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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转:根据中国国籍法加拿大国籍法和加拿大的人道惯例,“非法”移民如果在加产子而小孩选择加入加籍,父母将不会遣返中国。因为中国拒绝小孩的中国籍,小孩无法跟父母被遣返回国。因人道主义理由,父母将可以留在加拿大。
-cadillac(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的);
2007-5-17
(#368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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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具备移民律师的基本素质,能把极端的特例隐晦的表达成似乎可以成为通例。
-onlyi(onlyi);
2007-5-17
(#368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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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中国国家领导人,美国国土安全局一定很高兴,他们就不用头疼抓来的非法国移无法遣返只能“保释”了。
-cadillac(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的);
2007-5-17
(#368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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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知记者发的烂文你也拿来当证据,什么“張虹不愿女兒放棄加拿大國籍,且她也不愿替女兒做出放棄加拿大國籍的決定”,她有鬼的权利“替女兒做出放棄加拿大國籍的決定”
-onlyi(onlyi);
2007-5-17
(#368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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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话从来都比人大,比外交部,比加拿大法官,比国际条约都要权威。一个专业人士移民律师的话又能算个啥呢。
-cadillac(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的);
2007-5-17
(#3681929@0)