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据悉,加拿大移民法将有重大的改变,新的移民法将给予移民官更大的权力。移民法第18条修正案已经提交国会讨论。
该条例规定,如果不是出生在加拿大,而是由移民转变成的公民,将随时面临一种危险的处境,移民部会在接到某些诉告以后,再次审查其公民资格,而以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查小组将简化成为一位移民部指定的移民官员。而且,一旦这位移民官认定某些提交的反面证据有效,可以立时解除其人的公民资格。即使有些对于法庭来说无效的证据也可以有效,这一切判断的权限都在这一位移民官的手中,而没有任何监督,也不必符合法律程序。该移民官所做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被裁决人没有任何机会申请上诉,该法案并没有设置任何正常的渠道可以令人有申诉的可能。
一个人的公民资格是否有效,将来可能取决于某一个移民官,而不是由法律决定。本地出生的人生来就是法定的公民,而他的公民资格并不受该法案的制约,移民部的官员并不会对他的公民资格进行任何的审查。
加拿大移民岂不是要变成二等公民了吗?
对此,《大华商报》记者若舟做了采访报道。
蔡宏安先生(Royal Pacific Realty CEO):如果这条法案可以在国会通过的话,那么移民就是变成了事实上的二等公民。是否生在加拿大本土变成了一个在法律上可以获得不同待遇的砝码。
加拿大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但是这条法律的规定却把法律踏在脚下。一个移民部的普通官员,可以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取消一个非本土出生的人的公民权,这绝对是不正常的,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做为移民和公民的不同,现在来讲只有一点,就是选举权的问题,移民而非公民没有选举与被选举权,这一点可以理解,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参加选举,必须具有该国的公民资格。但是在其它方面,我们享有的各种权利和义务都应该是完全相同的。不应该有双重的标准。自由党里面有些人一贯戴著有色眼镜看人,尤其对于外来的移民有著根深蒂固的反感,搞出一些专门对付、限制移民的条条框框。其实只能说目光短浅,对于加拿大长期的稳定和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们想问问想出这条修正案的官员,如果在法律上,每个公民不能获得平等的对待,那么是不是可以联想说,每个公民将获得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现在有两个恐怖分子,一个是加拿大出生的,一个不是,但是都是加拿大的公民,是不是他们将面临不同的待遇或惩罚?我想是不会的。如此法案出台,必将严重践踏加拿大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将来这些移民法的条例都要张贴在加拿大海外各使领馆,那么那些还没有来到加拿大的准移民们,就真的要想一想,是否要来加拿大。来了,就要面对一个不公正的待遇,变成二等公民,还有谁会来呢?加拿大地广人稀,想发展经济,必然要引进人才,所以移民政策一直是加拿大的一条基本国策。现在即将出台的这条法案,与加拿大基本国策背道而驰,对加拿大的长远发展有极大的害处。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说该法案在民意测验中没有什么大的反对声音,我认为可以解释。加拿大外来人口只有600万,可以说在全国人口中是占少数的。而这种只针对少数族裔的法案在民意测验中却只能反映加拿大多数种族的意见,不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吗。针对少数人的法案,却去征求多数人的意见,根本不顾及少数族裔的感受,这样出台的法案能够公平吗?这不是倒推历史的车轮吗?
明年的一月底,国会将派一个专门的小组来温哥华征求意见,巧合的是,到时候刚好是华人的农历新年,到时候是否有足够来自华裔的反对声音?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刻来温哥华,我们不能做任何猜测,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确给我们华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带来了不便。我很希望到时候有很多华人可以站出来,大声地说:不!
郭先生(新入籍的移民,来自大陆):有这样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我认为加拿大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一个法律公正的社会,所以我们一家来了这几年以后才会想到入籍的问题。我们刚刚申请入籍成功,正式成为加拿大公民。
这消息实在令人吃惊,这么说如果有人想成心和我过不去的话,只要去移民部告我,移民官看到他的证据并且认可的话,我们就会被取消公民的资格。这简直令人无法置信。移民部也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来告我,因为他们并不用出示任何证据或证人,只要他们觉得正确并相信就可以结案。这还是法制国家吗?如果回过头来,我一定不会入籍了,这不成了二等公民了吗?我本来认为,只要入了国籍,就已经成为加拿大真正的一员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还有商量的余地,这叫什么事情?!
如果这条法案可以通过的话,从加拿大的角度来看,绝对是一件错事。以后越来越少移民来加拿大,现在在加拿大的,也会更想回国发展了。我有些朋友处在举棋不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回国或入籍拿不定主意。我一向对他们说,加拿大绝对公平,更注重人性,来加拿大没有错,对自己、对孩子都有好处。现在简直就象打自己的脸么。这加拿大怎么了?怎么会出这样的提案?是不是这些人的本意就是想赶走移民啊?我实在不清楚了。加拿大出这种提案,我认为对加拿大本身来说就是一种耻辱!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该条例规定,如果不是出生在加拿大,而是由移民转变成的公民,将随时面临一种危险的处境,移民部会在接到某些诉告以后,再次审查其公民资格,而以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查小组将简化成为一位移民部指定的移民官员。而且,一旦这位移民官认定某些提交的反面证据有效,可以立时解除其人的公民资格。即使有些对于法庭来说无效的证据也可以有效,这一切判断的权限都在这一位移民官的手中,而没有任何监督,也不必符合法律程序。该移民官所做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被裁决人没有任何机会申请上诉,该法案并没有设置任何正常的渠道可以令人有申诉的可能。
一个人的公民资格是否有效,将来可能取决于某一个移民官,而不是由法律决定。本地出生的人生来就是法定的公民,而他的公民资格并不受该法案的制约,移民部的官员并不会对他的公民资格进行任何的审查。
加拿大移民岂不是要变成二等公民了吗?
对此,《大华商报》记者若舟做了采访报道。
蔡宏安先生(Royal Pacific Realty CEO):如果这条法案可以在国会通过的话,那么移民就是变成了事实上的二等公民。是否生在加拿大本土变成了一个在法律上可以获得不同待遇的砝码。
加拿大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但是这条法律的规定却把法律踏在脚下。一个移民部的普通官员,可以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取消一个非本土出生的人的公民权,这绝对是不正常的,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做为移民和公民的不同,现在来讲只有一点,就是选举权的问题,移民而非公民没有选举与被选举权,这一点可以理解,每个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参加选举,必须具有该国的公民资格。但是在其它方面,我们享有的各种权利和义务都应该是完全相同的。不应该有双重的标准。自由党里面有些人一贯戴著有色眼镜看人,尤其对于外来的移民有著根深蒂固的反感,搞出一些专门对付、限制移民的条条框框。其实只能说目光短浅,对于加拿大长期的稳定和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们想问问想出这条修正案的官员,如果在法律上,每个公民不能获得平等的对待,那么是不是可以联想说,每个公民将获得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现在有两个恐怖分子,一个是加拿大出生的,一个不是,但是都是加拿大的公民,是不是他们将面临不同的待遇或惩罚?我想是不会的。如此法案出台,必将严重践踏加拿大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将来这些移民法的条例都要张贴在加拿大海外各使领馆,那么那些还没有来到加拿大的准移民们,就真的要想一想,是否要来加拿大。来了,就要面对一个不公正的待遇,变成二等公民,还有谁会来呢?加拿大地广人稀,想发展经济,必然要引进人才,所以移民政策一直是加拿大的一条基本国策。现在即将出台的这条法案,与加拿大基本国策背道而驰,对加拿大的长远发展有极大的害处。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说该法案在民意测验中没有什么大的反对声音,我认为可以解释。加拿大外来人口只有600万,可以说在全国人口中是占少数的。而这种只针对少数族裔的法案在民意测验中却只能反映加拿大多数种族的意见,不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吗。针对少数人的法案,却去征求多数人的意见,根本不顾及少数族裔的感受,这样出台的法案能够公平吗?这不是倒推历史的车轮吗?
明年的一月底,国会将派一个专门的小组来温哥华征求意见,巧合的是,到时候刚好是华人的农历新年,到时候是否有足够来自华裔的反对声音?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刻来温哥华,我们不能做任何猜测,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确给我们华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带来了不便。我很希望到时候有很多华人可以站出来,大声地说:不!
郭先生(新入籍的移民,来自大陆):有这样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我认为加拿大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一个法律公正的社会,所以我们一家来了这几年以后才会想到入籍的问题。我们刚刚申请入籍成功,正式成为加拿大公民。
这消息实在令人吃惊,这么说如果有人想成心和我过不去的话,只要去移民部告我,移民官看到他的证据并且认可的话,我们就会被取消公民的资格。这简直令人无法置信。移民部也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来告我,因为他们并不用出示任何证据或证人,只要他们觉得正确并相信就可以结案。这还是法制国家吗?如果回过头来,我一定不会入籍了,这不成了二等公民了吗?我本来认为,只要入了国籍,就已经成为加拿大真正的一员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还有商量的余地,这叫什么事情?!
如果这条法案可以通过的话,从加拿大的角度来看,绝对是一件错事。以后越来越少移民来加拿大,现在在加拿大的,也会更想回国发展了。我有些朋友处在举棋不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回国或入籍拿不定主意。我一向对他们说,加拿大绝对公平,更注重人性,来加拿大没有错,对自己、对孩子都有好处。现在简直就象打自己的脸么。这加拿大怎么了?怎么会出这样的提案?是不是这些人的本意就是想赶走移民啊?我实在不清楚了。加拿大出这种提案,我认为对加拿大本身来说就是一种耻辱!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