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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加拿大新公民法案出炉 入籍居住规定被放宽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中新网11月4日电 加拿大联邦移民暨公民部长柯德尔,日前在国会提出了新的公民法案,取消了公民法官批准公民权的权利,交由政府公务员裁决。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另外新法案对于入籍申请人在加国居留期限,则较过去更为宽松。即在申请前的6年中,有3年时间是在加国境内,就算达到申请资格。而之前的规定由是,必须在申请前的4年中有3年是在加国境内。


  移民部长柯德尔表示,因为“911”事件的影响,为避免某些可疑分子成为加国公民,联邦内阁将有权力拒绝一些“不尊重民主社会基本价值观的人”成为公民。

  此外他还表示,对于曾经在申请移民或公民时、文件做假的人,以及有犯罪前科的人,移民部长保留取消其公民权的权力。

  不过当地华裔移民律师表示,新法虽然更为宽松,但是对于一些经常不在加拿大的新移民来说,他们可能失去酌情权。就是不再能像以前向法官求情,解释自己有不在加拿大的理由。例如一些有生意在原居地的移民,他们的家眷可能在加拿大,而且买屋置产、年年纳税,但是本人却很少时间留在加拿大,这一类移民过去可以以此向法官求情,获得宽限。而以后像这样的情况,就可能难以求情。

  据报道,加拿大每年有大约16万人申请公民权,过去是由政府任命的法官决定是否批准,在新公民法案中,这项权力将交由政府公民部中的官员,即公民事务专员决定。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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