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rover(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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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昨天的稿子,写了一天,发出去三个多小时就没了,也没什么办法。有朋友后台跟我要,但这篇稿子不会重发了。想看我更多内容的话,大家不妨加我的会员栏目《小西漫谈》,文末会有介绍。其实我很久没有聊俄乌话题了,时下这个话题在中文互联网上的观点确实是挺撕裂的,的确有不少人确实执着地相信俄罗斯打乌克兰有理,乌克兰反抗侵略反而有罪。昨天的留言当中我还看到持这种观点的人采用一个异常朴素接地气的比喻来喷我,说:大俄和小乌之间的关系就是一对已经离婚但不离家的夫妻,而老美就是村口的二流子恶霸,妻子天天跟恶霸眉来眼去的,丈夫知道后愤而把妻子打了一顿,这难道有错么?我觉得吧,这个比喻不做还好,做了反而展现出做这个比喻者的偏狭和法盲。一个人,一个女人,她有没有决定自己人身自由、和谁一起生活的权利?别说什么“离婚不离家”了,就算是两个人的婚姻还在存续期间,丈夫怀疑妻子出轨,他有没有权利用家暴的方式宣誓自己对妻子的占有权呢?我觉得任何在现代文明社会生活过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不对的,会认为动用家暴的丈夫不仅愚昧、暴戾、占有欲极强,而且可怕。除非你有受虐狂,喜欢《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冯远征老师演的那种死变态。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中国人尤其是底层受众,在思考国际问题的时候真的特别喜欢进行“村口比喻”,把现实中的国家,英美法德意日什么的,看作村里的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然后一通瞎比喻,其内部逻辑就自洽了。这种比喻还相当有传播力,经常一个做出来就是十万加的转发量,某些大学都没上过的公号主还凭此成了大v。考虑到受众的受教育程度,这种比喻在国内走红并不奇怪,但它走红只能说明对中国受众的易消化,却并不一定说明其逻辑的正确性。因为首先,现代国家这个概念和自然人这种实体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比如美国原本被称为“United States”(联邦(复数))但在历史的沿革中逐渐更多的被表述为“United State”(联邦(单数))。那你如果一定要做“村口比喻”,到底是把美国想象成一个人还是一家几兄弟呢?这个比喻显然是失真的。其次,也是更为关键的,就是很多人津津乐道、并认为天经地义的中式村庄逻辑,其实并不是一种普适的,走到世界上、说给其他国家的人听大家都天然接受的天然逻辑。相反,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指出的,中式村庄逻辑其实是一种非常特异化的交往逻辑——就比如那位网友提供的那个比喻:村口恶霸勾搭离婚不离家的妻子,丈夫就理所应当地认为自己有权揍“妻子”一顿。其实扒开这种丈夫的内核看,会发现他的行为逻辑跟恶霸也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同样是欺软怕硬加漠视他人的权益——你若真的怀疑妻子红杏出墙,是男人你就直接去找奸夫去硬刚啊?好歹算你是条磊落汉子。就像很多人说俄罗斯如果觉得美国是幕后主使,直接去找美国开干也不失了光明磊落。但这种人从来不会,他只会出手向更弱者,他已经离婚的妻子出气。如果居然还打不过、或者打了个平手,还要倒地撒泼打滚,说“都怪外面的野男人把你喂壮了,居然敢还手?!”,甚至还要拧开煤气罐,吆喝着“不活了!全村一起死”。你说这样的男人,放在一个正常法治社会,他是一个什么形象呢?但你不可否认的是,在很多中国农村,这种活法还真的就是被很多人认同的生存之道。因为在那种被无秩序暴力所扭曲的底层社会中,很多人从小形成的,还真就是这种欺软怕硬、并狂信黑暗森林的思维模式,他们骨子里相信人人都是恶霸,区别仅在于有没有施展这恶的空间。让我们把话题拉回来,回到把乌克兰和俄罗斯这两个民族比作“离婚不离家的两口子”这个比喻上来。我觉得做这个比喻是不合适的,不合适在于从历史上看,俄乌之间的民族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是合法夫妻,而更接近于《盲山》式的骗婚。俄罗斯与乌克兰在历史上确实都有共同的祖先——基辅罗斯。但在蒙古西征征服了罗斯诸国之后,这两个民族就分道扬镳了。两者再次重新联合,是在公元1653年(这时候大明都亡了),当时乌克兰哥萨克的民族首领赫梅利尼茨基与沙皇签订了一个《佩列亚斯拉夫协议》,约定双方以成立类似波兰立陶宛共主联邦的方式进行联合,以便让俄罗斯沙皇保护乌克兰人不受波兰的威胁。但这份条约还没签订时,两个民族之间的龃龉就已经出现了。据记载,当时沙皇派来的钦差大臣来了就要求乌克兰人下跪,向沙皇陛下宣誓效忠。
但此举遭到了包括赫梅利尼茨基在内的乌克兰人的一致反对,他们说:按照我们这边的规矩,应该是沙皇陛下先手按圣经向乌克兰人民宣誓,发誓将尽职尽责保卫他们的利益,然后我们才能承认你是我们的国王。但钦差的回复是:哪有这个规矩?!除了上帝外,沙皇不向任何凡人宣誓尽责!你们快跪下!于是双方争执了起来,最后沙俄赢了,毕竟他们拳头大。但是乌克兰人还是争取到了一个权利,就是他们向沙皇宣誓效忠的时候,并没有下跪,而是采用了哥萨克式的欢呼,所以你注意看反应这段历史的画作,都刻画了这个细节——看见没有,经过蒙古西征导致的长期分隔,俄罗斯和乌克兰这两个民族再次相遇时,彼此对统治与被统治者权利义务的理解已经出现了分隔。乌克兰的理解更接近西方封建式的,你给我权益,我才给你效忠。而俄罗斯的理解,则更接近草原游牧民族那种主人和奴仆的关系,你跪下顺从我,那就连骨头渣子都是我的私有物。有了这层误解打底,《佩列亚斯拉夫协议》最终执行的有多么不愉快,当然不消多说。简单地说,在沙俄时代,沙皇只想享受统治权,却从未想过对乌克兰民族尽义务。而乌克兰人,相应的,也不再把沙皇承认为其迎来的“共主”,而只是一个异族统治者。真的正应了孟子所谓“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为寇仇”这句话,沙皇就这样丧失了这片土地的小众。这种关系发展到沙俄帝国末期,最终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呢?是连伟大革命导师列宁同志,在对未来苏维埃的构想中,都不好意思把乌克兰和俄罗斯视为同一个民族、甚至哪怕兄弟民族来看待。列宁在1914年的《社会民主党人报》发表的《反对沙皇的侵略战争,支持中国和乌克兰自由》一文中旗帜鲜明的指出:“我们满怀民族自豪感,正因为这样,我们特别痛恨自己奴隶般的过去(过去地主贵族为了扼杀匈牙利、波兰、波斯和中国的自由,经常驱使农夫去打仗)和自己奴隶般的现在,因为现在这些地主在资本家协助下又驱使我们去打仗,去扼杀波兰和乌克兰,镇压波斯和中国的起义,加强那玷污我们大俄罗斯民族声誉的罗曼诺夫、鲍勃凌斯基和普利什凯维奇们这帮恶棍的势力。谁都不会因为生下来是奴隶而有罪;但是,如果一个奴隶不但不去追求自己的自由,反而为自己的奴隶地位进行辩护和粉饰(例如,把扼杀波兰和乌克兰等等叫作大俄罗斯人的“保卫祖国”),那他就是理应受到憎恨、鄙视和唾弃的下贱奴才了。”(参见《列宁选集》第26卷)基于这种民族解放的认知,在十月革命之后逐渐建立的苏联体系当中,乌克兰与俄罗斯一样,是作为独立的加盟共和国加入到苏维埃联盟(简称苏联)这个同盟体系当中的。1924年颁布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根本法》(通称《苏联宪法》)中就明确指出,苏联的各加盟国只是基于共同的共产主义理想团结在了一起。联盟中并不存在高于共和国以上的民族叙事,也就是苏联当中俄罗斯、乌克兰等等民族彼此是平等且无关的,团结他们的是共同理想,苏联从一开始就不承认谁是谁大哥、谁是谁丈夫这种拟家庭、拟血缘的关系。甚至,有一个冷知识是,乌克兰这个国家的联合国身份,不是1991年苏联解体后才获得的,而是1945年成立时就作为有投票权的创始会员国加入的。因为苏联在联合国成立时因为预感到这个组织是点人头的,为了多获得投票席位,曾经强调自己并非一个国家,而是一个邦联,所以把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都算成了主权实体。所以说乌克兰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这个事儿不是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才有的,而是1945年,1917年,甚至1653年开始就已经出现的概念。否认乌克兰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独立存在的合法性,这个事儿在此次俄乌战争爆发前,无论苏联还是沙俄政府,都没敢明着拿上台面过。当然,乌克兰作为一个历史上长期被沙俄所统治的民族,其民族意识长期是处于被压抑、甚至主动沉睡的状态的。严格的讲,在民族主义逐渐退潮,全球化成为世界主流的之前二三十年中,如果俄罗斯是一个开放、包容、文化魅力、经济实力和政治包容度都非常强大的国家,它本来的确是有可能逐步同化掉这个东斯拉夫近亲的。俄乌战争的爆发,像一把手术刀一样,重新刺激并割开了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民族历史伤疤,并在事实上加速了这两个民族的分离。所谓“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在和平年代,两个国家的人们之间彼此通商经贸,一起做生意,甚至共享共同的文化经历,本来这对俄罗斯是有利的。但当两国一旦走向战争,当乌克兰人的民用设施被摧毁、亲人被屠戮、土地被占领、悲愤的民众不得不拿起枪走上战场,与侵略者兵戎相见的时候,你觉得这两个民族还有和合融融、称兄道弟的可能么?不会的,俄乌战争反而将成为乌克兰民族意识觉醒的第一声啼哭,这个民族将在这场血与火的历练中真正脱胎换骨,走向争取自己独立、自由与幸福的道路——这个道理,就跟可歌可泣的抗日战争,让中华民族完成了一次伟大的民族意识觉醒与重铸一样。或者套用那位读者其实荒腔走板的比喻,就算俄乌之间的关系是“离婚不离家”的“夫妻”。“丈夫”疑心“妻子”勾搭外人,他就可以“以爱的名义”打妻子么?这么打过一次之后,他就可以让“妻子”回心转意么?但凡脑子正常的女人,都知道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别。这场“家暴”之后,除非“丈夫”真的把“妻子”打死,否则无论谁赢谁输,“妻子”都一定会毅然出走,跟这个噩梦般的“丈夫”彻底恩断义绝。而这,其实就是俄乌战争必然的结局,无论谁赢谁输,乌克兰这个民族在战后都将彻底脱胎换骨,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世界之林。而这,于就是泽连斯基为什么不投降、乌克兰人为什么要在极为艰苦的情况下坚持战斗的原因——一个未体尝过自由却对其妄加菲薄的奴隶,的确很难理解一群向往自由的人愿意为了它付出什么。为了它,丈夫作别妻子,父亲告别儿子,在疆场上死不旋踵,一切的一切,只为了我们所爱的人,能够活的安全、自在而幸福。文章的结尾,对于“为何而战”这件事。我莫名的又想到了一个故事。说在1933年,举国都在讨论如何抗战的时候,农学家董时进在《大公报》上发表《就利用“无组织”和“非现代”来与日本一拼》一文,在文章中他提了一个想法,说:“到必要时,我们正不妨利用百姓的弱点,使军阀惯用的手段,去榨他们的钱,拉他们的夫。反正我们的百姓好对付,能吃苦,肯服从,就拉他们上前线去死,尽其所有拿去供军需,他们也不会出一句怨言”。但对于这段话,胡适读后非常愤慨,他发表《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对董文提出率直而严厉的批评:“老实说,我读了这种议论,真很生气!我要很诚恳地对董先生说:如果这才是救国,亡国又是什么?董先生的‘我们’究竟是谁?董先生是不是‘我们’的一个?‘他们’又是谁?董先生又是不是‘他们’的一个?这样无心肝的‘我们’牵着‘好对付,能吃苦,肯服从’的‘他们’‘上前线去死’——如果这叫做‘作战’,我情愿亡国,决不愿学着这种壮语主张作战!”我想说,在这段辩论中,胡适看似表现得像是个“投降派”,但细品之下,你却会发现,他这样说,其实才是最彻底的主战派。因为胡适在这里所争的恰恰就是那个“我们为何而战”的关键问题——在胡适看来,一场关乎民族和国家存亡的战争,归根结底所保卫的,其实是这个民族所信守的生活方式,这个国家所许诺给国民的尊严与权利。如果像董时进那样,践踏和漠视百姓的尊严与权利,那么这样救国与亡国又有什么区别呢?反之,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中的每个人都认知到了自己生活方式的来之不易,愿意拿起武器保卫它,这样的国家又怎可能灭亡呢?“行人,请向斯巴达人传达我们的消息——忠于对祖国的誓言,我们战死在这里!”“大炮,防线,国际援助。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一个士兵记住,他,在保卫自己的家园。”本文5000字,感谢读完,最近心累,可能随时会休息一段时间,请大家体谅写作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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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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