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维一对的是要和政府交代清楚, 然后有法官决定你的名运. 有的法官比较好说话, 其他的法官对183天非常严格. 法官是否ENFORCE法律全看运气. 因为一旦超过183天你就自动失去移民身份, 以后的四年实际上是非法居留, 违反了移民法, 根本没有资格申请公民. 只有法官可以判你保持移民身份. 而且这种情况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哪天发现哪天赶你走. 记得好像三年多前有一个七十多岁印度老头已是几十年加拿大公民, 被查出当年违反移民法, 立即递解出境, 没有讨价还价余地. 加拿大每年有几百个这样的人被递解出境.
183天是法律, 不是规矩. 但也不是铁板一块. 比如你183天赶不回来是因为碰到截机, 或是车祸躺在美国医院里, 法官一般会放宽这一限制.
183天是法律, 不是规矩. 但也不是铁板一块. 比如你183天赶不回来是因为碰到截机, 或是车祸躺在美国医院里, 法官一般会放宽这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