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3 年租了一套apartment , 月租$1089. 05年11月买了房,并申请提前搬出,他们给我通知说我必须多租一个月,除非她们能租出去。10多天后,我收到superintendent 些来的一个条子通知我们可以提前搬了,房已租出去了。 我们很高兴,并提前我我们新房子的closing day 以便尽快搬走让他们情节再组。 半年后, 我们突然来信说我欠她们一个月的组,我们因为没有弄丢那个通知搬走条子。他们就把我告到法庭。把我气得几天吃睡不好。很明显,我不会笨到又要交租又要提前搬房子多交一个多月的电费煤气费吧?我后来找了一个roommate 做见证不知能帮上我的官司吗? 各大侠有什么主意? 低收入能到那去找律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