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议会成员陈林暖碧日前的一番言论,已引起众多来自中国大陆新移民的极度不安。为此笔者认为:陈太应该向所有来自大陆的新移民道歉,并收回有可能引起误解、或者已实际对来自大陆的新移民造成伤害的相关言论。
据2004年3月1日某报发表的《吁大陆新移民入警民关系委会》一文透露,陈林暖碧在一次陈述中特别提到:“大量中国大陆新移民定居多伦多市,他们的文化背景与传统的华人移民不同,西方社会很难接受他们的处事方法,可能又会引致二、三十年前西方社会与华人社区的关系紧张的情况重现。”
陈太在发表这番谈话的同时不忘为她的观点作注解:“当年加国开放移民,大量港台移民涌入多市,西方觉得华人有客家占地主,感到十分恐慌,于是造成种族关系紧张;华人社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改善了西方社会人士心目中华人的形象,认为华人是安份守己的一群,但现在又有一批文化背景不同的中国新移民加入,可能会造成种族关系紧张。
陈太还表示:“看见这种状况,于是想协助他们(融入主流),但想不到发现她自己也与他们有文化隔膜,所以她将这情况向多伦多警队反映,并率先采取行动,协助多伦多警队找寻一些大陆新移民的代表,加入各级警民关系委员会中,让他们可以直接向警队反映大陆新移民的需要。”
尽管陈太发表这番言论可能是出于好意,但起码她给社会大众传递了以下的信息:
1.大量中国新移民定居多伦多市,可能是未来西方社会与华人社区关系紧张的根源。
请问陈太:你说“中国大陆新移民”与“传统的华人移民”的“文化背景不同”,这种“文化背景”是什么?为什么“传统的华人移民”文化背景就能被西方社会人士接受,而“中国大陆新移民”的“文化背景”却会造成西方社会很难接受他们的处事方式?将本是同根生、学习的是同一种文化、继承的是同民族的高尚道德理念的华人硬性分裂成不同“文化背景”,且还主观定义为这部分西方社会能接受,那部分西方社会难以接受,这是不是一种歧视?
按照陈太的“接受”定义,即西方社会只能接受他们所认可的“文化背景”下的“处事方式”,那么还有很多不同族裔间的“文化背景”不同,处事方式不同,他们岂不是都不被西方社会所接受?岂不都是“种族关系”紧张的根源。陈太的“文化背景”论实质是在否定加拿大是多元文化的国家,否认加国推崇各族裔的平等和机会同等,禁止由于民族,肤色及宗教信仰之不同而产生的歧视。为此, 陈太你必须道歉。
2.陈太认为:“华裔社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改善了西方社会人士心目中华人的形象,认为华人是安份守己的一群,但现在又有一批文化背景不同的中国新移民加入,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的紧张。”陈太这种观点明显带有歧视。这种歧视对“中国大陆新移民”的不公在于:“传统的华人移民”(用陈太的定义就是来自港台的旧移民)的形象是“安份守己”的一群,很明显,“又有一些文化背景不同的新移民”在西方社会人士心目中就有可能是“不安份”“不守己”了,这是“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紧张的原因”。
陈太的这个论点有三重的歧视:首先她是站在非大陆来的位置上歧视大陆来的移民;其次是她站在老移民的位置上歧视新移民;第三是她将自己打扮成“安份守己的一群”来指责她的同胞是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紧张的“另一群”。为此,陈太你应该道歉。加上你是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议会的成员,你更应该道歉。
那种持“陈太的本意是好的,只是大量(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反应过烈”的观点的人也应该道歉。多元文化的精神所体现的就是能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融合在一起,这是每个加拿大人引以为自豪的新加拿大精神。加拿大从来不会恃一种或多种文化拒绝接受或者鄙视另一种文化,这样的歧视不符合加拿大。
对于作为代表华人华裔进入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议会的陈太,假若你站在“不来自大陆的”“传统的华人移民”立场上对“大量中国大陆新移民”存在着“文化隔膜”而难以沟通时,你是否应该退出这个“顾问议会”?因为你无法与华人华裔的大部份沟通,因为你在歧视自己的同胞,因为你不懂得道歉,所以你应该这样做。(星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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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4年3月1日某报发表的《吁大陆新移民入警民关系委会》一文透露,陈林暖碧在一次陈述中特别提到:“大量中国大陆新移民定居多伦多市,他们的文化背景与传统的华人移民不同,西方社会很难接受他们的处事方法,可能又会引致二、三十年前西方社会与华人社区的关系紧张的情况重现。”
陈太在发表这番谈话的同时不忘为她的观点作注解:“当年加国开放移民,大量港台移民涌入多市,西方觉得华人有客家占地主,感到十分恐慌,于是造成种族关系紧张;华人社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改善了西方社会人士心目中华人的形象,认为华人是安份守己的一群,但现在又有一批文化背景不同的中国新移民加入,可能会造成种族关系紧张。
陈太还表示:“看见这种状况,于是想协助他们(融入主流),但想不到发现她自己也与他们有文化隔膜,所以她将这情况向多伦多警队反映,并率先采取行动,协助多伦多警队找寻一些大陆新移民的代表,加入各级警民关系委员会中,让他们可以直接向警队反映大陆新移民的需要。”
尽管陈太发表这番言论可能是出于好意,但起码她给社会大众传递了以下的信息:
1.大量中国新移民定居多伦多市,可能是未来西方社会与华人社区关系紧张的根源。
请问陈太:你说“中国大陆新移民”与“传统的华人移民”的“文化背景不同”,这种“文化背景”是什么?为什么“传统的华人移民”文化背景就能被西方社会人士接受,而“中国大陆新移民”的“文化背景”却会造成西方社会很难接受他们的处事方式?将本是同根生、学习的是同一种文化、继承的是同民族的高尚道德理念的华人硬性分裂成不同“文化背景”,且还主观定义为这部分西方社会能接受,那部分西方社会难以接受,这是不是一种歧视?
按照陈太的“接受”定义,即西方社会只能接受他们所认可的“文化背景”下的“处事方式”,那么还有很多不同族裔间的“文化背景”不同,处事方式不同,他们岂不是都不被西方社会所接受?岂不都是“种族关系”紧张的根源。陈太的“文化背景”论实质是在否定加拿大是多元文化的国家,否认加国推崇各族裔的平等和机会同等,禁止由于民族,肤色及宗教信仰之不同而产生的歧视。为此, 陈太你必须道歉。
2.陈太认为:“华裔社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改善了西方社会人士心目中华人的形象,认为华人是安份守己的一群,但现在又有一批文化背景不同的中国新移民加入,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的紧张。”陈太这种观点明显带有歧视。这种歧视对“中国大陆新移民”的不公在于:“传统的华人移民”(用陈太的定义就是来自港台的旧移民)的形象是“安份守己”的一群,很明显,“又有一些文化背景不同的新移民”在西方社会人士心目中就有可能是“不安份”“不守己”了,这是“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紧张的原因”。
陈太的这个论点有三重的歧视:首先她是站在非大陆来的位置上歧视大陆来的移民;其次是她站在老移民的位置上歧视新移民;第三是她将自己打扮成“安份守己的一群”来指责她的同胞是可能造成种族关系紧张的“另一群”。为此,陈太你应该道歉。加上你是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议会的成员,你更应该道歉。
那种持“陈太的本意是好的,只是大量(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反应过烈”的观点的人也应该道歉。多元文化的精神所体现的就是能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融合在一起,这是每个加拿大人引以为自豪的新加拿大精神。加拿大从来不会恃一种或多种文化拒绝接受或者鄙视另一种文化,这样的歧视不符合加拿大。
对于作为代表华人华裔进入多伦多警察总长顾问议会的陈太,假若你站在“不来自大陆的”“传统的华人移民”立场上对“大量中国大陆新移民”存在着“文化隔膜”而难以沟通时,你是否应该退出这个“顾问议会”?因为你无法与华人华裔的大部份沟通,因为你在歧视自己的同胞,因为你不懂得道歉,所以你应该这样做。(星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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