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保我妈移民来加拿大,现在不满十年。她来的头几年,很高兴,打工、纳税,有时帮忙照看小孩。现在有点麻烦事出来了。我妈(今年50多岁)身体极度不好,不停地吃药,又在排队等待做手术。又不想把所有这些负担背在我身上,就想寻找政府的(符合规定的)帮助。
1、申请医药费的补助,倒是被批准了。一年之内,她只要出一部分,其余药费就免了(应该是政府付了款)。
在担保协议(Sponsorship Agreement)上有如下的内容:The sponsor promise that the sponsored relative will not apply for social assistance/welfare benefits。welfare benefits好理解,social assistance就模棱两可了。象这种医药费的补助算不算是担保协议里所说的social assistance?说实在话,如果医药费全由我承担,我真承担不起。如果这种医药费的补助算是social assistance,那么,迟早有一天,政府要我把钱付清。我的天!
2、由于丧失工作能力,她打算申请Disability Support。Disability Support算不算是担保协议里所说的social assistance?我看了政府网站上所说,只要是安省的居民、一年之内或更长时间不能工作、自身经济上有困难,就可以申请Disability Support。
是否有人能够帮忙解答这些问题?
谢谢!
1、申请医药费的补助,倒是被批准了。一年之内,她只要出一部分,其余药费就免了(应该是政府付了款)。
在担保协议(Sponsorship Agreement)上有如下的内容:The sponsor promise that the sponsored relative will not apply for social assistance/welfare benefits。welfare benefits好理解,social assistance就模棱两可了。象这种医药费的补助算不算是担保协议里所说的social assistance?说实在话,如果医药费全由我承担,我真承担不起。如果这种医药费的补助算是social assistance,那么,迟早有一天,政府要我把钱付清。我的天!
2、由于丧失工作能力,她打算申请Disability Support。Disability Support算不算是担保协议里所说的social assistance?我看了政府网站上所说,只要是安省的居民、一年之内或更长时间不能工作、自身经济上有困难,就可以申请Disability Support。
是否有人能够帮忙解答这些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