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收到一封讨债公司的信,说我欠原APARTMENT 公司$4,000多元房租及法律费用。不知如何处理,请有办法的人士帮忙出主意。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原来租的是一个APARTMENT, 住了一年多按规定搬走应提前2 个月通知房东, 但由于种种原因, 我只提前了50 天告诉他们, 但是房东没有同意。因为在入住前我已预交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所以最后一个月我就没有付房租。 在我要搬出的那月中收到了一封信, 通知我有两种选择: 要么继续交房租, 要么在当月26 日之前搬出。于是我就在26 日搬走了。 本以为此事已了, 可没想到近一年后的今天收到了这个通知。 该通知说要将我告上 TORONTO SMALL CLAIMS COURT。
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请各位朋友提些建议。 多谢。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原来租的是一个APARTMENT, 住了一年多按规定搬走应提前2 个月通知房东, 但由于种种原因, 我只提前了50 天告诉他们, 但是房东没有同意。因为在入住前我已预交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所以最后一个月我就没有付房租。 在我要搬出的那月中收到了一封信, 通知我有两种选择: 要么继续交房租, 要么在当月26 日之前搬出。于是我就在26 日搬走了。 本以为此事已了, 可没想到近一年后的今天收到了这个通知。 该通知说要将我告上 TORONTO SMALL CLAIMS COURT。
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请各位朋友提些建议。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