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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

里面引用的政府网站规定和我查的一样。不过我没操作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规定现在有所更新。我是用不上了,其他朋友用得上再仔细查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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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国内一personal property当年婚前买的在我个人名下,婚后n年还完的房贷。去年卖了增值部分报税,是只报在我个人中,还是可以和配偶50/50报增值?配偶名字不在房产出售合同上,因为房本一直是我个人名下。
    • 国内房产交易获利需要在加拿大交税?
      • 也许是申报了国内有过 10w 的资产,或是想把钱正经弄过来
        • 没有申报过那个超过10w的资产,但是把钱弄到加拿大来了,所以想着安稳些还是诚实报税以免被查到

          以前没有申报,是因为没有出租,只是personal property,所以不需要报不是
          • 这边好像只是看是否自住,来判断是否需要申报,或交增值部分,至于比例,平分应该没问题。至于报还是不报,加拿大是全球收入报税,所以理论上感觉是应该交的。申报了肯定稳妥。说实在的,都是想能省就省点,但法律是写在那儿的,这主意只能自己拿
            • 你说的对,这套国内房是personal property,但不是主居所,所以应该要报增值,也就是想怎么报能省点税而已。
          • 应该每年申报海外资产的,不管是否出租
            • 国内房产Personal Use,不出租是不需要报的。只有卖出那年需要报增值。 +1
    • 大好人啊,国内的房子卖了还要过来交税 +2
      • 查不着都是合法的,查着了都是不走运的
      • 国内房有不交税的可能吗?我怀疑。否则,这么一大笔钱如何转入加拿大?
        • 主要是钱通过各种换汇,汇款弄过来了,有一间银行还问来源,给他们出示了卖房合同。不报税我担心有风险。
          • 所有汇款到加拿大超过一万的,银行都报告给政府了,确实是有风险的。
            • 所以我现在就想问一下,是不是可以增值和配偶50/50的来报税,能帮助降低整体的税额。
              • 我认为应该可以。
                • 谢谢!
              • 我觉得在夫妻之间split没问题,因为加拿大规定婚内财产就是夫妻给一半的。
          • 实际上可以通过外汇管理局批准购汇直接转移过来的

            我这边通过这个手续汇款,银行没有过问,估计手续都全了
            • 这个外管局程序我研究过,人不在境内很难操作,而且外管局只是一次性批准你额度,钱实际要分批转,两年左右才能真正全转来。现在国内这个情况,还是转入早踏实。
              • 不是的,是一次性转,而且我是不在国内,委托国内亲戚办理的,不过我的是继承房产出售购汇,虽然规矩比较多,但还是办成功了,个人房产出售转移其实情况差不多,只是在程序上会更加复杂,但是额度一旦批出来,必须15 天内一次性付汇,超过期限额度就无效了
                • 继承房产出售国家收了大概多少%的税,方便说一下吗?谢谢
                  • 名下国内唯一房产,不收税,就收点公证费之类的
                    • 是继承了房产,你再出售,还是,房产出售了,你继承钱?好像不是你名下房产,卖出缴税不少,你名下的应该税少,但这就和LZ一个情况,算不上继承了吧?
                      • 继承后再出售,不是出售后继承,但是这仍然属于继承房产出售后购汇,外管局需要整套的继承公证书
                        • 购汇需要继承公证没问题,但以前了解的,继承后出售,好像房产交易交的税率不低,不如直接走买卖来的省
                          • 你说的这种是生前已经出售再继承财产,继承后出售是要看子女本人是否在国内拥有房产,通常国内人都会有不止一套,所以在继承后出售税率就比较高,但是如果国内没有房产的话,满五唯一,就不需要交税
                • 继承可以一次或分次汇出,自己的资产是一次性申请分次汇出,第一年50%,第二年25%,满两年汇出余下的。不过这是我当时查的,没有实际操作过。
                  • 你可以看一下这个链接,这和我事先了解和实际操作的情况是一致的,并不能分批转出,额度15 天就失效
                    • 谢谢了,

                      里面引用的政府网站规定和我查的一样。不过我没操作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规定现在有所更新。我是用不上了,其他朋友用得上再仔细查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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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要销户
              • 批准了就可以一次性转,为什么要分批?
    • 都可以,应该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
      • 谢谢!
    • 如果是我,我就不报。如果增值不多,根本没人注意。如果数额巨大,那更不报了。提示一下,赠送或遗产继承是免税的
      • 难道不是算当年收入?
      • 大笔资金说赠送或遗产要有证据可被查吧
      • 数额巨大就更不报了?巨额逃税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 据说不是自己说是父母赠与,CRA就会采纳的
        • 这是明确的考试时间不限的开券考试作弊,开卷做弊都会被抓,还没准备充分的官方证据,而对方还几乎无法验证,这都不行只能怪自己智商不行了。 +1
          主要是来自中国的资产,不在加拿大交锐,没有道德负担。我觉得加拿大收这个锐才是黑心。交这个锐在我看来就是读书读傻了的那种。实在担心,钱不转过来,放中国也比交锐好
          • 读书傻不傻不知道就怕自作聪明,呵呵。这个事情没有标准答案,没抓到幸运,抓到了也要认栽。每个人愿意承受的风险程度不同,问完大家自己判断做决定就好。
    • 我是报的两个人50/50,这样税会相对好点吧,夫妻财产平分应该没问题。我觉得如果要把大笔钱转过来就要报,不转就不用报,这边税局查不到。初始房价以你登陆加拿大的时候的市场价为准,需要国内找家资产评估公司出评估报告,可以稍微评估高点
      • 你是今年报的么?还是往年?不知道CRA会不会大概率进一步联系核实要文件。评估我登陆那年做过了。另外我试来试去发现30/70分配在我和Spouse之间最合适,但又担心这种不对等分配会招来CRA的注意。哎!
        • 不会,分配比是你自己的事,保持连贯性。
          • 谢谢你的回复! +1
            这房产之前没有申报过租金收入,也就这一次出售报增值,所以无法产生连贯性。房产在我一人名下,我在想万一问到,就是配偶是外籍,所以国内房产只用了我一人名字,但是出资是对方家里占大头。这个分配比基本就是我们自己这么claim,就怕CRA要这要那,我们也没有国内账户十几年前的回溯可查。
        • 我是往年报的,好像是2019年,找会计报的,一直留着各种材料以防被查
    • 看看增值多少?增值税很高,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