头脑被简单的热情和愤怒充满着,擦根火柴就可以点着,情绪高涨地喊着:“对,找高生谈判!炒掉姓秦的!”
        夕颜回头望望秦小姐,又望望群情激愤的员工,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悲哀与无奈。她深吸一口气,大声说:“好吧,就算我们要炒掉秦小姐,也应该等到今天收工是不是?我们不能让高生来的时候,看到我们在闹事,既然我们还想留在这里工作,我们当然应该先做出一个工作的样子。现在,让我们先各归各位,好好上工,不然,难道我们要在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况下逼迫高生就范吗?那不等于是砸自己的饭碗?”
        显然最后几句话起了作用,员工们都犹豫起来,害怕起来。阿坚带头振臂一呼:“后台各部门,各就各位,准备开工。”
        夕颜也抓住机会立刻声明:“各部门服务员,站大堂的站大堂,站包厢的站包厢,五分钟后岗位检查。”
        我不能不佩服夕颜的犀利和果断,我想到的,她也在瞬间都想明白了,不仅想得彻底,而且做得干脆。但是她这样的做法,无异于引火烧身,把自己供奉于祭台之上,求得暂时的功德圆满。她想保住谁?秦小姐?乾仔阿容?所有的员工?她以为她是上帝,是救世主?可以牺牲自己拯救所有的人?
        我轻视秦小姐的鄙俗,惋惜乾仔阿容的莽撞,却不以为然夕颜的伟大,只为,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如她。不如她当机立断,不如她大义凛然,不如她舍己为人,更不如她道德圆满。
        但是一个人完美至此,是真的吗?

      这个晚上,俱乐部正常营业,深紫色的厚丝绒帘子拉拢来,再大的硝烟也隔在窗外了。
        我悄悄拉开丝绒帘子一角,看到窗外的月亮很大,很圆,月亮下,缓缓驰来一辆豪华奔驰,车灯熄灭,车门拉开,走下来的,是高生。
        看到他的时候,我没有一丝心动,却久久地望着那辆奔驰发呆。
        这样的豪华奔驰,吴先生也有一辆。
        
        所有的人集中到V8来,高生坐下来,先笑呵呵地称赞了大家今天的表现很好,知道以大局为重,先开工后开会,又说员工们这样替他着想,他没理由不为大家着想,所以,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尽管提出来吧,他一定会认真考虑的。
        我暗暗心惊,高生这只老狐狸,他根本是在做戏。如果他挥挥手说不必说了你们只要安心工作就好,那意思就是说他不关心这些小是小非暂时也不打算改变现状,员工们反而没事;但现在他如此认真地洗耳恭听,则一定另有算盘,所以表面上才会做张做势地,希望稳住这些人,好腾出时间来另做打算。
        但是很明显这些激动的服务员们想不到这么多,她们正为自己的激动而激动着,热血沸腾,热泪盈眶,滔滔不绝地数落着秦小姐的种种苛政,无非是因为某某上工时间偷偷喝了一杯水就要罚钱,或者训斥某某的时候用词不当等等,根本就是些无伤大雅,至少是无伤老板大雅的小事。
        自始至终,林夕颜一语不发。
        终于,高生说:“Shelly,你是她们的头儿,你没有话要说吗?”
        “高先生。”夕颜抬起头来,“我的确有话,但是我希望你给我十分钟时间,让我单独和您谈谈。”
        “十分钟?”高生“呵呵”地笑了,“我的十分钟是很贵的。”
        “我知道,我会让你觉得有所值的。”夕颜坚定地说。
        高生很感兴趣地打量着她,然后站起来拍拍手:“好吧,我就给你十分钟。现在散会,大家先出去吧,你们的意见我会认真考虑的。”
        
        我不知道夕颜到底和高生谈了些什么,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止十分钟。
        秦小姐不耐烦地看着表,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控制不住地连连冷笑:“乾仔,就凭他,一个DJ,和我斗?骗骗阿容那种没头脑的新疆妹还行,想当经理?他做梦!”笑到一半,又突然中止,就像被谁掐了脖子似地,猛地转身,“Wenny,你说Shelly在和高生谈什么呢?怎么会谈那么久?
        我忽然体会出刚才夕颜眼中那深沉的无奈和悲哀了,是在她开会前排众而出慷慨陈辞的同时,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不会被认可,被感谢,相反地,无论是秦小姐,还是乾仔阿容,都会忌恨她,排挤她。乾仔是因为她坏了自己的好事,秦小姐则是因为她照见了自己的无能。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土高于堆,水必湍之。太聪明的人,多半不会有好结果。而以夕颜的聪明,必然已经预测到自己这样做的结果,却偏偏选择了最不聪明的做法,为什么?
        
        一直过了半个小时,V8的门才重新打开来。夕颜面色沉静地走出来,阿容立刻迎上去,不客气地说:“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大家面说的,要关起门来单独讲?你是不是出卖我们?”
        夕颜不说话,只定定地看着她。
        阿容气急败坏地,一直指到她脸上去:“你今天一开始就帮着姓秦的,整个晚上开会,你一句话都不说,最后又偏要和高生单独关起门来打小报告,炫耀你口才好吗?你有什么阴谋诡计?要没做亏心事,就当大伙面儿说清楚!”
        夕颜眼中再次掠过那种深深的悲哀和无奈,一句也不辩解,却回过头在人群中寻找什么,找到了,她的眼光沉静下来,清冷地央求:“秦晋,陪我出去走走吧,可以吗?”
        秦晋沉默地点点头,随手将风衣披在夕颜肩上。他们两个经过吧台时,阿坚叫住夕颜,递过一个纸包:“Shelly,你的宵夜。”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可否先把“不喝孟婆汤”贴完?不会是每个故事只贴一半吧?
        • 就是!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