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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律体系"疯了" 人人心惊胆战 (转)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美法律体系"疯了" 人人心惊胆战


美国《新闻周刊》2003年12月15日发表一篇文章,谈在美国社会中,动辄就打官司,人人处处担心会因为某种事情而官司缠身。让教师、医生、教练等害怕的是,哪怕犯了一点点错误,或是冒犯了哪位愤怒的家长或病人,自己都会被卷入无休无止的官司,耗时耗钱不说,还有可能因此毁了自己的事业。维权走向极端,法律恐惧蔓延。畅销书作者菲利普·霍华德说认为美法律体系“已经疯了” 。 

这篇文章对美国社会现状作下述描绘:

避之惟恐不及

罗恩·辛格尔顿牧师的办公室大门总是敞开着。这样的话,当他与居民谈心的时候,坐在大厅那头的秘书就可以作为证人————假如他被指控有不当行为的话。辛格尔顿有个原则,不从正面拥抱信徒;只从身旁很有分寸地搭一只手在他们的肩上。要安慰他人时,他习惯于用手拍拍他们。他说,不能给他们拥抱“的确令人遗憾”,但他有什么办法呢?万一他的姿势有什么不够得体而被起诉他可付不起官司费。

桑德拉·斯科特医生还没有因失职被起诉过,不过她仍然很担心。作为急诊室的医生,经常有病人威胁要告她——甚至是在她给他们治病的时候。“有些人可能只是在厨房的柜子上撞了头,而这时我还要处理交通事故的伤者。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及时诊治,就会愤怒不已。这时你就会听到‘你竟然不给我治疗,我要起诉你们!’之类的话。” 

瑞安·沃纳是一名志愿者,他自告奋勇在当地组织每年一度的垒球联赛,这项赛事每年能给本地学校筹得5000美元的资金。但今年却不行了。有人在比赛中摔断了腿,于是起诉当地政府,要求10万美元的赔偿。沃纳担心自己也会成为被告。他说:“当你诚心想为大家做点事,根本没想为自己挣钱时,却因为一些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而吃官司,这真是太令人沮丧了。”沃纳因此取消了联赛。 

美国人动辄就打官司。让教师、医生、教练等害怕的是,哪怕犯了一点点错误,或是冒犯了哪位愤怒的家长或病人,自己都会被卷入无休无止的官司,耗时耗钱不说,还有可能因此毁了自己的事业。虽说打官司可以伸张正义,但太多的官司扰乱了原本是让人们通过申诉求得公平的这样一种体系的秩序,并给它蒙上了一层阴影。 

维权走向极端

  这种诉讼潮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全是坏事。从上世纪60年代起,一些追求正义的法官和社会改革者,就开始用法律武器为无权无势的平民讨回公道了。大公司和实权人物要为他们的冷漠和失职而受罚,生产商必须更注重工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政府也要对人民更加负责。 

然而美国人告的不仅仅是大公司和坏人。他们会因为医生无能为力的结果而告医生;他们因为学校处罚了有偷窃行为的孩子而告学校;他们因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酗酒司机撞着、甚至在公园里遭到一只鹅的袭击而告政府。他们还会起诉棒球队教练不让自己的孩子进全明星队;或者因为在监狱中打篮球受伤而告监狱长。 

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是多么深入人心,从以下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来。缅因州佩诺布斯科特县有关当局在雪地里追踪了3天后,终于将一名被指控犯有性侵犯罪的重罪犯抓获归案。当时该罪犯被冻掉了两个脚趾。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威胁说要起诉警方,因为他们没有及时抓到他,导致他被冻伤。当然最后这个罪犯没能找到律师,不过他如此无赖的做法也并没有让佩诺布斯科特县治安官格伦·罗斯感到吃惊。“我们经常要面对法律官司,”他说,“这种事时时压在我们心头。”  

“法律恐惧”蔓延

  事与愿违的是,当人们坚持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曾想却反而限制了自己的自由———为人处事越来越不能自由地运用常识进行判断和选择。畅销书作者菲利普·霍华德说,人们已经被“法律恐惧”束缚住了。在两个争议最大的领域——教育和医疗,霍华德提出要将美国人从一个已经疯狂了的法律体系中拯救出来。他说,关键是要将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与真正需要法律支持的大事区分开来。 

据统计,医生们浪费了500亿至1000亿美元用于“防御式医疗”,只是为了证明他们尝试了所有方法,没有漏掉一项检查,没有少开一种药,没少咨询一名专家。而这些钱可以为40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购买医疗保险。

  在教育领域,这种“法律恐惧”也同样严重。许多美国人认为,学校的管理越来越混乱,教师素质也大不如前。很多教师也觉得工作失去了乐趣。而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法院和立法造成的,因为他们剥夺了教师自由运用常识进行判断的权利。在现行法律下,只要学生被停课,家长就可以起诉,不管停课的原因是什么。再捣蛋的学生对其停课也不能超过10天——即使他长期有着暴力或扰乱学校秩序的行为。 

社会代价高昂

  任何领域都有可能成为法律官司的肥沃土壤。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城镇的市长都知道,他们的政府可能得为任何伤害掏腰包。纽约市一年要为法律赔偿和解决纠纷付出5.5亿美元,这要“多谢”那些富有同情心的陪审团:一个小女孩所坐的车为避开一辆救护车而撞到了树上,致使她断了腿,结果她获得了500万美元的赔偿;因路面打滑,一名妇女的腿被一辆出租车撞断,她获得了700万美元的赔偿。 

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当然不能只用钱来计算,但在这方面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每年约2000亿美元。我们的社会正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我们开始变得冷酷无情、胆战心惊。朋友和邻里之间越来越小心翼翼。几乎每个人都在问自己:我有没有说错话、做错事,会不会因此被告上法庭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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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新闻周刊》2003年12月15日发表一篇文章,谈在美国社会中,动辄就打官司,人人处处担心会因为某种事情而官司缠身。让教师、医生、教练等害怕的是,哪怕犯了一点点错误,或是冒犯了哪位愤怒的家长或病人,自己都会被卷入无休无止的官司,耗时耗钱不说,还有可能因此毁了自己的事业。维权走向极端,法律恐惧蔓延。畅销书作者菲利普·霍华德说认为美法律体系“已经疯了” 。 

    这篇文章对美国社会现状作下述描绘:

    避之惟恐不及

    罗恩·辛格尔顿牧师的办公室大门总是敞开着。这样的话,当他与居民谈心的时候,坐在大厅那头的秘书就可以作为证人————假如他被指控有不当行为的话。辛格尔顿有个原则,不从正面拥抱信徒;只从身旁很有分寸地搭一只手在他们的肩上。要安慰他人时,他习惯于用手拍拍他们。他说,不能给他们拥抱“的确令人遗憾”,但他有什么办法呢?万一他的姿势有什么不够得体而被起诉他可付不起官司费。

    桑德拉·斯科特医生还没有因失职被起诉过,不过她仍然很担心。作为急诊室的医生,经常有病人威胁要告她——甚至是在她给他们治病的时候。“有些人可能只是在厨房的柜子上撞了头,而这时我还要处理交通事故的伤者。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及时诊治,就会愤怒不已。这时你就会听到‘你竟然不给我治疗,我要起诉你们!’之类的话。” 

    瑞安·沃纳是一名志愿者,他自告奋勇在当地组织每年一度的垒球联赛,这项赛事每年能给本地学校筹得5000美元的资金。但今年却不行了。有人在比赛中摔断了腿,于是起诉当地政府,要求10万美元的赔偿。沃纳担心自己也会成为被告。他说:“当你诚心想为大家做点事,根本没想为自己挣钱时,却因为一些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而吃官司,这真是太令人沮丧了。”沃纳因此取消了联赛。 

    美国人动辄就打官司。让教师、医生、教练等害怕的是,哪怕犯了一点点错误,或是冒犯了哪位愤怒的家长或病人,自己都会被卷入无休无止的官司,耗时耗钱不说,还有可能因此毁了自己的事业。虽说打官司可以伸张正义,但太多的官司扰乱了原本是让人们通过申诉求得公平的这样一种体系的秩序,并给它蒙上了一层阴影。 

    维权走向极端

      这种诉讼潮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全是坏事。从上世纪60年代起,一些追求正义的法官和社会改革者,就开始用法律武器为无权无势的平民讨回公道了。大公司和实权人物要为他们的冷漠和失职而受罚,生产商必须更注重工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政府也要对人民更加负责。 

    然而美国人告的不仅仅是大公司和坏人。他们会因为医生无能为力的结果而告医生;他们因为学校处罚了有偷窃行为的孩子而告学校;他们因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酗酒司机撞着、甚至在公园里遭到一只鹅的袭击而告政府。他们还会起诉棒球队教练不让自己的孩子进全明星队;或者因为在监狱中打篮球受伤而告监狱长。 

    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是多么深入人心,从以下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来。缅因州佩诺布斯科特县有关当局在雪地里追踪了3天后,终于将一名被指控犯有性侵犯罪的重罪犯抓获归案。当时该罪犯被冻掉了两个脚趾。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威胁说要起诉警方,因为他们没有及时抓到他,导致他被冻伤。当然最后这个罪犯没能找到律师,不过他如此无赖的做法也并没有让佩诺布斯科特县治安官格伦·罗斯感到吃惊。“我们经常要面对法律官司,”他说,“这种事时时压在我们心头。”  

    “法律恐惧”蔓延

      事与愿违的是,当人们坚持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曾想却反而限制了自己的自由———为人处事越来越不能自由地运用常识进行判断和选择。畅销书作者菲利普·霍华德说,人们已经被“法律恐惧”束缚住了。在两个争议最大的领域——教育和医疗,霍华德提出要将美国人从一个已经疯狂了的法律体系中拯救出来。他说,关键是要将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与真正需要法律支持的大事区分开来。 

    据统计,医生们浪费了500亿至1000亿美元用于“防御式医疗”,只是为了证明他们尝试了所有方法,没有漏掉一项检查,没有少开一种药,没少咨询一名专家。而这些钱可以为40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购买医疗保险。

      在教育领域,这种“法律恐惧”也同样严重。许多美国人认为,学校的管理越来越混乱,教师素质也大不如前。很多教师也觉得工作失去了乐趣。而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法院和立法造成的,因为他们剥夺了教师自由运用常识进行判断的权利。在现行法律下,只要学生被停课,家长就可以起诉,不管停课的原因是什么。再捣蛋的学生对其停课也不能超过10天——即使他长期有着暴力或扰乱学校秩序的行为。 

    社会代价高昂

      任何领域都有可能成为法律官司的肥沃土壤。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城镇的市长都知道,他们的政府可能得为任何伤害掏腰包。纽约市一年要为法律赔偿和解决纠纷付出5.5亿美元,这要“多谢”那些富有同情心的陪审团:一个小女孩所坐的车为避开一辆救护车而撞到了树上,致使她断了腿,结果她获得了500万美元的赔偿;因路面打滑,一名妇女的腿被一辆出租车撞断,她获得了700万美元的赔偿。 

    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当然不能只用钱来计算,但在这方面的损失也是巨大的——每年约2000亿美元。我们的社会正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我们开始变得冷酷无情、胆战心惊。朋友和邻里之间越来越小心翼翼。几乎每个人都在问自己:我有没有说错话、做错事,会不会因此被告上法庭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谢谢分享。。。
      在BC省,有个丈夫研究了婚姻方面的法律,他的做法是:
      每次和妻子爱爱前,要他的妻子签一份免责声明,以防止自己违法而成为被告,
      因为否则不做,因为在女权的极力推动下,法律对男人的很多我们看来是正常的行为都定义成“犯罪”了,而且有的含糊不清,范围很大,可以任由“受害者”任意解释。

      无奈啊,但是这是种比较安全的做法,我们都会买保险,为车子,为房子,那我们男人却没有想为自己不成为DV的“加害者”呢,一张自愿免责文件就可以保护自己了,就像买保险一样,没有保险的车你是不会去开上街的,即使你非常喜欢也想开,因为是违法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